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農村集體土地出租合同
隨著人們對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越來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它也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怎樣寫合同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合同應該怎么制定呢?下面我給大家整理了一些優秀的合同范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我們一起來看一看吧。
農村集體土地出租合同篇一
通訊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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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通訊地址:
身份證號碼/注冊號:
聯系電話:
甲、乙雙方經協商,遵循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則,就廠房、宿舍租賃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一、租賃標的
甲方將名下位于 廠房建筑面積為 平方米的框架廠房, 宿舍, 平方米辦公室(以下統稱“租賃物”)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對租賃物的各項情況已有充分了解,并愿意承租租賃物。
二、租賃期限
本協議的租賃期限為 年,自20xx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止
三、租金
1、廠房租金每月每平米 元,宿舍租金每月每平米 元,辦公室租金每月每平方米 元,廠房每月租金 元,宿舍每月租金 元,辦公室每月租金 元。在租期的第 年起(即自 年 月起),租金標準均在上一年的基礎上上浮 元每月每平米計付,直至本協議履行完畢。
2、租金按月結算,采用先交租金后使用的方式,乙方在簽訂本協議之日向甲方支付首月租金。以后乙方需在每月 號之前將下月的租金轉入甲方以下指定賬戶:
開戶行:
戶 名: 賬 號:
四、保證金及相關費用
1、乙方在簽訂本協議之日向甲方支付 個月租金作為租賃保證金。甲方保證乙方用電 (即 安),保證金不計算利息。
2、租賃期間租賃物的水電費用由乙方承擔,按月結算。每月由甲乙雙方共同確認當月水電使用度數后,按當地水電常規費用標準由乙方向甲方支付水電費用。乙方未按時繳納水電費的,甲方有權阻止乙方繼續用水用電后果由乙方自行負責。乙方逾期繳納水電費用累計超過30日或累計超過共 元的,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收回租賃物
3、電梯使用維護和年檢的費用,由所有承租方按實際使用情況進行分攤。
4、租賃期間因使用該租賃物而產生的相關稅費和相關管理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五、續租和轉租
1、乙方在租賃期限屆滿時應將廠房、宿舍交還給甲方。如需要繼續承租,應在租賃期滿60天前與甲方協商,并與甲方簽訂新的租賃合同。
2、租賃期內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對外轉租租賃物。
六、租賃物的改造與維修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對租賃物進行改建、裝修、加裝或改裝有關配套或附屬設施。乙方未經甲方同意擅自進行上述改造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恢復原狀,并要求乙方賠償損失。若乙方不按甲方的要求恢復原狀,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賠償損失。
2、租賃期間乙方負責租賃物內電梯、水管、門窗的日常維護維修。因乙方不當使用造成租賃物及相關設施損壞的由乙方負責維修。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租賃物損壞的,由甲方負責維修。在乙方將租賃物交還甲方時,應保證租賃物內水管、門窗、消防器材、宿舍電器、廠房電梯能正常使用。乙方租賃期間自行安裝水電設施、裝修等,租賃期滿后,不能拆走。
3、乙方承租該租賃物時已確認租賃物的裝修標準和消防管道、下水道等設施,消防配套箱 只。租賃期滿后乙方退租離場前需按甲方原裝修標準修復相關設施,正常使用導致的損耗除外但應確保相關設施能正常使用。
七、其他規定
1、乙方自行負責對所聘工人的工資發放、社會保險及其他相關保險的購買。若出現勞資糾紛、事故、拖欠工人工資或保險等情況所產生的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擔,與甲方無關。
2、乙方在租賃期間應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等相關法規,按相關規定要求做好安全防火工作及安裝配備足夠的消防滅火設施。若租賃物內發生用電或火災等一切安全事故,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擔,由此造成租賃物損壞的由乙方負責賠償損失。
3、乙方負責安當地環保等相關部門標準對租憑物周邊進行綠化等相關建設或由甲方代理建設,建設費用由乙方承擔。
4、乙方如有違法經營并被有關部門認定,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協議,并無條件收回租賃物。
5、乙方在租賃期間如無違法相關規定,合同期滿乙方辦理退租手續并結清所有租金及水電等費用后,憑保證金收據由甲方退還乙方所繳納的租賃保證金和水電保證金。
6、乙方須委托甲方提供的物業管理單位對廠區及宿舍進行統一的管理,乙方應于每月繳納物業管理費 另議 元
7、甲方提供的廠區及宿舍屬有償使用,道路屬公用。乙方如占用道路和空地要先征得甲方同意,在不影響其他租戶的情況下與甲方協議有償使用,價錢另議。
8協議雙方按本協議項下通信地址發出的雙掛號或特快專遞書面通知自發出之日起三日內即視為合法有效的送達,一方地址變更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否則視為未變更。
八、違約責任
1、租賃期間乙方違反本協議約定經甲方知會仍不糾正或未經甲方同意轉租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協議并收回租賃物,乙方所繳納的租賃保證金不予退還。
2、乙方未按本協議約定按時向甲方支付租金、相關稅費和管理費用的,每逾期一天,甲方按月租金額和應付相關費用金額的千分之五向乙方收取違約金,或先行停電停水,逾期一個月或累計超過50天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并收回租賃物,乙方繳納的租賃保證金不予退還。
3、租賃期滿后乙方不再續租或出現協議約定解除租賃關系情形,乙方應在出現上述情況后15天內與甲方辦理退租手續并退場。若乙方逾期不辦理退租手續并退場,則視為乙方放棄其租賃物內財產的所有權,甲方有權自行處置乙方在租賃物內所有的原材物料、半成品、成品和裝修、生產設備及辦公設備等一切物件。
4租賃期間乙方如無任何違法或違約行為,甲方不得提前終止本協議,因特殊情況如政府要拆遷、征用或租賃物改造需拆遷的除外,甲方并應提前一個月通知乙方。租賃期間滿乙方沒有違約的繼續租賃,甲方在同等條件內優先考慮乙方繼續租賃。
九、爭議解決
