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證合同不屬于 保證合同和擔保合同的區別
在人們越來越相信法律的社會中,合同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它可以保護民事法律關系。優秀的合同都具備一些什么特點呢?又該怎么寫呢?下面是小編給大家帶來的合同的范文模板,希望能夠幫到你喲!
保證合同不屬于 保證合同和擔保合同的區別篇一
借 款 人: 身份證號:
地 址:
聯系電話: 共同借款人:身份證號:地 址:
聯系電話:
保 證 人: 身份證號:
地 址:
聯系電話: 保 證 人: 身份證號:
地 址:
聯系電話:
貸 款 人:
聯系電話:
地 址:
借款人向貸款人申請借款,貸款人經審查同意發放貸款。根據有關法律
法規和規章,雙方本著公平自愿、誠實守信的原則,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執行。
第一條 借款金額
借款人借款人民幣(小寫)元 (大寫)叁 ,借款實際金額以借據為準。
第二條 借款期限
本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限為 六 個月,即年日起至年 04月 07日止,實際放款日與到期日以借據為準。
第三條 貸款用途
本合同項下的借款用途為: 貨 款 。
第四條 貸款利率
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利率為固定利率,即利息執行月息 25 ‰,在借款期限內保持不變。
第五條 貸款發放與支用
除貸款人全部或部分放棄外,只有同時滿足下列條件,貸款人才可以發放貸款:
一、 借款人已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辦妥與本合同項下貸款
有關的批準、登記、支付及其他法定手續;
二、本合同設有擔保的,符合貸款人要求的擔保合同或其他擔保方式已生效;
三、借款人沒有發生本合同所約定的任一違約事項;
四、雙方約定的其他條件:
第六條 還款
一、還款方式
借款人應按借款合同附件中的還款計劃表按時償還本金及利息至貸款人的銀行帳戶。
二、提前還款
借款人向貸款人提出書面申請,經貸款人同意,可提前償還部分或全部本金。若借款期限不足三個月,借款人提前還款,貸款人有權征收借款金額的2%作為違約金。
第七條 貸款的擔保
一、保證人對借款人的債務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二、自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借款到期后兩年。貸款如果展期,保證人繼續承擔保證責任,保證期限延至展期借款到期日之后三年;
三、保證范圍包括貸款本金、利息、貸款人實現債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律師費等。
四、借款人沒有按照還款計劃表還款,保證人必須承擔連帶保證責任,向貸款人償還借款本金和利息。貸款人可以通過處置保證人的家庭財產及收入來源償還借款。
第八條 借款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借款人的權利
(一)有權要求貸款人按合同約定發放借款;
(二)有權按本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
(三)有權要求貸款人對借款人提供有關財務資料以及生產經營方面的商業秘密予以保密,但法律法規和規章另有規定的除外。
二、 借款人的義務
(一)應按本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
(二)應積極配合并自覺接受貸款人對其生產經營、財務活動及本合同項下借款使用情況的檢查、監督;
(三)應按本合同的約定按期歸還借款本息;
(四)借款人及其投資者不得抽逃資金或轉移資產,以逃避對貸款人的債務;
(五)在未還清貸款人貸款本息之前,未征得貸款人同意不得用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形成的資產向第三人提供擔保;
(六)本合同有效期,借款人如要為他人債務提供擔保,應當提前書面通知并征得貸款人同意;
(七)本合同有效期間,借款人如從事違法活動、涉及重大訴訟活動、生產經營出現嚴重困難、財務狀況惡化等情形,對其履行本合同項下還款義務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均應立即書面通知貸款人,并按貸款人要求落實本合同項下的債務及擔保;
(八)應當承擔與本合同項下有關的律師和服務、保險、評估、登記、保管、鑒定等費用;
(九)本合同有效期,借款人如果要向其他機構和個人申請貸款,應當提前書面通知并征得貸款人同意。
第九條 貸款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 貸款人的權利
(一) 有權了解借款人的生產經營、財務活動等文件資料;
(二)對于任何依據本合同發生的借款人應付貸款人款項,貸款人有權經法院從借款人在銀行系統開立的賬戶上扣劃任何幣種款項。
二、 貸款人的義務
(一)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按期足額發放貸款,但因借款人原因造成延遲的除外;
(二)對借款人提供的有關資料以及生產經營方面的商業秘密應予以保密,但法律法規和規章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十條 違約責任
一、借款人未按還款計劃表在每期到期日前歸還本金和利息,則自逾期次日起計收違約金;每日違約金為借款金額的2‰,直至借款人按還款計劃表償還完所有違約金,到期利息和本金為止。
二、借款人不能清償到期貸款本息,貸款人將根據合同條款依法強行執行,并將其信用歷史轉告其他融資類機構。
三、貸款人為實現債權所產生的全部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執行、催討等都由借款人和保證人承擔。
四、借款人如發生以下情形,貸款人有權宣布合同提前到期,并且要求借款人和保證人立即償還所有未償付的貸款本金、利息、罰息、違約金及其他為實現債權所產生的全部費用;
