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貨物買賣合同格式
第一條:房屋的基本情況:
甲方房屋坐落于;位于第___層戶,房屋結構為__,房產證登記面積____平方米,地下室一間,面積平方,房屋權屬證書號為。
第二條:價格:
以房產證登記面積為依據,每平米元,該房屋售價總金額為萬___元整,大寫:。
第三條:付款方式:
乙方于本合同簽訂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元整,大寫:,日內交付萬___元(大寫),余款元(大寫)在房屋過戶手續辦理完畢之日支付。
第四條:房屋交付期限:
甲方應于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日內,將該房屋交付乙方。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時間付款,甲方對乙方的逾期應付款有權追究違約責任。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限期之第二天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每逾期一天,乙方按累計應付款的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__日,即視為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甲方有權解除合同,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第六條: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違約責任:
除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等特殊情況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期限將該房屋交給乙方使用,乙方有權按已交付的房價款向甲方追究違約責任。每逾期一天,甲方按累計已付款的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__日,則視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權解除合同,追究甲方的違約責任。
第七條:關于產權過戶登記的約定:
甲方應協助乙方在房屋產權登記機關規定的期限內向房屋產權登記機關辦理權屬過戶登記手續。如因甲方的原因造成乙方不能在房屋交付之日起天內取得房地產權屬證書,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須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天內將乙方已付款退還給乙方,并按已付款的__%賠償乙方損失。
第八條:簽訂合同之后,所售房屋室內設施不再變更。甲方保證在交易時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質量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符合房屋出售的法定條件。房屋交付使用之前的有關費用包括水、電、氣、物業、有線等費用有甲方承擔。由此引發的糾紛有甲方自行處理,于乙方無關。
第九條:甲方保證在辦理完過戶手續之日起日內,將戶口遷出,逾期超過___日,乙方每日按已付款的__%收取違約金。
第十條:因本房屋所有權轉移所發生的稅費均按國家的有關規定由甲乙雙方交納。
第十一條:本合同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并簽訂補充協議。
第十二條: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甲、乙雙方同意由_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乙方:
年月日
【篇三】貨物買賣合同格式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
郵編:;電話:
傳真:;電子郵箱: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
郵編:;電話:
傳真:;電子郵箱:
甲乙雙方經過協商,本著自愿及平等互利的原則,就甲方向乙方出賣本合同約定的貨物事宜,達成如下一致:
第一條:名稱、品種、規格和質量
1、名稱:
2、品種:
3、規格:
4、質量,按下列第項執行:
⑴按照____標準執行(須注明按國家標準或部頒或企業具體標準,如標準代號、編號和標準名稱等)。
⑵按樣本,樣本作為合同的附件(應注明樣本封存及保管方式)
⑶按雙方商定要求執行,具體為:(應具體約定產品質量要求)。
第二條:數量和計量單位、計量方法
1、數量:
2、計量單位和方法:
3、交貨數量的正負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增減量規定及計算方法
第三條:包裝方式和包裝品的處理
第四條:交貨方式
1、交貨時間:
(如甲方在約定時間不能按期交貨,乙方允許甲方順延交貨日期15天)。
2、交貨地點:
3、運輸方式:
4、保險:___
5、與買賣相關的單證的轉移:。
第五條:驗收
驗收時間:
第六條:損失風險
貨物在送達交貨地點前的損失風險由甲方承擔,其后的損失風險由乙方承擔。
第七條:價格與貨款支付
1、單價:
2、總價:
3、貨款支付
貨款的支付時間:
貨款的支付方式:
第八條:提出異議的時間和方法
1、乙方在驗收中如發現貨物的品種、型號、規格、花色和質量不合規定或約定,應在妥善保管貨物的同時,自收到貨物后日內向甲方提出書面的異議;乙方未及時提出異議的,視為貨物合乎規定。
2、乙方因使用、保管、保養不善等自身原因造成產品質量下降的,不得提出異議。
第九條:甲方違約責任
1、甲方不能交貨的,則乙方有權解除合同,并有權要求甲方返還已支付的款項,乙方自愿放棄主張定金責任。
2、甲方所交貨物的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約定的,乙方如同意利用貨物,應按質論價;如乙方不能利用的,應依據具體情況,由甲方負責調換、修理、所產生的費用由甲方支付。
第十條:乙方違約責任
1、乙方若自提貨物未按甲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約定的日期提貨的,應以實際逾期提貨天數,每日按貨物總額的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2、乙方逾期付款的,應按逾期付款金額每日%計算,向甲方支付違約金或一次性支付違約金元。
3、甲方為維權而支出的所有費用(包含但不限于律師費、訴訟費用、交通費等)均由乙方承擔。
第十一條:爭議的處理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處理。
第十二條: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甲乙雙方也可達成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代表(簽字):代表(簽字):
年月日年月日
簽訂地:___簽訂地: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