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雙方應簽訂書面補充協議,否則視為未變更。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首先由爭議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章后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簽名: 代表:
年 月 日簽訂
農村集體土地出租合同篇二
合同編號:
甲方(轉包方或出租方):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 住所: 聯系方式: 乙方(接包方或承租方):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或營業執照號): 住所: 聯系方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調解仲裁法》、《四川省<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實施辦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規章和有關政策的規定,在原承包關系不變的前提下,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經協商一致,就土地承包經營權轉包/出租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轉包/出租土地基本情況及用途
甲方自愿將位于 鄉(鎮)或街道 村或社區 村民小組或居民小組的 畝承包地(詳見附表)的承包經營權生產經營。
二、轉包/出租期限
土地承包經營權轉包/出租期限不得超過二輪土地承包期限剩余年限。轉包/出租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轉包/出租價格與支付方式
(一)轉包/出租按下列第 種形式計價:
1.實物。乙方每畝每年支付甲方 公斤(大寫: )轉包/出租給乙方,轉包/出租土地為農業用途,主營項目是__(稻谷、玉米、小麥等),共計每年支付 公斤(大寫: ) (稻谷、玉米、小麥等),按該品種當年當地大宗上市時均價折算現金。
2.現金。乙方每畝每年支付甲方人民幣 元(大寫: ),共計每年支付人民幣 元(大寫: )。
3.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 (二)轉包費/租金按下列第 種方式支付:
1.逐年支付。于每年 月 日前支付 (當年度/下年度)轉包費/租金,且每年遞增 %(約定不遞增的填寫零),或每隔 年增加 元。
2.其它方式。_________________。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 有權獲得土地流轉收益,有權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到期收回流轉的土地。
2.有權監督乙方合理利用、保護流轉土地,有權制止乙方損壞流轉土地和其他農業資源的行為,并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3.乙方不按合同約定使用土地,改變土地用途、違反城鄉環境規劃、破壞水利等基礎設施或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4.流轉土地被依法征收、占用時,除按投資權屬明確為乙方或第三方的青苗補償和地上附著物補償外的其他補償由甲方享受。
5.甲方于 __ 年 月 日之前將土地交付乙方。 6.不得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和生產條件的改善。
7.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依法享有該流轉土地的使用權、收益權、經營權和產品處置權。
2.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的規定,并報經有關部門批準,可以在流轉的土地上修建直接用于農業生產和管理的非永久性生產設施。
3.依法享受國家和當地政府提供的規模性產業發展的獎勵、扶持、補助。
4.流轉的土地被依法征收、占用、收回時,有權獲得接包/承租土地后的青苗補償、投資權屬明確歸己的地上附著物補償及相關損失補償。
5.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流轉的土地。不得改變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隨意棄耕拋荒,不得損壞農田水利設施,不得從事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規定的生產經營活動。
6.合同期滿或中途終止合同,應及時交還接包/承租的土地。需繼續接包/承租的,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權,并于接包/承租期滿前 個月與甲方平等協商,重新訂立合同。
7.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所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六、違約責任
1.因一方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無過錯方依法可免除責任,有權要求過錯方按照當年轉包費/租金的 %承擔違約責任;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過錯方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2.乙方逾期支付轉包費/租金,每日按當年應支付金額的 0承擔違約金;甲方逾期交付土地,每日按當年轉包費/租金的 承擔違約金。
3.甲方干預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4.乙方不按本合同約定,改變土地用途、破壞水利等基礎設施的,負責修復;不能修復或不能如期修復的,負責賠償。
5.乙方接包/承租甲方的土地從事違反相關規定的生產經營活動受到國家有關機關的處罰,全部責任由乙方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害由乙方負責賠償。
七、其他
1.簽訂合同時,對甲方留在轉包/出租土地上的樹木、竹林、地上附著物等的處理約定: ;合同到期后,乙方因生產經營需要而投入新建的相關設施及地上附著物進行補償的約定: 。
2.合同期滿或中途終止合同,除渠系、道路等生產設施外,對改變了土地使用用途的設施,若甲方接受則乙方不負責修復;甲方不接受的部分則遵循本合同第六條第4款約定。
3.乙方因生產需要招聘員工,在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甲方。
4.乙方對土地進行再流轉,需征得甲方書面同意,再流轉期限不得超過本合同約定的流轉期限。
5.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經協商,決定申請 (是或否)鑒證。未盡事宜,雙方協商一致后訂立補充協議,其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其他需說明的事項
7.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可以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或協商后又反悔的,可以請求 村民(居民)委員會、 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調解;不愿協商、調解或協商、調解不成的,以及達成調解協議后又反悔的,可以向 ___縣(市、區)農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 縣(市、區)人民法院起訴。