(一)借款人和保證人更改聯系方式,住所,生意場所地址,工作單位沒有在五日內書面通知到貸款人;
(二)借款人未按照還款計劃表按時償還貸款,產生了逾期;
(三)借款人和擔保人提供了虛假的信息給貸款人;
(四)借款人未按照貸款用途使用貸款;
(五)借款人在貸款期間內生意情況,收入情況發生了重大變化;
(六)借款人不配合貸款人對貸款的使用情況進行監督和檢查;
(七)借款人的保證人未經貸款人同意,對外借債或提供擔保;
(八)借款人和擔保人陷入訴訟糾紛或著其他重大不利于正常經營活動的事項。
第十一條 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可以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運城市仲裁委員會仲裁。在仲裁期間本合同不涉及爭議部分的條款仍須履行。
第十二條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經借款人,共同借款人,保證人和貸款人簽字并加蓋公章后生效。 第十三條 合同份數
本合同一式 叁 份,具有同等效力。
借 款 人 簽 字:
共同借款人簽字: 保證人簽字:
貸 款 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
年 月 日
保證合同不屬于 保證合同和擔保合同的區別篇二
委托保證人(以下稱甲方):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電話:傳 真:
保證人(以下稱乙方):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電話:傳 真:
鑒于甲方與(以下簡稱承包商)就 項目于 年月日簽訂編號為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簡稱主合同),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同意為甲方以保證方式向承包商提供工程款支付擔保。雙方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定義
1.1本合同所稱業主支付擔保是指,乙方向承包商保證,當甲方未按照主合同的約定支付工程款時,由乙方代為支付的行為。
1.2本合同所稱主合同約定的工程款是指主合同約定的除工程質量保修金以外的合同價款。 第二條保證的范圍及保證金額
2.1乙方保證的范圍是主合同約定的工程款。
2.2乙方保證的金額是主合同約定的工程款的,金額最高不超過人民幣 元(大寫:)。
第三條 保證的方式及保證期間
3.1 乙方保證的方式為:連帶責任保證。
3.2 乙方保證的期間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約定的工程款支付之日后日內。
3.3甲方與承包商協議變更工程款支付日期的,經乙方書面同意后,保證期間按照變更后的支付日期做相應調整。
第四條 承擔保證責任的形式
4.1乙方承擔保證責任的形式是代為支付。
4.2甲方未按主合同約定向承包商支付工程款的,由乙方在保證金額內代為支付。
第五條 擔保費及支付方式
5.1 擔保費率根據擔保額、擔保期限、風險等因素確定。
5.2 雙方確定的擔保費率為:。
5.3本合同生效后日內,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擔保費共計人民幣元(大寫: )。
第六條 反擔保
甲方應按照乙方的要求向乙方提供反擔保,由雙方另行簽訂反擔保合同。
第七條 乙方的追償權
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承擔了保證責任后,即有權要求甲方立即歸還乙方代償的全部款項及乙方實現債權的費用,甲方另外應支付乙方代償之日起企業銀行同期貸款利息、罰息,并按上述代償款項的 %一次性支付違約金。
第八條 雙方的其他權利義務
8.1乙方在甲乙雙方簽訂本合同,并收到甲方支付的擔保費之日起 日內,向承包商出具《業主支付保函》。
8.2甲方如需變更名稱、經營范圍、注冊資金、注冊地、主要營業機構所在地、法定代表人或發生合并、分立、重組等重大經營舉措應提前三十日通知乙方;發生虧損、訴訟等事項應立即通知乙方。
8.3 甲方不得擅自將工程轉讓給第三人。甲方與承包商有關主合同的修改、變更,應告知乙方;如發生結構、規模、標準等重大設計變更,應經乙方書面同意。
8.4甲方保證對已經落實的工程款項實行專款專用,及時向乙方通報工程款項的支付和合同履行情況,積極配合乙方進行定期或隨時檢查和監督。必要時乙方可要求甲方將已落實的工程款項打入乙方指定的賬戶,實行專款專用監督。 第九條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發生爭議或糾紛時,甲乙雙方當事人可以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通過第 款約定的方式解決:
9.1 向 法院起訴;
9.2 向 提起仲裁。(寫明仲裁機構名稱) 第十條甲乙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
第十一條合同的生效、變更和解除
11.1本合同由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或加蓋公章生效。 11.2本合同生效后,任何有關本合同的補充、修改、變更、解除等均需由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并訂立書面協議。 第十二條附則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份。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授權代理人)(或授權代理人)
年月日 年月日
保證合同不屬于 保證合同和擔保合同的區別篇三
合同編號:___________
保證人(以下簡稱甲方)
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金融機構:_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以下簡稱乙方)
