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擔保合同有哪幾種
隨著法律觀念的日漸普及,我們用到合同的地方越來越多,正常情況下,簽訂合同必須經過規定的方式。合同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樣的呢?以下是我為大家搜集的合同范文,僅供參考,一起來看看吧
擔保合同有哪幾種篇一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擔保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方經過充分協商,特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由貸款方提供借款方_________貸款_________元。借款、還款計劃如下:
分 期 借 款 計 劃分期還款計劃日 期金 額利 率用 途日期借款本金
第二條 貸款方應按期、按額向借款方提供貸款,否則,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的計算,與逾期貸款罰息同。
第三條 貸款利率,按銀行貸款現行利率利息。如遇調整,按調整的新利率和計息辦法計算。
第四條 借款方應按協議使用貸款,不得轉移用途。否則,貸款方有權停止發放新貸款,直至收回已發放的貸款。 第五條 借款方如不按規定時間、額度用款,要付給貸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按借款額度、天數、按借款利率的50%計算。
第六條 借款方保證按借款契約所訂期限歸還貸款本息。如需延期,借款方至遲在貸款到期前三天,提出延期申請,經貸款方同意,辦理延期手續。但延期最長不得超過原訂期限的一半,貸款方未同意延期或未辦理延期手續的逾期貸款,加收罰息。
第七條 借款方的借款由擔保人用_________作擔保。
第八條 貸款到期后一個月,如借款方不按期歸還本息時,由擔保單位(或擔保人)負責為借款方償還本息和逾期罰息。
第九條 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由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當事人雙方不在本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后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補充條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借貸款雙方各持正本_________份,擔保方_________份,_________公證處一份。
第十二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擔保合同有哪幾種篇二
借款人:(甲)出借人:(乙)
借貸各方本著平等自愿、誠信互利的`原則,經充分協商,達成如下條款,共同遵守:
一、本合同項下的借款金額為人民幣:(大寫),(小寫)元。
二、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天。
三、本合同項下的借款用途如下:;
四、未經出借人同意,借款人不得改變借款用途。五、借款利率為月息‰(年息%)。
六、計息方法:利息從上述款項實際交付借款人之日起計算。利息在還款日連同本金一并結清。
八、在合同履行期間,凡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糾紛,雙方可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時,當事人任何一方可以依法向合同簽訂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本合同簽訂地為浙江省海寧市。
九、本合同經借貸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有效期至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及相關費用清償完畢之日起為止。本合同一式二份,借款人、出借人各執一份,均具同等效力。
借款人:
簽約時間年月日
出借人:
見證人: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擔保合同有哪幾種篇三
合同的效力有哪幾種
合同的效力,是我國法律對合同效力的法律評價。那么,根據我國合同法的規定,合同的效力有哪幾種呢?現在,我們將在下文就該問題為您做詳細介紹,希望能夠幫助大家解決相關地法律問題。
合同效力,指依法成立受法律保護的合同,對合同當事人產生的必須履行其合同的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法律拘束力,即法律效力。
所謂有效合同,是指依照法律的規定成立并在當事人之間產生法律約束力的合同。從目前現有的法律規定來看,都沒有對合同有效規定統一的條件。但是我們從現有法律的一些規定還是可以歸納出作為一個有效合同所應具有共同特征。根據《民法通則》第55條對"民事法律行為"所規定的條件來看,主要應具有以下條件: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意思表示真實;內容不違反法律或者社會公共利益。
無效合同"是相對有效合同而言的,它是指合同雖然成立,但因其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公共利益,因此被確認無效。"并由此而推斷其主要特征有:違法性;無效合同的不得履行性;無效合同自始無效;無效合同自然無效,無須當事人主張而可由法院或仲裁機構主動審查。并指出了無效合同由于沒有法律約束力,因此應不屬于合同的范疇。另外有的學者認為"無效合同是指不具備合同的有效要件且不能補救,對當事人自始即不應具有法律約束力的應由國家予以取締的合同。"并據此認為其存在以下三個特征或要件:不具備合同的有效要件且不能補救;對當事人自始不應發生法律效力;由國家予以取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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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效力待定的合同,是指合同雖然已經成立,但因其不完全符合法律有關生效要件的規定,因此其發生效力與否尚未確定,一般須經有權人表示承認或追認才能生效。主要包括三種情況:"一是無行為能力人訂立的和限制行為能力人依法不能獨立訂立的合同,必須經其法定代理人的承認才能生效;二是無權代理人以本人名義訂立的合同,必須經過本人追認,才能對本人產生法律拘束力;三是無處分權人處分他人財產權利而訂立的合同,未經權利人追認,合同無效。"