8.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或鑒證機構各執一份,發包方、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土地承包管理機構各備案一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農村集體土地出租合同篇三
甲方:(租賃方)
乙方:(承租方)
丙方:
為了加強國有土地資產管理,完善土地有償使用制度,規范國有土地 租賃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國有土地使用權租賃管理暫行規定》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以及《木壘縣已開墾國有荒地開發管理辦法》的規定。經甲、乙、丙三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現就三方的權益、義務、違約責任 訂立本租賃合同。
一、乙方依法租賃甲方的國有土地后轉租給丙方,丙方按規定向甲方和乙方繳納國有土地租賃金,租賃金標準元/畝, 租賃金50%直接支付給甲方,50%直接支付給乙方,租賃金應在每年4月30日之前交清,若逾期,每逾期一天加收3‰的滯納金。
二、丙方租賃甲方的國有土地四至:
東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三、丙方租賃甲方的國有土地面積: 畝,具體四至界線、準確面積以木壘縣國土資源局確定為準。
四、丙方租賃甲方的國有土地時限:(租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為止,共 年,開發經營到期后,優先丙方續期承包。
五、田間道路工程建設,丙方必須在三年內按照甲方的規劃設計要求,對田間道路、渠進行建設,并按要求在所開發土地上栽種防護林。
六、甲、乙、丙三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作為國有土地資源資產管理的法人代表依法向丙方提供開發經營國有土地。
2、甲方要按照本合同的要求,經常檢查督促丙方做好田間工程的建設,按規定的期限及時組織田間工程驗收。
3、土地使用期屆滿甲方無償收回丙方的全部土地使用權及其附著物,亦可按規定續期,重新簽訂使用權合同。
(二)乙方、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依法按程序向甲方申請國有土地租賃使用權登記手續,辦理各種開發許可證。
2、田間工程完成后及時向甲方書面申請驗收,簽訂承包合同。
3、依法、合理、有效、綜合開發利用水土資源,不得荒蕪土地,不得隨意改變土地利用性質,若需改變,應依法按程序向甲方申請,報批并辦理相應變更手續。
4、在租賃經營期內未經甲方許可不得轉讓、出租、抵押土地。
5、在開展經營期間和范圍內利用他項權益的同時,不得損害他人的權益。
6、經營期屆滿向甲方無償交回土地及其附著物和相應的證書,需繼續使用應在屆滿前一年,書面向甲方申請,甲方在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丙方并簽訂合同書,否則視為自動放棄使用權。
7、若遇到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造成損失不能履行合同,可書面向甲方申請適度減、緩、免,并簽訂相應的協議。
8、乙方保證所轉租給丙方的國有土地無權屬爭議、糾紛,若有爭議和糾紛乙方將承擔一切法律責任。
七、甲、乙、丙三方的違約責任:
1、在租賃經營期間,任何一方不得單方面無故變更合同或終止國有土地使用權。
2、丙方應按期向甲方交納國有土地租賃金,逾期一天按當年應繳費用的千分之三繳納滯納金,超過三個月不交的,甲方有權收回土地或終止使用權。
3、若國家有關新的政策、法律、法規出臺與本合同相抵觸,三方應根據新的政策、法律、法規重新簽訂合同,同時原合同廢止。
4、本合同未盡事宜,經三方充分協商補簽,任何一方不得單獨修改,因此造成的經濟損失,由行為一方承擔。
5、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經營期屆滿自行失效。
6、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丙三方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負責人:
聯系方式
乙 方:
負責人:
聯系方式:
丙 方:
負責人:
聯系方式:
農村集體土地出租合同篇四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的規定,本著平等協商、自愿、有償的原則,就土地承包經
營權出租事宜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甲方將其承包經營的村民小組畝土地(詳情見下表)出租給乙方從事農業生產經營。
出租土地詳細情況
總面積:x畝,其中:x田畝,x土畝;
出租期限為22年,即自20xx年12月30日起至20xx年12月30日止。最長不得超過土地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以現金方式支付。即每畝每年按斤黃谷,并參照當地上年中等市場價格折算為現金(按江津市糧食主管部門書面證明或協商價格計算),20xx年按0、7元/斤計算支付),由乙方交給甲方作為下一年租金。
提前1年支付,即于上年12月26日之前支付下一年租金。
甲方應于20xx年12月26日之前將擬出租的土地交付乙方。
1、甲方有權按照合同規定收取土地流轉費;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到期收回流轉的土地。
2、甲方與發包方的承包合同仍然有效。甲方作為承包方應履行的義務仍應由甲方承擔。
3、甲方有權監督乙方經營土地的情況,并要求乙方按約履行合同義務。
4、甲方在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后,應報發包方(集體土地所有者)備案。
5、甲方應協助乙方按合同規定行使土地使用權,幫助協調本集體經濟組織內與其他承包戶之間發生的用水、用電、治安等方面的糾紛;不干預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6、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合同的約定交付出租土地并要求甲方全面履行合同義務。
7、乙方在受讓地塊上具有使用權、收益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產品處置權。
8、乙方在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范圍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依照合同規定按時足額支付土地流轉費。加強安全生產,防止事故發生,造成損失的,乙方自行承擔責任。
9、乙方應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應增加投入以保持土地肥力,不得使其荒蕪,不得從事掠奪性經營,不得擅自改變土地用途,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
10、其他約定:乙方簽訂協議之日提前支付復耕費(按20xx年租金等額支付給甲方)。今后合同解除或到期后,不再另行支付違約金及復耕費。