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
開戶金融機構:___________________帳號: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注冊號: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
貸款人(以下簡稱丙方)
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
甲方受乙方的委托,愿意為乙、丙雙方所簽訂的_________年_________字第___________號借款合同(以下簡稱主合同)以保證方式提供擔保。丙方經審查,確認并同意甲方作為乙方的還款保證人。甲、乙、丙三方經協商一致,于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名)按下列條款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保證金額及期限
一、根據主合同第___________條、第___________條的有關規定,乙方(為進行___________項目)在______________期內向丙方借用___________(幣種)___________萬元(大寫)本金,相應的利息為___________(幣種)___________萬元(大寫)。甲方愿意就此本金加利息的___________%向丙方提供擔保,保證金額總額為___________(幣種)___________萬元整。
二、甲方提供保證的具體期限和數額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保證責任
一、甲方保證乙方能夠按照主合同的規定就甲方保證金額內的款項到期向丙方償還。
a.乙方在主合同到期時未能償還上述款項,丙方必須首先要求乙方償還,只有當乙方不能償還,直至丙方對乙方的財產申請并實施強制執行后仍不足以清償時,丙方才有權要求甲方代為清償,甲方則應在保證金額的范圍內和在本合同約定的期間內,就其不足的部分代乙方向丙方予以清償。
b.乙方在主合同到期時未能償還上述款項,且確實無力清償或無法清償時,丙方有權要求甲方代為償還,甲方則應在保證金額的范圍內和本合同約定的期間內代為償還。
二、在甲方保證期內,超出甲方保證金額與保證期限的款項,甲方不承擔擔保責任。
三、本合同規定的保證金額隨乙方履行主合同義務如期償還或甲方按照前述第一款的約定代為償還,或丙方因乙方違約收回貸款而相應部分或全部扣減,同時相應部分或全部解除甲方的保證責任。
第三條除甲方外,若還有其他擔保人為乙方的債務提供擔保的,甲方僅就其在本合同中約定的保證金額承擔按份保證責任,同其他擔保人之間,不負連帶責任。
第四條甲方的求償權和代位權
一、按照本合同第二條的規定,甲方代為乙方向丙方償還債務后,有權立即向乙方行使求償權,即有權要求乙方歸還下列款項:
(一)甲方保證金額的本金及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利率___________);
(二)甲方的其它費用及損失等。
二、同時,甲方有權在代為清償的范圍內,取代丙方的地位行使對乙方的一切權利,包括接管一切為丙方貸款債權設立的擔保物,以及對其他為乙方提供借款擔保人的求償權。
第五條乙方與丙方的義務如下:
一、丙方應嚴格履行主合同所規定的義務,包括按期足額向乙方提供貸款等;
二、丙方如要求甲方按照本合同第二條的規定履行保證責任,則應在有權要求之日起30天內向甲方書面提出,并應給予甲方60天的清償寬限期;
三、未經甲方同意,丙方不得將主合同與本保證合同轉讓給他人;
四、乙、丙方如需對主合同作出修改而要求本合同作相應變更時,必須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
五、如丙方發現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還款義務,丙方應及時采取補救措施盡可能減少損失,并應在5天以內通知甲方可能影響甲方利益的有關情況;
六、在下列情況下,丙方可以決定提前收回借款,但應在發現情況后5天內及時書面通知甲方,如丙方同時要求甲方履行保證責任,則應給予甲方不少于120天的清償寬限期;
(一)發現乙方的其他嚴重違約行為或其他債務被宣告要求提前履行;
(二)乙方書面通知丙方無力清償到期債務或乙方提出轉讓財產的建議;
(三)乙方經司法機關宣告破產;
(四)乙方被其他債權人起訴或法院已作出扣押其財產,強制執行的裁決;
(五)乙方其他足以嚴重影響向丙方履行主合同的還款債務的事件。
七、按照本合同第四條的規定,甲方有權向乙方行使求償權,乙方則應在收到甲方通知15天后,即向甲方償還全部應付款項。
第六條違約責任
一、甲方違反本合同第二條第一款的約定未按期代為清償到期債務,丙方有權委托甲方開戶金融機構從甲方帳戶中直接扣除,并可視情況按甲方保證金額的___________%向甲方收取違約金。
二、丙方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第二款的約定,則甲方有權要求丙方賠償因此造成的損失,并解除甲方此后的保證責任。
三、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第二款的約定,則甲方的所有保證責任自行解除,本合同亦自行終止。
四、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第一款的約定,則甲方有權解除全部或部分擔保責任,并要求丙方賠償由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五、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第三、四、五、六款的約定,丙方應按照甲方保證金額的___________%,向甲方償付違約金,如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因此而造成的損失的,還應由丙方賠償其不足的部分;同時,甲方亦有權終止部分或全部保證責任,部分或全部解除本保證合同。
六、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七款和第八款的約定,甲方有權通知丙方停止發放貸款或解除甲方部分或全部的保證責任,部分或全部終止本合同。