可撤銷合同,是指當事人在訂立合同的過程中,由于意思表示不真實,或者是出于重大誤解從而作出錯誤的意思表示,依照法律的規定可予以撤銷的合同。一般認為,可撤銷合同的主要原因是:
(1)、締約當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實。這其中包括重大誤解、顯失公平、欺詐、脅迫或乘人之危等情形。《合同法》第54條對此作出了比較詳細的規定。
(2)、合同是否撤銷必須由享有撤銷權的一方當事人提出主張時,人民法院或仲裁機構才能予以撤銷,人民法院或仲裁機構一般是不能依職權主動來予以撤銷的。這一點似乎更有強調的必要。在司法實踐中,很多法院就不管當事人是否提出這一請求或主張就直接依職權來撤銷了合同,實在是有越權之嫌。而且《合同法》第54條第3款還規定:當事人請求變更的,人民法院或仲裁機構不得撤銷。由此可見,撤銷權是享有撤銷權的當事人一方的一項權利,該當事人既可以依法主張,當然也可以依法予以放棄,這也充分地體現當事人的意愿。
(3)、合同在撤銷前應為有效。與合同解除不同,《合同法》第96條規定:"當事人一方依照本法第九十三條第二款、第九十四條的規定主張解除合同的,應當通知對方。合同自通知到達對方時解除。對方有異議的,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確認解除合同的效力。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解除合同應當辦理批準、登記等手續的,依照其規定。"也就是說合同解除的意思表示只要到達了對方即告解除,所以很多學者普遍認為合同的解除權應屬形成權。但合同的撤銷卻在法院或仲裁機構依法作出認定后才能發生法律效力,所以筆者不同意把合同撤銷權當作一種形成權,而是認為其應屬于一種請求權,只有享有撤銷請求權的當事人主張或行使這一權利時,人民法院或仲裁機構才可對此請求作出判斷、認定和處理。
以上就是我們關于合同的效力有哪些所做的法律解答。根據上訴內容可知,我國合同的效力有四種,分別是有效合同、無效合同、效力待定合同和可撤銷的合同。在實踐中,因合同效力不同,合同當事人雙方所面臨的法律后果也有所不同。如果您對各種合同效力的法律后果還不清楚,建議您及時咨詢,我們將盡快為您提供專業地法律服務。
擔保合同有哪幾種篇四
1、被保證的主債權種類、數額:2、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3、保證的方式;4、保證擔保的`范圍;5、保證的期間;6、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保證合同不完全具備前款規定內容的,可以補正。
1、被擔保的主債權種類、數額:2、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3、抵押物的名稱、數量、質量、狀況、所在地、所有權權屬或者使用權權屬;4、抵押擔保的范圍;5、當事人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抵押合同不完全具備前款規定內容的,可以補正。
1、被擔保的主債權種類、數額:2、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3、質物的名稱、數量、質量、狀況;4、質押擔保的范圍;5、質物移交的時間性;6、當事人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質押合同不完全具備前款規定內容的,可以補正。
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債權的費用。保證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當事人對保證擔保的范圍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保證人應當對全部債務承擔保證責任。
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抵押權的費用。抵押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
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質物保管費用和實現質權的費用。質押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
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留置物保管費用和實現留置權的費用。
擔保合同當中具體分為了保證合同、抵押合同以及質押合同,不同的擔保合同主要的內容是不一樣的,這點從上文中就可以很直觀的看出來。更多擔保合同方面的問題,歡迎你到網站進行具體了解,我們將為您提供最優質的法律服務。
擔保合同有哪幾種篇五
根據解除行為是否經雙方協商一致分為:協議解除和單方面解除兩種,其中單方面解除又分為用人單位的單方面解除和勞動者單方面解除兩種。
一、協議解除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二、單方面解除
用人單位或勞動者在具有法定情形時可以單方面依法解除勞動合同,不需與對方協商:
1.勞動者單方面解除
(1)無條件單方面解除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七)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2)附條件單方面解除