(一)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
1、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又不損害國家、集體和第三人利益的;
2、訂立的本合同所依據的國家政策發生重大變化的;
3、一方違約,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4、乙方喪失經營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
5、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災害)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二)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甲方有權收回土地使用權。
1、不按合同規定用途使用土地的;
2、荒蕪土地的,破壞土地上的附著物的,破壞水利等基礎設施的;
3、不按時限交納土地流轉費的。
甲、乙雙方在合同生效后應本著誠信的原則嚴格履行合同義務。、甲方非法干預乙方生產經營,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賠償乙方全部損失。乙方違背合同規定,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賠償全部損失。賠償金的數額依具體損失情況而定,可由甲、乙雙方協商或農村土地承包仲裁機構裁決,也可由人民法院判決。
因本合同的訂立、生效、履行、變更或解除等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可以通過協商解決,也可以提請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農村土地承包管理機關調解解決。不愿協商、調解或者協商、調解不成時,可以向農村土地承包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后立即生效。
1、在合同期內,乙方有權轉包該土地,但必須提前15天通知甲方,并將轉包合同送甲方備存;在本合同期滿后,若甲方需繼
續流轉該土地,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權。
2、本合同中未盡事宜,可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一致后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伍份,由甲、乙雙方和發包方各執一份,一份送村委會,一份報鄉鎮農村土地承包管理機構。
甲方代表人(簽章):乙方代表人(簽章):
身份證號:身份證號:
xxxx年xx月xx日xxxx年xx月xx日
農村集體土地出租合同篇五
甲方(出租方):xxxxxxxxxxx組
乙方(承租方):xxxxxxxxxxx公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就土地經營權出租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出租土地基本情況及用途
甲方將位于 ,面積共計xx年,即自20xx年4月1日起至xx年4月1日止。承包期滿后、甲方對這片土地需繼續向外承包,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續包經營優先權。
三、租金、支付時間與方式
租金以現金方式支付。即全部土地年承包費為 整,付款方式為分期支付,合同簽訂后乙方一次付清前《三年》承包費《xxx》,以后每三年支付一次,在一次付款年限到期前一個月付清下一期費用,以此類推。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按照合同規定收取土地租金;有權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到期收回流轉出的土地經營權。
2、甲方保證該宗土地和本村組的村民之間不存在任何爭議,保證乙方承租期間任何人不得占用、破壞、使用該宗土地。保證并維護乙方權益不受侵害。
3、甲方有權監督乙方合理利用、保護出租土地,制止乙方損壞土地和其他農業資源的行為,并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4、甲方應協助乙方按合同約定行使土地使用權,不干預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5、甲方現有組內道路乙方可以使用通行,承包土地邊的水源乙方可以使用。甲方負責協調修建道路至該宗土地邊界的工作;并協助乙方將水源、電源接通至土地邊界。
6、該土地西柏坡墳地本組人員可進行土葬,由甲乙雙方協商指定一片區域進行墓葬,但應根據面積大小向乙方適當經濟補償。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權利和義務。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在承租地塊上享有經營自主權、產品處臵權和收益權,在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范圍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
2、在合同期內,土地被依法征收、占用時,乙方有權獲得相應的青苗補償費和投入建設的地面附著物補償費的權利。甲方負責協調解決。
3、依照合同約定按時足額支付土地租金。
4、承租期滿,及時向甲方交還承租的土地;需要繼續租賃的,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
5、乙方在轉包期限內將轉包合同約定其享有的部分或全部權利轉包給第三人,需經甲方同意,并簽訂書面補充協議。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六、土地租賃合同到期后地上附著物及相關設施的處理:
1、地上苗木及可移出物品,由乙方3個月內移出,若規定時間未移出的,產權歸甲方所有。
2、如果涉及永久性建筑,在征得甲方同意并辦理了產權的,歸乙方所有;若無產權的甲方要使用的,通過協商甲方可適當補給乙方費用。
七、違約責任
1、無正當理由單方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應向另一方當事人支付違約金并賠償相應損失(如乙方在土地上投入的人力、物力成本和合理的孳息)。違約金的數額為人民幣 元 。
2、甲方干預乙方生產經營,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賠償乙方全部損失。
3、因一方違約造成對方遭受經濟損失的,違約方應賠償對方相應的經濟損失。具體賠償數額依具體損失情況確定。
4、乙方破壞水利等基本設施或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的,乙方應恢復原狀或向甲方支付賠償金。
八、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發生爭議,甲、乙雙方可以通過協商解決,不愿協商、調解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直接向漢臺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其他約定
1、甲、乙雙方可以向鄉(鎮)人民政府農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門申請合同鑒證。
2、政府提供的各項支農惠農政策和補貼由乙方享有。