七、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第一款的約定,甲方除有權委托乙方開戶金融機構扣除其應付款及相應違約金、賠償金外,還有權通知丙方停發其未發放的貸款,并解除此后的甲方保證責任。
第七條義務和責任的連續性
一、本合同項下規定的各方的義務與責任不因任何一方的上級單位的任何指示、命令或其地位及財力狀況改變或任何一方的與其他單位簽訂任何協議、文件或主合同的無效解除而免除。
二、本合同任何一方當事人若發生合并、分立時,由變更后的當事人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所列義務與責任。
三、本合同生效后,不因合同任何一方的承辦人或法定代表人變動而變更或免除。
第八條不可抗力
由于水災、火災、地震、政府禁令等不可抗力事件致使甲方、乙方或丙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的義務和責任時,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必須及時通知其他各方,說明不能履行合同的全部義務或部分義務或需要延期履行合同的理由,并提供有關證明文件,根據情況得以全部或部分免除責任或延期履行。
第九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即告終止:
一、乙方已按主合同約定條件全部償付借款本息;
二、按照本合同第六條第二、三、四、五、六、七款規定的情形,甲方終止保證責任時;
三、經甲、乙、丙三方協商一致同意終止本合同;
四、仲裁機構裁決或法院判決終止本合同;
五、主合同被宣告無效;
六、由于不可抗力導致合同中的全部義務不能履行。
第十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約定的其他條款)
第十一條爭議的解決
a.本合同發生爭議或糾紛時。當事人可以通過協商解決,也可委托___________機關調解;如協商、調解不成,則可向___________機關申請仲裁。當事人應當履行仲裁,如本合同一方在規定期限內不履行仲裁裁決時,其他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b.本合同發生爭議或糾紛時,當事人雙方可通過協商解決或委托___________機關調解,如協商、調解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c.本合同發生爭議或糾紛時,當事人雙方可通過協商解決或委托___________也可以由任何一方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如本合同任何一方提出公證要求,則本合同應由___________公證機關進行公證,其費用由___________方承擔。
第十三條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解釋。
第十四條有關本合同的任何補充、修改、變更等,均須經甲、乙、丙三方共同協商同意,并由三方訂立書面補充或修改協議。該補充或修改協議生效后,與本合同有任何不符之處,則以該補充或修改協議為準。
第十五條本合同由甲、乙、丙三方簽字并加蓋公章后,與主合同同時生效。
本合同有效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條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副本一式___________份,送___________備案。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
(或授權委托人)
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
(或授權委托人)
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
(或授權委托人)
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保證合同不屬于 保證合同和擔保合同的區別篇四
抵押權人(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碼:
家庭地址:
聯系電話:
抵押人及保證人(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家庭地址:
聯系電話:
為確保甲方債權的實現,乙方自愿意以其所有的財產作為借款抵押物抵押給甲方,并為債務人 提供連帶保證,連帶保證期限至 年 月 日止,無論主債務是否有效,乙方均同意提供抵押物并提供連帶保證。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經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抵押財產
1、乙方提供的抵押財產是:房屋坐落于 (房產證號 )。乙方保證對抵押物享有充分的處分權,若抵押物為共有的,其處分已獲得所有必要的同意。共有人均同意以抵押物為主合同項下債權提供抵押擔保。 共有人(簽字): ,身份證號:
2、抵押權的效力及于抵押物及其從物、從權利、附著物、附合物等,抵押物不存在任何權利瑕疵,未被依法查封、扣押、監管,不存在爭議、抵押、質押、訴訟(仲裁)、出租等情況。
第二條擔保的主債權及擔保范圍
1、擔保的主債權為:債務人年日向借款幣(大寫金額 ),月利率為 %,借款期限至 于 年 月 日止。
2、乙方擔保的范圍為:本金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債權的費用。實現債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費用、訴訟費、抵押物處置費、過戶費、保全費、公告費、執行費、律師費、差旅費、保險費及其它費用。
第三條抵押物的登記
本合同項下有關抵押物的評估、登記、公證、鑒定、保險、保管、維修及保養等費用由 承擔。乙方應在本合同簽訂后日內,立即向登記機關辦理本合同項下抵押物的