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在非試用期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2.用人單位單方面解除
(1)無條件單方面解除(過失性辭退)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五)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2)附條件單方面解除(非過失性辭退)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3)經濟裁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占企業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后,裁減人員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可以裁減人員:
(一)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二)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三)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后,仍需裁減人員的;
(四)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4)用人單位附條件解除合同和經濟裁員的限制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和經濟裁員:
(二)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四)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擔保合同有哪幾種篇六
如果一份擔保合同無效的話,那么就不能起到擔保的作用,對住債權來講是很不利的一件事。對于債權人而言,了解哪些情形下的擔保合同是無效的,這點很重要。下面,就跟隨小編一起看看吧。
在大多數借款合同中都有擔保的存在,其目的是為了保證在主債務人不能履行還款義務時,能保證金融機構發放的貸款收回。但在實踐中,常出現借款擔保合同無效的情況,以下是具體介紹:
按照國家法律和法規規定,有些部門和機構不能進行擔保,就是說沒有擔保資格。國家法規規定,學校、醫院等社會福利機構不能進行擔保。因為這些部門和機構從事的是社會的教育和福利工作,其財產為國家所有,與此同時,這些部門的工作又具有不可中斷性。不可能因為其進行擔保而將其財產執行而造成學校停學,醫院停診。
最高院1994年4月15日發出的《關于審理經濟合同糾紛案件有關保證的若干問題的》(以下簡稱《保證規定》“法人的分支機構未經法人同意,為他人提供擔保的,保證合同無效,保證人不承擔保證責任,但應根據其過錯大小,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保證規定》18項“法人的內部職能部門未經法人同意,為他人提供保證的,保證合同無效,保證人不承擔保證責任,但應根據其過錯大小,由法人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擔保法解釋》第四條規定”董事、經理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六十條的規定,以公司資產為本公司的股東、或者是其他個人債務提供 擔保的,擔保合同無效。
《保證規定》第19項“主合同債權人一方或者雙方當事人采取欺詐、脅迫等手段,或者惡意串通,使保證人在違背真實意思情況下提供保證的,保證合同無效,保證人不承擔責任。
《擔保法解》第五條規定“以法律、法規禁止流通的財產或者不可轉讓的財產設定擔保的,擔保合同無效。
在對外擔保問題上我國法律和法規有嚴格的限制。《擔保法解釋》第六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外擔保合同無效:
(一)未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批準或者登記對外擔保的;
(二)未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批準或者登記,為境外機構向境內債權人提供擔保的;
(三)為外商投資企業注冊資本、外商投資企業中的外方投資部分的對外債務提供擔保的;
(五)主合同變更或者債權人將對外擔保合同項下的權利轉讓,未經擔保人同意和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批準的,擔保人不再承擔擔保責任。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保證規定》第20項”主合同無效,保證合同也無效,保證人不承擔保證責任。但保證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主合同無效而仍然為之提供保證的,主合同被確認無效后,保證人與被保證人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在上述七種情況下,我們可以認定擔保合同是無效的。但是實踐當中的情況比較多,也有一些小編沒有介紹到的無效情況,還請各位根據實際情況做出分析了。要是你還想了解擔保合同其他方面的內容,可以上我們網站看看。
擔保合同有哪幾種篇七
擔保人: (以下稱甲方)
反擔保人: (以下稱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小企業信用擔保中心章程》規定,在乙方向農村信用聯社(下稱貸款人)簽訂《借款合同》時,甲方與貸款人簽訂《擔保合同》,作為擔保人為乙方提供信用擔保。
為了保障甲方擔保貸款債權的實現,乙方應向甲方提供反擔保。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中小企業信用擔保中心章程》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反擔保的主債權種類和數額:
乙方在本合同規定期限內與貸款人簽訂的《保證擔保借款合同》或《保證金質押合同》等合同約定的并由甲方提供信用擔保的貸款或承兌等,最高擔保貸款限額為____萬元。
二、 合同的期限: 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時間________年。
三、 反擔保資產: 乙方愿意以其享有所有權或處分權的資產向甲方提供反擔保,反擔保資產由本合同項下的《反擔保資產清單》(附后)載明,該《反擔保資產清單》屬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四、反擔保的范圍:
(一)甲方代為乙方清償的全部債務(本金、利息、滯納金和實現貸款人債權的費用等),以及應由乙方支付給甲方的滯納金。
(二)甲方為實現債權而產生的費用,如:訴訟費、律師費、咨詢費、差旅費等。
五、其他特約事項:
(一)當反擔保資產價值明顯降低時,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提供與降低部分價值相當的反擔保資產,并辦理相應的反擔保手續。
(二)反擔保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將反擔保資產轉移、贈與、轉讓、出租、出售、抵押或以其它方式處分本合同項下的反擔保資產,并不得實施降低反擔保資產價值的任何行為。
(三)反擔保期間,乙方應合理使用反擔保資產,負責反擔保資產的維修、保養,并承擔相關費用,保證反擔保資產的完好無損。 甲方有權對反擔保資產的狀況進行監督檢查,乙方應當積極配合。
(四)乙方不得隱瞞反擔保資產存在的'任何瑕疵(如:權屬爭議、被查封、被扣押、已設定抵押權等)。
(五)當甲方代償后未得到清償時,甲、乙雙方應在甲方代償后的____日內,協商將反擔保資產折價處理;在前述約定的____日內雙方協商不成的,乙方將按甲方的授權對反擔保資產予以拍賣、變賣處理,乙方應當積極配合。 反擔保資產折價或拍賣、變賣所得實際價款應當首先清償甲方(實際價款為拍賣、變賣收入扣除相關費用后的余額),如不足以清償的,甲方依法就不足部分另行向乙方追償;反擔保資產折價或拍賣、變賣所得實際價款清償甲方后的余款歸乙方所有并在清償后____日內交付乙方。
(六)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應及時書面通知甲方:
2、涉及重大經濟糾紛的訴訟;
3、反擔保資產的權屬發生爭議;
4、被停業整頓、被吊銷營業執照;
5、因乙方在經營中的違法、違規行為被處罰;
6、單位住所、電話、法定代表人、經營范圍、注冊資本、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記事項發生變更。 第1項情形應提前____日通知甲方,第2項至第6項情形應在事后____日內通知甲方。
六、違約責任:甲、乙任何一方違約,應按照主合同貸款金額的1%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如果違約方給對方造成了損失且違約金不足以賠償的,違約方還應當支付賠償金。
七、本合同在履行中若發生爭議或任何一方需要變更本合同某一條款時,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時效________年,期滿可以續簽。 同時,機器設備應到工商部門辦理抵押登記手續。 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登記方壹份,抄送貸款人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簽約地點: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擔保合同有哪幾種篇八
甲方(借款人):
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
乙方(借款人):
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
丙方(擔保人):
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
為了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甲乙丙三方就借款事宜,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共同遵守。
一、借款用途:
二、借款金額:
三、借款期限:______,自_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_年__月__日止。
四、借款利息:自支用借款之日起,以轉入結算戶數額按月利率‰計算。
五、還款方式:
1、甲方可在借款到期一次性歸還借款本金,利息按月清償。
2、甲方可提前還款,但要全額支付利息。
六、違約責任:
1、甲方逾期不還借款,從逾期之日起,加收50%的罰息,直至清償本息為止。
2、甲方不按規定用途使用借款,乙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償還全部款項及全額利息。
七、擔保條款:
1、丙方同意為乙方向甲方提供擔保。丙方擔保的主債權為本合同項下借款本金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小寫)________元。
2、擔保方式:連帶保證責任。
3、擔保期限:
八、本合同經各方簽字后生效,借款本息全部消償后自動失效。
九、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丙方:
合同簽訂地:
年月日
擔保合同有哪幾種篇九
為保證年月日簽訂的(以下簡稱主合同)的履行,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愿意以其有權處分的房地產作為抵押物。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在實地考察并充分了解甲方的`所有權狀況、使用和管理狀況的基礎上,同意接受甲方的房地產抵押。
甲方將該房屋抵押給乙方時,該房屋所占面積的土地使用權應抵押給乙方..