3、本合同中未盡事宜,可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一致后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一式三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報鄉鎮農村土地承包管理機構備案一份(如有鑒證,相應增加一份)。
5、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人(簽章):乙方代表人(簽章):
住址:住址:
聯系電話:聯系電話:
鑒證意見:鑒證人:
鑒證單位:(簽章)
簽證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農村集體土地出租合同篇六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一、甲方將位于小島村的集體承包土地,耕地面積為二畝二分,出租給乙方種植枸杞。
二、出租期限:自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月30日止,如租賃期限到期,乙方要求繼續租賃可以繼續承租。
三、租地價格,土地每畝每年為20xx元整(貳仟元整),三年后,按市場承包土地價在作調整。
四、租金交納時間:每年1月30日前由乙方以現金方式交與甲方,以甲方出收款憑據為準。
五、雙方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集體發包的土地由甲方使用,但在出租給乙方時,該土地不能有任何爭議,糾紛和債務,如有上述問題,全部由甲方負責解決。
2、監督、檢查雙方依據出租約定的用途,合理有效使用土地,禁止乙方損害土地和農業資源的行為。
3、維護乙方的土地承租經營權,不得非法變更或解除土地出租合同。
4、如乙方不能按時付清土地租金,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責任。
5、如土地國家需要征用,所有賠償與乙方無關。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維護土地的經營用途,不得超出合同所約定的非經營建設,不得給土地資源造成損害。
六、甲方在合同期內不得單方強行收回出租的土地,如遇國家征收,統一規劃農田基本建設,土地開發綜合治理等不可預見的事情發生時,可以終止出租合同。
七、在租賃期限若沒滿六年時間,甲方要求收回該土地時,甲方應賠償乙方按每畝地算,以六年當時的市場的枸杞價格賠償給乙方。
八、如租賃期限到時乙方要求繼續承租時,甲方也不能無條件收回出租土地,如甲方確實需要收回出租土地時,需經甲乙雙方在平等互利的條件下協商后收回該出租土地。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并按手印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甲方):
身份證號:
承租方(乙方):
身份證號:
證明人:
身份證號:
農村集體土地出租合同篇七
村( )農包字第 號
發包方:
租賃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租賃法》、《山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租賃法>辦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為農村經濟發展的需要,發包方將村集體有所有權的耕地租賃給租賃方種植經營。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合同如下:
一、租賃地名:
1、 面 積:
2、租賃形式:家庭租賃外其他方式租賃
3、租賃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年)。(雙方約定不得超過3年)
4、上交租賃款:共計人民幣(大寫) 元。
5、交款方式及時間:
二、發包方的權利與義務:
1、發包方有權監督租賃方按合同約定履行合同。
2、發包方有權監督租賃方合法使用租賃土地。
3、發包方有義務維護租賃者的合法權益。
4、創造條件,盡可能為租賃方提供生產經營服務。
三、租賃方的權利與義務:
1、租賃方有經營自主權。
2、租賃方有權享受發包方提供的各項服務。
3、租賃方必須按合同約定上交租賃款。
4、租賃方未經發包方書面允許不得在租賃地內種植林木,不得搭建任何建筑物,不得擅自取土或改變地貌,只允許種植莊稼,嚴禁將租賃地用于違法經營。
5、租賃方在租賃期間,如遇意外,其繼承人可以繼續租賃,直至合同期滿。
7、在合同租賃期內,如遇租賃范圍土地被征用或村集體規劃使用,租賃方必須服從。征用后,租賃方只享受地面附著物賠償費及青苗補償費。其他待遇歸發包方。
四、違約責任:如1方違約,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元。如租賃方違反合同約定或違法使用土地,發包方1經發現可單方終止合同,收回發包土地并不退還租賃方的租賃費。
五、其他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
六、本合同1式 份,發包方和租賃方各執1份,報市中街道辦事處租賃合同管理機關各備案1份。
七、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發包方(蓋公章): 租賃方(蓋章):
法人代表(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農村集體土地出租合同篇八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乙方:(以下簡稱乙方)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就農村土地出租承包經營權的事宜,協商一致,特立以下合同:
一、承包面積和承包金額
1、出租承包面積約
2、承包費每畝每年
二、承包期限
從年月日開始至年日結束,共出租承包期為 年。
三、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現有的乙方承包田四周、圩頭、圩尾所有權歸乙方,甲方不得種植其它農作物。
2、乙方在承包期內,甲方在夏秋季種植時,甲方保證乙方正常用水,打水電費、打水人員工資按面積負擔(和本組一樣)。
3、乙方在第一年實行先交錢后種田的原則,以后每年則由稻收后支付。
四、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在承包期內,甲方保證道路暢通,不準隨意挖掘,甲方不得以無故理由刁難乙方,如在道路上的'油菜、黃豆和其它種植物,如損失乙方一律不負責賠償。
2、乙方在本合同到期后,在同等的條件下,乙方可以優先享有承包權。
五、違約責任
此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即具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必須嚴格遵守,如一方違約,違約方應賠償對方所有損失。
甲方代表(簽字):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農村集體土地出租合同篇九
(以下簡稱甲方)
(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發展經濟、充分合理利用土地,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經雙方協商達成以下條款,共同信守。
一、 由乙方租賃甲方土地使用權,所租賃土地四至為:
二、 租用期限:自 年月日起至所租用之土地被國家征用時為止;租賃期間,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前終止本合同,否則甲方應賠償乙方的一切損失(若實際損失無法查明的,則損失可以剩余租期按每畝每年不低于 萬元賠償)并賠償乙方因此發生的訴訟費、律師費等。