抵押登記手續,并在登記手續辦妥后三日內將他項權利證明、抵押登記證明文件正本及抵押物權屬證明正本交抵押權人保管。債務人清償債務后,甲方應在債務人清償之日起10日內解除抵押權。
第四條 抵押物的出租收益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應有任何使抵押物價值減損或可能減損的行為;不應以轉讓、贈與、出租、設定擔保物權等任何方式處分抵押物。
2、自雙方簽訂本協議之日起,至債務人清償全部債務前(包括本金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債權的費用),抵押物產生的所有收益(包括但不限于出租等)均由甲方收取并抵償相應金額的債務,乙方應出具授權委托書,委托甲方代為收取相關收益。
第五條抵押權的實現
下列任一情況出現時,甲方有權依法拍賣、變賣抵押物,并以所得價款優先受償:
(1)債務人未按時足額償還借款本金及利息,甲方有權宣布借款提前到期;
(2)乙方未按第四條第2項約定,將抵押物產生的所有收益交收甲方。
第六條保證條款
1、因下列原因致使抵押權不成立或未生效的,乙方應對債務人在主合同項下的債務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1)抵押人未辦理抵押物登記手續;
(2)抵押人對抵押物的情況作不實陳述與保證的;
(3)因抵押人方面的其他原因。
2、抵押物經處置不足以清償債務的,乙方為債務人提供連帶保證。
第七條爭議解決及違約責任
1、本合同項下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起訴,均需向抵押物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2、乙方違約致甲方起訴的,乙方應賠償甲方損失并承擔法院訴訟費、公告費、執行費、律師費、差旅費等相關費用。
第八條其他條款
本協議一式三份,甲方執二份,乙方執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保證合同不屬于 保證合同和擔保合同的區別篇五
甲方:
乙方:
根據甲、乙雙方工程承包合同,經雙方友好協商,對工程施工質量作以下規定,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1、乙方進入施工現場,甲方負責對所有人員進行工程概況、圖紙設計要求、施工規范標準、工程質量目標等技術指標進行交底,使其對工程進度、質量情況有一個比較全面的了解。
2、甲方負責提供合同范圍內的機具設備及合格原材料、半成品。
3、乙方自開工之日起,嚴格按圖紙設計要求和施工規范精心組織.精心施工,各分項工程的合格率達到100%,最終實現與甲方的質量目標承諾。
4、甲方檢查中發現乙方使用了不合格的原材料、半成品或施工工序上出現嚴重的質量通病,在有關人員核準區段、標高及詳細部位后,由項目質監員向乙方發出“質量整改通知單”,乙方在接到“質量整改通知單”后,必須及時組織有關施工人員對整改部位按設計要求和規范標準作出限期整改,整改完畢后報質監員復查。
5、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必須組織好有關人員做好施工日記和其它的有關施工記錄,及時填報各種相關資料表格。
6、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如保質保量地完成甲方分包的各項施工任務,甲方按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關條款進行獎勵;乙方如在施工過程中出現重大質量事故,對國家和企業造成一定的或重大的經濟損失和產生不良的社會后果,甲方根據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關條款,對其進行相應的處罰。
7、本合同一式兩份,項目部、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乙方辦理合同手續后生效。
甲 方:
甲方代表: 年 月 日
乙 方: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保證合同不屬于 保證合同和擔保合同的區別篇六
編號:
受益人:
根據_____(以下簡稱被擔保人)的申請,我單位同意作為被擔保人的保證人承擔按期償還你公司與被擔保人簽訂的____號合同項下的貸款本息、手續費以及履行有關義務的保證責任,特此開立本保證書,向你公司擔保下列事項:
一、本保證人是經上級主管部門批準成立/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注冊登記的合法法人。本保證人保證履行本保證書收規定的各項義務。
二、本保證書的下述保證為無條件的不可撤銷的。本保證書的擔保金額為____號合同項下的人民幣貸款、手續費和逾期罰息的全部金額。
三、本保證人保證被擔保人依照合同規定按期償還全部合同項下金額。如被擔保人不能按期償付,本保證人將承擔被擔保人原先承擔的全部償付義務,并同意在接到你公司書面通知七日內代被擔保人開始履行。
四、本保證書擔保總金額隨被擔保人按期還本付息和手續費的金額相應遞減。
五、本保證書是一種連續擔保和賠償的保證,不受被擔保人接受上級任何指令和被擔保人與任何單位簽訂的任何協議、文件的影響;也不因被擔保人是否破產、無力清償對外借款、喪失企業資格、更改組織章程以及關、停、并、轉等各種變化而有任何變化;也不受本保證人單位主要領導人變更和機構變更的影響。
六、本保證書在貴公司同意被擔保人延期償付時繼續有效。
七、本保證書的有效期限自被擔保人與你公司簽訂的___號貸款合同生效日起至被擔保人還清該合同項下全部貸款本息及有關費用止。
保證人(公章)法定代表(簽章)
保證人聯系地址:電話:
保證人開戶銀行:銀行帳號:
年月日
保證合同不屬于 保證合同和擔保合同的區別篇七
債權人姓名: 電話:
借款人姓名: 電話: 鄉(鎮)村 身份證號:
擔保人姓名: 電話: 鄉(鎮) 身份證號:
抵押物的名稱:
第一條:
1
2、借款金額:大寫:
3、借款期限:自日起至年月
4、還款方式:
第二條:借款人承諾“
1、按期一定用現金還清債權人借款。
2、按合同規定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擅自改變借款用途。
3、借款人承諾簽名:
第三條:擔保人承諾:
1、擔保人對借款人的債務承擔連帶擔責任。
