筆的說明文作文400字合集五篇
筆的說明文作文400字合集五篇
在學習、工作或生活中,大家都經常看到作文的身影吧,作文是人們以書面形式表情達意的言語活動。那么問題來了,到底應如何寫一篇優秀的作文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筆的說明文作文400字5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筆的說明文作文400字 篇1
我有一支十分漂亮的鋼筆。它粉色的身子胖胖的,頭上有一個小燈,一打開它光就亮起來了,一閃一閃的,像一個小眼睛。
我喜歡這支鋼筆還有一個十分特殊的原因因為它的來歷與眾不同。它是爸爸送給我的,那時爸爸剛打工回來,看到爸爸拖著疲憊的身軀,我本來是不好意思要的,可是由于我特別需要,經過再三思索我向爸爸開了口。我原本以為爸爸會忘的,因為爸爸所操的心太多了也太勞累了,所以我也沒抱太大希望。可是在星期六的下午,我出去玩才剛回來,就看見了桌子上放著一只漂亮的鋼筆。看見后我非常驚訝,拿起鋼筆我激動地問爸爸:“這是送給我的嗎?”看見爸爸微笑的點點頭。我太高興了沒想到爸爸在百忙之中竟然沒有忘記我的小小的要求。
晚上我抱著鋼筆做了一個甜甜的夢,我夢見我的鋼筆復活了,它和我聊了一下關于我和爸爸的事情,它說爸爸什么都可以忘,可是卻把我的事情放在第一位。這個夢讓我知道了爸爸對我的愛,這愛就像春雨滋潤大地潤物無聲。
這支鋼筆表達了爸爸對我的愛,哪怕這支鋼筆壞了,我也會把這支鋼筆保存下去的,因為它代表的是爸爸對我的深深的愛。
筆的說明文作文400字 篇2
“筆”是每個人不可或缺的生活工具。傳說,中國秦朝大將蒙恬發明了“毛筆”;從此之后,人們就進入書寫更方便、快速的時代了。
筆的種類繁多,例如:小學生常用的鉛筆、彩虹筆、蠟筆;老師授課時會用到的粉筆、麥克筆、紅筆;上班族用來記錄重要資料的原子筆等。
每一種筆的特性跟功能都大不相同,例如:鉛筆是素描時常使用的工具。想像力豐富的畫家運用了筆墨的留白與深淺配色,創造出不同意境的圖畫;畫筆讓原本黑白分明的版面,進入色彩繽紛的世界,成為一幅幅美不勝收的好作品;毛筆是中國文房四寶之一,書法家手執毛筆,盡情在宣紙上來去自如,揮灑點點滴滴;記者們用筆寫出了人生百態、作家們用生花妙筆創作了生動有趣的文章、和流傳千古的.詩詞文句。
然而,隨著印刷業的發達以及電子科技的革新,筆的形式正 劃時代地改變中,透過電腦鍵盤,任何不適當的文字就可輕易地刪除,不需像以前的人用雌黃來去除黑墨、一般人用橡皮擦或立可白來涂改,甚至只要在平版電腦屏幕上觸碰點選、或是隨手一畫,想要的字就能馬上在屏幕上顯示出來呢!雖然筆的外型不斷被后代的發明更新超越,但這正證明了筆在人類文明的演化過程中,占有舉足輕重、不可一日無他的地位!
筆的說明文作文400字 篇3
我叫鉛筆,是小學生開始學寫字的必要文具,這天我誕生了!
我被放在了一家文具店,那里有許多我的同伴,過了兩三天,我也有了主人。我得意的向朋友們炫耀:“你們還是把花衣服穿上吧,看我,都有主人了呢。”
我的小主人把我帶回了家,對我說:“以后我可是要用到你了,你不會跑到別人的文具盒里去,對吧?”我高興的點點頭。
小主人的字寫的可好了,不用去涂改,我也不用快速地結束我的一生。漸漸的小主人越來越不愛惜我,有幾次還把我丟了。還是她的同桌,她的好朋友把我撿起來,并對她說:“這么好的鉛筆,不用它真是太可惜了,它還可以用。”主人不以為然的把我扔進了文具盒里。回到家后,小主人氣洶洶說了我一頓,還硬說是我太淘氣,自己跑出來的,不管她的事。現在,我漂亮的花衣服上被她咬的慘不忍睹。近期,小主人把我忘在了她的書桌里,并且又買了一支我的同伴一支新的鉛筆。雖然我短,但還可以用,雖然螞蟻很小,卻能搬起比它自己重幾倍的物品。我非常生氣,也非常不理解:從前那個小主人哪里去了,她為什么會變成這樣?”
筆的說明文作文400字 篇4
我是一只普通的鉛筆,但是,你知道我的來歷嗎?
我小時候生活在大地媽媽的懷里。有一天,我被工人砍下,進入了加工廠。我心中滿懷欣喜,想:我會被做成什么呢?一個柜子還是一張床?
后來,我被做成了一只鉛筆。我的身體是細細長長的,外殼是粉紅色的,上面有小老鼠“美妮”的圖案。我與其他筆一起裝入一個袋子里。我靜靜等著有人把我買下。果然有人買下了我!于是,我盡力去工作。我發現我的腳能寫出美妙的字來,我驚喜極了!就隨著小主人的手跳起了美麗的舞蹈。
好多筆說我是鉛筆里最好看的,還讓我當“筆花”。我感到心中甜絲絲的。我對它們說了我的經歷,它們都認為我的加工廠很好,把我文身得那么好看。我在心里別提有多自豪了!
可是好景不長,有一天小主人不小心弄丟了我。我躺在破筆盒里,心里想著小主人,我有多么希望他能把我領走啊!想到這兒,我哭了。
終于有一天,小主人值日時發現了我。我聽見小主人驚喜地說:“啊,我找了你好久,終于找到你了!”我開心極了,因為我又可以為小主人服務,又能過上幸福生活了!
筆的說明文作文400字 篇5
我很想要一支轉轉筆,跟媽媽說了好多次,她就是不給我買。有一次,我趁著媽媽出遠門的時候,就纏著爸爸給我買了一支轉轉筆,我心里高興極了。
我的轉轉筆要比普通的筆個子高一些,身穿著一件銀白色閃閃發光的衣服,衣服上有許多黑、黃、藍、綠四種顔色相間的心形圖案,它的頭上還戴了兩頂像小鐘一樣銀灰色的帽子,看上去很漂亮。
我把轉轉筆當成了我的心肝寶貝,上學放學了都帶子著它,甚至連吃飯的時候,也不讓它離開我的視線,生怕它丟了,因為它最會打發我無聊的時間了,當我無聊的時候,就會把轉轉筆夾到兩根手指之間,來回的轉,時間長了,我玩得越來越熟練,我覺得它不再是轉轉筆,而是金箍棒,我想像著自己變成了孫悟空,在西天取經的路上,用它降妖除魔等等。
我的轉轉筆不僅能轉,而且還能彈跳,因為它兩頭帽子像橡膠一樣軟,像QQ糖一樣彈。當我拿著它豎著輕輕的向桌子上一投,它就會彈起來,連著玩,它就像一個小木偶在桌子上跳舞;當我使勁向下投時,落下來時它就會在桌子上連翻幾個跟頭,又像一個小木偶人在打車輪。
我的轉轉筆真是太好玩了,我喜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