雙方本著平等自愿的原則,就下列房地產抵押事宜,達成協議,共同遵守。
第二條根據主合同,甲、乙雙方確認債務人為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抵押期限為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至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第三條經房地產評估機構評估,上述房地產的價值為人民幣(大寫)元整,(小寫)。根據主合同,雙方確認乙方的債權金額(本金)為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大寫),抵押利率為_ _ _ _ _ _ _ _ _ _ _ _。
第四條甲方保證上述房地產權屬清晰。如發生產權糾紛或債權債務,甲方負責清理,并承擔民事訴訟責任。甲方應負責賠償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五條乙方保證按照主合同履行義務。如因乙方延誤造成經濟損失,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條抵押房地產現由_ _ _ _ _ _ _ _ _ _ _ _使用。
抵押期間,甲方承擔抵押房產的維修保養義務,并負責保證抵押房產的完好,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和監督。
抵押期間因使用不當造成損害的,乙方有權要求該房地產恢復原狀或提供乙方認可的新抵押房地產,在不能滿足上述條件的基礎上,乙方有權要求債務人提前償還本息。
第七條抵押期間,甲方不得擅自轉讓、買賣、出租抵押房地產,不得重復設定抵押。未經乙方書面同意,上述所有行為均屬無效。
第八條抵押期間,甲方發生分立或合并的,變更后承擔抵押的房地產方應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規定的義務。甲方被宣告解散或破產時,乙方需要提前處分其抵押房地產。
第九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未經甲方同意,乙方變更主合同條款或延長主合同履行期限的,甲方可以自行終止本合同。
第十條本合同生效后,甲方或乙方不得擅自變更或終止本合同。如需變更或終止本合同,雙方應協商達成書面協議。在達成協議之前,本合同的所有條款仍然有效。
第十一條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或共同向仲裁機構申請調解或仲裁。協商不成或者不能達成仲裁意向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抵押期間,被抵押房地產拆遷改造時,甲方必須及時通知乙方,根據具體情況變更抵押合同或以房地產拆遷補償費償還乙方本息,并共同到登記機關辦理相關登記手續。
第十三條抵押期滿,債務人未償還債務本息,且未與乙方達成展期協議的,抵押房地產按法定程序處置,清償債務本息。處分抵押房地產所得價款不足以償還債務本息和承擔處分費用的,乙方有權另行追索;償還債務本息后如有剩余,乙方應歸還甲方..
第十四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房地產抵押管理條例》及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辦理。
第十五條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并經市房地產市場管理部門登記后生效。
第十六條本合同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房地產市場管理部一份。
第十七條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本合同各方已閱讀并同意遵守本合同的所有條款和條件。
印章: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抵押權人: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簽字: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抵押權人: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代表簽字: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被保險人: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代表簽字: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