2、擔保范圍:所借現金數額和債權人的費用。
3、我自愿擔保,如借款人還不清借款,有擔保人負責還清所有現金和一切費用。 承諾人簽字:
第四條:違約責任
借款人違約:如不按期歸還所借現金,從愈期之日起按日自愿付給債權人百分之1違約金(萬元每天100元違約金)。
第五條:本合同發生糾紛,由借款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六條:本合同未盡事宜遵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辦理。
第七條:本合同一式二份,債權人、借款人各持一份。
第八條:本合同自各方和中間人簽字指印之日起生效。
債權人簽字(指印): 電話:
借款人簽字(指印): 電話:
擔保人簽字(指印): 電話:
中間見證人簽字(指印): 電話:
簽約地點:
年 月 日
保證合同不屬于 保證合同和擔保合同的區別篇八
尊敬的審判長、審判員:
我受重慶某汽車銷售有限公司(下稱原告或某汽車銷售公司)的委托,擔任該公司訴重慶某汽車運輸有限公司(下稱被告或運輸某公司)汽車消費借款保證合同糾紛一案的代理人,通過詳細了解案情,分析證據和查閱相關法律法規,現就該案發表以下代理意見,供合議庭審理參考:
一、 本案案由應定為保證合同糾紛
本案中,被告某公司為拓展掛靠業務而找到購車人,購車人到某汽車銷售公司購車后掛靠在某運輸公司,應付車款由某公司集中起來統一分期交給某汽車銷售公司,再由某汽車銷售公司付給銀行,并且某公司為所有掛靠在其名下而從某汽車銷售公司購車的購車人提供了連帶責任保證。本案原告某汽車銷售公司是依據雙方于20xx年10月19日簽定的《協議》而起訴某公司,該無名《協議》從內容上不難看出實際上是一份保證合同,因此本案定性為保證合同糾紛為妥。
二、根據現行法律和有關司法解釋的規定,在連帶擔保責任中債權人有通過起訴債務人和擔保人,或者單獨起訴保證人實現自己訴權的選擇權。本案僅列某公司為被告符合法律規定。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26條的規定,“連帶責任保證的債權人可以將債務人或者保證人作為被告提起訴訟,也可以將債務人和保證人作為共同被告提起訴訟。”該條款是針對《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十八條“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與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為連帶責任保證。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在主合同規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沒有履行債務的,債權人可以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以及擔保法第十九條“當事人對保證方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連帶責任保證承擔保證責任。”連帶責任保證也有兩種基本方式即《擔保法》第18條規定的約定連帶責任保證以及第19條規定的推定連帶責任保證。
由此可見,連帶責任保證的保證責任不是一般保證的補充責任,即保證人無先訴抗辯權,債務人債務履行期屆滿沒有履行債務的,債權人可以自主選擇由債務人來履行債務還是由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無論選擇誰,債務人或保證人都無權拒絕。
同時,《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53條對保證合同糾紛發生時被告的確定根據不同的情況做了詳細的規定,該條款規定“因保證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債權人向保證人和被保證人一并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應當將保證人和被保證人列為共同被告;債權人僅起訴保證人的,除保證合同明確約定保證人承擔連帶責任的外,人民法院應當通知被保證人作為共同被告參加訴訟;債權人僅起訴被保證人的,可只列被保證人為被告。”換而言之,在連帶責任保證糾紛中,如債權人對保證人和債務人均提起訴訟,則應將保證人和債務人列為共同被告;如債權人僅起訴債務人而放棄對保證人的訴權,則僅將債務人作為被告;如債權人僅起訴保證人的,且保證人承擔連帶責任保證的,只將保證人列為被告。
本案中,某汽車銷售公司與某運輸公司《協議》第四條明確約定了某公司的連帶責任也適用《中國銀行個人汽車消費借款合同》等的規定,該系列文件中均明確規定了某運輸公司為連帶責任保證。因此,原告僅起訴被告某運輸公司是合法的,法院應只將保證人某運輸公司列為被告,而無須追加購車人進入訴訟程序,增加訟累。
三、本案中原告的請求未超過訴訟時效,并且形成了新的保證合同
訴訟時效因提起訴訟、當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時效中斷的,從中斷時起訴訟時效期間重新計算。原告對被告的欠款多次催還,并且20xx年12月5日,雙方對帳認可了欠款數額,訴訟時效中斷,重新開始計算。截止原告起訴時,甚至今天,都沒有超過訴訟時效。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應當如何認定保證人在保證期間屆滿后又在催款通知書上簽字問題的批復》(法釋 [20xx] 4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的規定,保證期間屆滿債權人未依法向保證人主張保證責任的,保證責任消滅。保證責任消滅后,債權人書面通知保證人要求承擔保證責任或者清償債務,保證人在催款通知書上簽字的,人民法院不得認定保證人繼續承擔保證責任。但是,該催款通知書內容符合《合同法》和《擔保法》有關擔保合同成立的規定,并經保證人簽字認可,能夠認定成立新的保證合同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保證人按照新保證合同承擔責任。”之規定,本案被告與原告對帳確認欠款數額的行為已經構成了新的保證合同,應當繼續承擔保證責任。