三、 租用期間乙方僅向甲方付租金,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要一切任何費,土地稅由甲方自行負責。
四、 所租賃土地被國家征用時,所賠償的土地費歸甲方所有,地上建筑物補償等歸乙方所有。
五、 乙方應當在每年的合同簽訂日起10天內向甲方交租金,甲方應保證和維護乙方使用該地。
六、 租金標準:每年每畝租金 元整;在租賃期間,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隨意漲租,若甲方違反規定隨意漲租,乙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賠償由此給乙方造成的全部損失(若實際損失無法查明的,則損失可以剩余租期按每畝每年不低于 萬元賠償,并賠償乙方因此發生的訴訟費、律師費等);乙方應按時繳納租金,如沒有如期向甲方交納租金,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不對乙方負任何責任。
七、 若所租賃土地被國家征用,征用當年租期超過半年的,租金以1年計算,租期不足半年的,不算租金;若只是部分土地被征用的,租金按剩余土地實際面積計算租金。
八、 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以前合同自然終止。
九、 本合同不得涂改。本合同執行中如有發生糾紛,雙方應本著互諒互讓協商解決。
十、 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按國家經濟合同法的規定,經雙方協商作出補充規定,并與本合同既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簽訂日期: 年月 日
農村集體土地出租合同篇十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甲方為更好地利用自有的閑置土地,發展商業,將自有的一塊空地的使用權出租給乙方使用。為明確甲乙雙方權利、義務關系,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礎上經充分協商,特簽署如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1.1 上述土地位于廣東省東莞市東城區,居于柏洲邊市場與柏貿商場之間,具體位置見附件。
1.2 上述土地所使用土地的四至為:東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占地面積約為 平方米(詳細資料見附圖)
2.1 上述物業之用地明確為商業用地,不能做為工廠或工場等用地,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變更土地用途,否則甲方有權隨時終止合同,一損失由乙方承擔。
3.1甲方將上述物業租賃給乙方使用 年(大寫 年),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2合同期限屆滿,如乙方或其指定的企業/或承接人仍希望優先承租的,應在本合同期滿前6個月向甲方提出。在乙方書面提出續租申請后,續租的期限及租金可再行約定,在同等條件下,優先由乙方承租。
租賃期的延長必須符合當時法律的規定。
3.3甲方在合同期內有意出讓物業產權的,乙方或其指定的企業/或繼承人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受讓權。費用及其他相關事宜根據當時情況另行協商。
4.1乙方應付給甲方的租金為每平方米為 元,土地租金合計為 元(大寫為 元),前上述租金不含稅。
4.2投標者先交伍拾萬元作投標保證金,中標后須即時簽約,否則視為違約,將該保證金充作違約金支付予甲方。
4.3乙方必須在簽約后一周內將約定租金中的首期貳佰萬元先支付甲方,不得超期支付;若乙方未能按期支付,甲方有權提出終止本合同,且乙方交付的保證金伍拾萬元充作違約金支付予甲方。其余租金應于簽約后的一個月內全部清,若超期支付的,逾期支付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每日萬分之四的滯納金。
4.4 乙方原交納之保證金伍拾萬元可抵作租金,可在乙方支付至只剩余伍拾萬元租金時抵付。
4.5 乙方所收之款項用東莞市東城柏洲邊社區居委會收款收據開票。
5.1上述合同項下的土地因未辦理產權證,乙方自行辦理有關證照,甲方只能協助和提供有關證明,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
6.1物業按現狀交付。
6.2乙方對甲方依據本條所進行之交付,除因為產權糾紛可以提出異議外,不得提出其他瑕疵抗辯理由。
7.1保證物業的使用狀況符合國家法律關于商業用地的要求,符合政府及當地居民對經濟與環境協調發展的要求。
7.2如果乙方根據實際使用需要,需在現有土地上新建或改建建筑物/或固定設施的,在建設設計方案完成后,應經過甲方的審核,經甲方審核同意的,再報請政府主管部門審批。
7.3任何建設項目的進行必須獲得政府主管部門批準后才能施工,且必須符合國家規定和市政府關于“四清理”規定的要求城市布局和消防安全必須作好建筑物四周下水落石出道貌岸然工程式和四周路面工程。
7.4乙方所建造的建筑物南北兩邊不能跳出,前面只準跳出兩米,原人行道不能疑義變,人行道北寬余7米,南寬6米,人行道平水不能提升,不能占用。
7.5本合同履行期間,有關市容衛生、門前三包等費用由乙方承擔。乙方必須到社區居委會購買垃圾桶、垃圾車及安排專門人員負責垃圾的清運,垃圾必須按社區居委會的要求堆放。
7.6 在本合同履行期間,乙方因經營發生的所有事故及造成他人損害的,由乙方承擔責任,與甲方無關。
7.7 乙方因使用本合同項下的土地及其上建筑物而由政府有關部門向乙方依法收取的工商管理費、稅收、水電費、衛生費等其他有關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8.1因本合同項下的土地沒有辦證,乙方自行辦理有關證照,甲方只能協助和提供有關證明,一費用由乙方負擔;
8.2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處理與當地有關政府職能部門的關系。
8.2協助乙方搞好與當地居民的關系。
8.3協助政法機關,維持乙方正常經營所需的良好治安環境。
9.1保證本合同項下租賃給乙方使用的物業,甲方擁有合法產權。
9.2因本合同項下物業之產權產生爭議的,概由甲方負責解決。
9.3如因物業權屬問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負賠償之義務。
10.1合同期間,如果本合同項下的物業被政府依法征收,則本合同自行終止;其補償按如下方式解決:
地上建筑物,包括設備在內的固定資產和可移動資產歸乙方所有,征收拆遷的補償除土地的補償歸甲方外,其余歸乙方享有。
11.1根據法律規定,地下資源及埋藏物屬國家所有,因此,雙方約定,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不得擅自開發物業所屬土地的地下資源,在建設過程中,發現埋藏物的,應依法上繳甲方處理。
12.1如發生法定的不可抗力事由,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本合同可依法終止,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13.1合同期間,甲方出讓物業產權給第三人的,甲方必須通知乙方,第三人必須保證能繼續履行本合同及今后基于本合同而簽署的所有補充協議/或附件。
13.2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租權。