四、本案欠款數額的確認應以訴訟請求為準
通過對賬,總欠款數額為120xx2.18元,利息9321.27元(計至20xx年7月17日)。至于8865元保險賠款有爭議,但某運輸公司無法出具相關證據,因此原告認為,法院應該支持原告請求。至于405#、411#已還牌照,所謂欠款無法追回,這是某運輸公司內部管理的范圍,不能對抗原告的債權和其連帶保證責任,因此,該11375.48元也不能扣除。
綜上所述,本案事實清楚,證據確鑿,請法院依法判決,維護原告合法權益,維護法制社會秩序和法律的尊嚴。
此致
重慶市x區人民法院
重慶某汽車銷售有限公司
特別授權委托代理人: 李國意
20xx年三月二十六日
保證合同不屬于 保證合同和擔保合同的區別篇九
出借人(甲方):
借款人(乙方):
保證人(丙方)
乙方因購買房屋資金緊張,現向甲方請求借款,經三方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合同條款:
一、借款金額、期限及利息:
金額: 元。
借款期限: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借款月利息為 %。
二、還款方式:
本金在借款到期日一次性歸還。
三、逾期付款責任:
借款到期后,乙方未按約定歸還本金,逾期每日按照借款金額的萬分之五向甲方支付利息。
四、抵押擔保責任:
1、乙方自愿同意將其購買的位于 處的房屋 套作為還款保證抵押給甲方,若乙方未按約定還本付息,甲方有權就該抵押房屋進行變賣、拍賣。
2、若乙方未按本協議約定還本付息,丙方自愿承擔連帶保證還款責任。
五、其它約定
1、在借款本息未付清之前,乙方自愿同意將抵押房屋的購房合同、購房發票、全部鑰匙及產權證等交甲方保存,在乙方付清借款本息后返還乙方。在付清借款本息之前,乙方對抵押房屋進行裝修、使用等須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前述自愿擔保行為拒絕繳納抵押房屋的物業管理等費用。
2、因本協議發生的糾紛各方應協商解決,協商未果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六、本協議經三份簽字蓋章后生效,協議一式三份,甲乙丙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丙方:
年 月 日
保證合同不屬于 保證合同和擔保合同的區別篇十
甲方: (公司)
乙方:
1、 (個人),身份證號:
2、 (個人),身份證號:
3、 (個人),身份證號:
根據甲方與 (以下簡稱借款方)簽訂的[ ]第( )號《委托擔保合同》和借款方與 (以下簡稱貸款人)簽訂的《保證擔保借款合同》的約定,甲方作為借款方的擔保人向貸款人提供擔保。為了保障甲方擔保貸款債權的實現,乙方為甲方提供反擔保。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訂立合同。
一、反擔保范圍
1、甲方代借款方向貸款人清償的全部債務,包括本金、利息、違約金、滯納金、賠償金等;
2、委托擔保合同中約定的借款人應向甲方支付的違約金、滯納金、賠償金、擔保費等;
3、甲方為實現債權而產生的費用,包括訴訟費用、律師費、咨詢費、差旅費等;
二、如借款方未能按借款合同和委托合同規定履行相關義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承擔保證責任,而無須先向借款方追償,乙方保證在收到甲方第一次書面索付通知后 天內,即無條件按通知要求將上述借款方所欠借款本金、利息、滯納金、賠償金、擔保費及違約金等支付給甲方,其中借款人的逾期付款違約金計算至乙方實際支付日。上述索付通知書作為付款憑據,對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三、聲明與保證
1、乙方向甲方聲明:
(1)乙方向甲方及銀行提供的所有文件和資料等均準確、真實、完整、有效。
(2)乙方不存在已經發生或即將發生的有可能影響甲方接受其為反擔保人的下列事項:
a、存在未了結的重大訴訟案件,非訴訟法律糾紛、行政處罰、爭議;
b、存在重大債務及或有負債;
c、存在尚未披露向第三人擔保之情形;
d、其他影響反擔保人財務狀況及擔保能力的情況;
2、乙方向甲方保證:
(1)甲方在履行了保證責任后有權向乙方追償款項,乙方保證在接到甲方書面通知后 日內即時支付甲方全部代償全額及應付費用;
(2)乙方若同時面臨還本利息及甲方追償時,應優先償付甲方追
(3)乙方在遇到償還債務風險的各種情況均應書面通知甲方。
四、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之部分或全部即構成違約,違約方須向守約方支付反擔保金額總計數 %的違約金。如違約金不足以補償守約方因此受到的直接和間接損失,違約方還須向守約方支付其損失超過違約金部分的差額。
乙方已將購買的坐落于 的房產作為反擔保保證,與該房產的所有共有人向甲方承擔連帶責任,當乙方違約且無法履行償債義務時,甲方有權對該房產進行處臵(包括但不限于通過司法途徑申請查封、拍賣等)。
五、管轄
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凡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糾紛、雙方應盡量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通過訴訟方式解決。
六、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保證合同不屬于 保證合同和擔保合同的區別篇十一
借款人: (甲方)
抵押權人: (乙方)
抵押人: (丙方)
根據甲方與乙方簽訂的編號 的委托借款擔保合同,乙方同意為甲方 提供借款人民幣 的擔保業務,丙方自愿以有權處分的財產(明細見抵押物清單)作為抵押物,為甲方向乙方提供反擔保保證。上述抵押物清單作為合同的組成部分。當借款人不論由于什么原因不能按上述借款合同(主合同)規定履行還本、付息及支付為乙方實現債權而產生的費用時,丙方愿意承擔上述借款合同(主合同)的連帶責任,為此,三方特簽訂本保證合同。
一、甲、丙方嚴格遵守履行借款合同(主合同)中的全部條款的有關約定。如丙方喪失或可能喪失代償能力時,保證及時通知乙方。
二、丙方提供反擔保抵押物作價人民幣 ,抵押物的最終價值以抵押權實現時實際處理抵押物的凈收入為準。
三、本項反擔保金額包括借款本金,即人民幣 及借款利息和為乙方實現債權而產生的一切費用。如乙方允許甲方的借款到期后展期,丙方對展期后的借款本息繼續承擔保證責任。
四、丙方在收到乙方出具的要求丙方履行保證責任的付款通知書后,無論乙方是否向甲方追償,丙方必須保證按付款通知書規定的付款日期、付款金額主動向乙方付清全部應付款項,借款人或乙方出具的付款通知書的實質性內容,對甲方和丙方均有約束力。
五、如果丙方未按乙方通知規定的期限及金額付款,乙方有權依照我國法律規定,將抵押物作價、拍賣、變賣或以其它方式處置,從所得價款中優先得到償還。
六、本保證合同是持續性的連帶責任保證合同,只要甲方在借款合同項下,按有關條款承擔了任何現在的、將來的或可能發生的債務和責任,丙方就始終承擔本合同項下的所有連帶責任。乙方給予甲方的任何寬限,只要不增加丙方的擔保金額,丙方在本保證合同項下的責任均不能解除或減少。
七、只要不增加丙方的保證金額,本保證合同不會因為甲方與乙方同意對借款合同(主合同)條款的修改、補充、刪除或因甲方與其他方面簽訂的任何合同而受影響或失效。
八、如果乙方現時或今后持有甲方的任何其他擔保,包括存單、匯票、留置權和其他抵押品,本保證合同仍然有效,并不取代、影響丙方在本保證合同項下的責任。
九、如果甲方無能力履行借款合同(主合同)的法律義務或入股其它企業,并不解除丙方在本保證合同項下的責任。
十、丙方的繼承人(包括因改組合并而繼承)仍受本保證合同的約束,并繼續承擔本保證合同項下的責任,未經乙方事先書面同意,丙方及其繼承人不得轉讓其保證義務和抵(質)押物品。
十一、如果本保證合同及上述的借款合同(主合同)中的任何一條或多條款項在任何運用法律之下被宣布非法、無效或不能執行,不影響丙方的連帶責任,丙方確認決不會以任何理由要求免除履行本合同項下的保證責任。
十二、本保證合同自簽署之日起生效,屬無條件不可撤消的保證合同,丙方與任何其他單位簽訂任何合同(協議或契約)均不影響本保證合同的效力。
十三、本保證合同自甲方償付完畢全部借款本息及有關費用(包括乙方為實現債權而產生的一切費用)后即告失效。
十四、其他約定事項
十五、本合同為《借款合同》主合同的從合同,與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六、提示
乙方已提請甲、丙方注意對本合同各條款作全面、準確的理解,并應甲、丙方的要求做了相應條款的說明,如有異議可作單列補充說明后,簽約三方不得提出任何異議。
十七、本合同附抵(質)押物清單 份(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十八、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丙方各執一份,乙方執二份。本合同自各方簽章之日內成立,自辦妥抵押登記手續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丙方(簽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年 月 日
保證合同不屬于 保證合同和擔保合同的區別篇十二
_________集團_________電信公司(以下簡稱乙方)與擔保人_________,
就被擔保人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使用乙方個人住宅電話(業務登記單受理編號:_________)
提供擔保簽訂如下合同:
一、擔保人自愿為甲方使用乙方固定電話所承擔交費義務提供擔保,并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二、擔保人應為乙方的固定電話機主,并無欠費記錄的_________(地區)居民。
三、擔保人承擔擔保責任的范圍為:
(一)甲方使用固定電話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及違約金。
(二)乙方與甲方因割接改號、換號、移機、增加服務功能,甲方自身更名對本合同予以變更等事由,擔保人仍然依照本合同履行擔保責任。
四、擔保人承擔擔保責任的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停止使用乙方服務并交納全部費用后終止。
五、若甲方使用乙方的固定電話發生欠費,乙方有權要求擔保人支付,并將欠費計入擔保人的固定電話費用中。若甲方和擔保人均不履行交費義務的,乙方有權對擔保人采取停機、撤機以及其他追繳措施。
六、在擔保期間擔保人不得擅自單方撤銷擔保;擔保人若撤銷擔保,須與甲方一同持本合同到乙方營業廳交清費用并辦理撤機手續。
七、若擔保人的固定電話發生機主變更或撤機等業務變更時,甲方應重新提供擔保人,不能提供擔保人的,乙方將對甲方按撤機處理。
八、若擔保人在擔保期間固定電話發生欠費,甲方應重新提供擔保人,不能提供擔保人的,乙方將對甲方按撤機處理。
九、擔保人承諾在本合同下面所填寫個人資料真實無誤。如資料有誤,乙方有權對甲方的電話停機。
十、本合同為前述編號的業務登記單及甲乙雙方簽訂《固定電話后付費業務服務協議》的從屬協議。
十一、本合同自擔保人、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方、乙方、擔保人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由擔保人填寫:
擔保人資料
姓名_________ 固定電話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發證機關_________ 發證日期_________證件有效期_________
聯 系 人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被擔保人資料
姓名_________ 固定電話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發證機關_________ 發證日期_________證件有效期_________
聯 系 人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擔保人(蓋章或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