14.1合同期滿,在本合同項下之土地上形成的固定資產(包括由乙方建設的建筑物及拆遷后使用價值/或市場價值接近于零的附著物)歸甲方所有。
14.2所有因審批所獲得的權益無償歸甲方所有。
14.3所有本條第一項、第二項注明應歸甲方所有的權益,乙方或本合同乙方的承接方必須無償協助甲方辦理權益過戶/或更名手續。
14.4如雙方未能就繼續使用事項達成新的協議的,屬乙方所有的,可搬遷的設備及各類非固定資產,乙方應在本合同到期后三個月內搬遷完畢,逾期,視為無償贈予甲方。
15.1本合同中的某一條款如被法院裁定為不合法/無效/或不可實施的,則該條款將被依法終止執行;但不影響本合同中其他條款的有效性,
15.2本合同在取消被終止執行的條款后,其余條款對雙方仍有約束力。
16.1任何一方根本違約的,守約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并有權請求違約方賠償因此造成的直接或間接經濟損失。
16.2履行合同不符合簽約目的和要求的一般違約行為,均須承擔此給守約方造成之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
17.1雙方在履行協議中,如產生糾紛,均應本著友好態度協商解決。
17.2如存在協商解決不了的情形,雙方同意將爭議提交東莞市人民法院審理。
18.1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持有 份,乙方持有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8.2本合同自雙方均簽定之日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可協議補充,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待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農村集體土地出租合同篇十一
發包方(簡稱甲方)(戶主):
承包方(簡稱乙方):
依照國家有關政策和法規,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取得一致意見,主要用于景區建設和景觀,為規范雙方權利義務,訂立如下協議,供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一、甲方自留山地在其所轄山地范圍,界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面積共_______平方,合計________________畝。
二、租用期為_____年,即從____年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止,共計______年。在租用期內,乙方以每畝每年按當年國家封山育林費支付給甲方,乙方在簽訂協議書之__7__個工作日內支付甲方第一年租金,以后每年2_月__1_日支付后一年租金。
三、租用期間,甲方必須保證不得有任何事端影響乙方正常經營生產,如有山林權屬爭議、糾紛,由甲方負責調解處理。調解的一切費用由甲方支付,糾紛造成乙方有經濟損失的,一切都甲方負責,甲方幫助勸告其他村民不得在甲方自留山地破壞林木,嚴禁在林區濫砍伐、燒山等。
四、自合同簽訂起即可行使使用權,可進入租用地做準備工作。
五、原有進入林區的大路,甲方必須負責無償提供給乙方使用,不得以任何借口設卡收費,乙方需要新建林區公路,如需占用甲方或其它戶的部分土地,甲方應給予支持,并保證幫助理順解決。用到的山林補償費按簽訂補償方案。
六、在租用期內,乙方家庭或成員均享有租用使用和租用繼承權;本協議也不因乙方法定代表人的變更而變更。
七、其它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甲乙方雙方都履行協議,在執行過程中,甲乙雙方如有糾紛發生,可申請林業主管部門調解或者行政村和鄉政府調解,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請判決。
九、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每份都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農村集體土地出租合同篇十二
甲方【出租方】
乙方【轉租方】
丙方【承租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租賃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為了農村的經濟發展,丙方由于種植的需要,經甲方同意,租賃乙方原向甲方承租的的土地。為明確雙方的權力和義務達成一致。簽合同如下;
第一條;租賃土地的地名面積。
租賃土地的地名叫 。面積 畝{以賬本為準}。四址東 西 南 北 共有 塊。
第二條;租賃用途。
糧食,蔬菜等等,以及其他種植業,在合同期間,不得隨便更改土地的用途。
第三條;租賃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共計 年。合同期滿后,雙方同意,可延續合同。丙方享受同樣價格優先權。
第四條;租金及支付方法。
每年當年租金共 元。在每年到期前付清當年的租金。乙方不得中途違約。丙方如果到一年后不交當年租金,乙方有權收回土地。另有約定的除外。國家對土地的補貼以及待遇,有經營者享受。乙方不得收取租金以外的費用。
第五條;乙方有權監督和維護丙方的合法權益。保證水利的供應,道路暢通。創造條件為租賃方提供生產經營服務。
第六條;合同終止。
在合同厲行期間,如果遇到土地被國家征用或集體規劃使用,租賃方必須服從,租賃方享受合同期間的土地費,地面附著物的賠償費以及青苗補償費等。合同終止。
第七條;合同解除。
到期后合同自然解除。
第八條。本合同一式兩份,乙方丙方各持一份。由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丙方
年 月 日
農村集體土地出租合同篇十三
編號:(舉例) 區 鎮(鄉)流轉第 號(出租)
說明:合同編號,6位(流轉合同統一編號,不分類型)
甲方(出租方) 甲方代表姓名:
甲方住所:
原土地承包合同編號: 原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書編號:
乙方(受讓方) 乙方代表姓名:
乙方住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農業部令第47號)等法律、法規和國家相關政策,本著平等協商、自愿、有償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甲方自愿將其擁有土地承包經營權的土地 畝出租給乙方,出租土地的面積、位置及用途詳見下表:
(說明:表格可調整,行數可增加)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年 月(大寫,最長期限不得超過土地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一)租金標準(或金額)約定:
(二)租金支付方式和支付時間:
(三)租金標準變更約定: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按照合同規定收取土地流轉費;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到期收回流轉的土地。
2、甲方作為原承包方與發包方的承包合同仍然有效,應繼續履行相應的義務。
3、甲方有權監督乙方經營土地和保護土地的情況,并要求乙方按約履行合同義務。
4、甲方在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后,應報發包方(村集體經濟組織)備案。
5、甲方應協助乙方按合同規定行使土地使用權,不干預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合同約定交付出租土地并要求甲方全面履行合同義務。
2、乙方在受讓地塊上具有使用權、收益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產品處置權。
3、乙方在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范圍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依照合同規定按時足額支付土地流轉費。加強安全生產,防止事故發生,造成損失的,乙方自行承擔責任。
4、乙方應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應增加投入以保持土地肥力,不得使其荒蕪,不得從事掠奪性經營,不得搭建違章建筑,不得擅自改變土地用途,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
5、乙方在承租期限內因故不能繼續經營土地的,應將土地退還給甲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將土地流轉給他人。
合同雙方當事人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規定條款,均視為違約,違約方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元,如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經濟損失的,按實際損失賠償。
因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調整等不可抗力影響,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按相關規定執行。
發生糾紛的,雙方當事人可以協商解決,也可以請求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等調解解決。
當事人不愿協商、調解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向本轄區農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1、流轉合同到期后地上附著物及相關設施的處理約定:
(1)當前地上附著物及相關設施統計:
(2)當前地上隊附著物及相關設施作價和歸屬約定:
(3)到期后地上附著物及相關設施的處理約定:
2、有關國家政策性補貼歸屬的約定:
3、出租土地被征收、征用依法應獲得補償費歸屬于的約定:
4、其他約定:
當事人可以向鄉鎮農村合作經濟經營管理部門申請鑒證。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簽章: 乙方代表簽章:
簽訂地點: 簽訂日期:
1、本合同文本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制定,是土地流轉雙方流轉關系確立的依據。
2、按不同流轉方式,我市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合同具體分為:《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轉包合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出租合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互換合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合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入股合同》。
轉包,指承包方(即《轉包合同》中甲方)將部分或全部土地承包經營權以一定期限轉給本集體經濟組織內的其他農戶從事農業生產經營。轉包后原土地承包關系不變,原承包方繼續履行原土地承包合同規定的權利和義務。受讓方(即《轉包合同》中乙方)按轉包時約定的條件對流轉方負責。承包方將土地交他人代耕不足一年的除外。
出租,指承包方(即《出租合同》中甲方)將部分或全部土地承包經營權以一定期限租賃給他人從事農業生產經營。出租后原土地承包關系不變,原承包方繼續履行原土地承包合同規定的權利和義務。承租方(即《出租合同》中乙方)按出租時約定的條件對承包方負責。
互換,指承包方(即《互換合同》中甲方、乙方)之間為方便耕種或者各自需要,對屬于同一集體經濟組織的承包地塊進行交換,同時交換相應的土地承包經營權。
轉讓,指承包方(即《轉讓合同》中甲方)有穩定的非農職業或者有穩定的收入來源的,經承包方申請和發包方同意,將全部或者部分土地承包經營權讓渡給其他從事農業生產經營的農戶,由受讓方(即《轉讓合同》中乙方)履行相應土地承包合同的權利和義務。轉讓后原土地承包關系自行終止,原承包方承包期內的土地承包經營權部分或全部滅失。
入股,指承包方(《入股合同》中甲方、乙方)之間為發展農業經濟,將土地承包經營權作為股權,自愿聯合從事農業合作生產經營。
3、本合同中,“雙方當事人的姓名、住所;流轉土地的面積、用途;流轉期限和起止日期;流轉價款及支付方式”為必填項目,否則合同無效。
4、流轉合同簽訂后,雙方當事人不得對合同內容隨意進行增補或刪減。應妥善保管,如有嚴重污損、毀壞、遺失,應及時報告鄉鎮經管部門作出處理。
5、本合同文本中涉及到的選擇、填寫內容以手寫項為優先。當事人應使用鋼筆或簽字筆填寫。在保留適用條款的同時,注意將不適用條款劃去,避免產生歧義。
農村集體土地出租合同篇十四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電話:身份證號碼: 住址: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電話: 營業執照: 地址:
甲乙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規定,本著依法、自愿、悠長的原則,就農村承包土地出租事宜協商一致,訂立合同。
:甲方將其承包經營定位于 鎮 村 組 地 塊 畝的土地,出租房給乙方從事家禽苗木水產的生產經營。
:承包土地出租年限截止到國家征修為止,即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至。
:承包土地出租人民幣元每畝每年,共 畝,合計元每年。
:乙方采用現金方式支付租金,支付時間為每兩年的6月1日。
1、甲方應保證現有土地未被征用及未有他方使用權糾紛,甲方在出租期間不得收回出租土地或另行出租給第三方。
2、甲方在出租期間需保證乙方合理享有該地塊的水源、道路、排灌設施的正常使用。
3、甲方在出租期間內不得干涉乙方在承租土地上建設一些生產時所必要的圍欄、道路、管道、大棚、房屋等設施。
4、乙方在承租期間,依法享用該土地的使用、收益、經營決策和產品處置權。在合同期間內如遇政府依法征用土地,乙方享有在該地塊上自己投入的固定設施、養殖、種植等的政府征用補償。但睡到青苗費歸甲方所有。
5、一方必須管好用好承租土地、保護地力,不得掠奪性經營,并負責保護好承包土地上的林木等國家和集體財產。
:甲乙雙方在合同生效后應本著誠信的原則嚴格履行合同義務。如一方當事人違約,違約方必須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的具體數額以具體損失情況確定。
:因本合同的訂立、效力、履行、變更及終止等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課題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農業承包管理機關調解藿香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