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到期自動解除合同嗎
合同到期不會自動解除合同,只規定了合同的約定解除和法定解除,合同到期后,債權債務關系終止,合同會自行終止而不是解除。
根據《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條規定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發生時,解除權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六條第一款規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終止履行;已經履行的,根據履行情況和合同性質,當事人可以請求恢復原狀或者采取其他補救措施,并有權請求賠償損失。
二、合同解除與撤銷有何區別
1.合同的解除可以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或訴請法院或仲裁機構解除,合同的撤銷必須由當事人申請法院或仲裁機構處理;
2.合同的解除針對有效合同而言,合同的撤銷針對可撤銷合同而言;
3.合同解除后,解除前已履行的部分仍然有效。合同撤銷后自始無效,撤銷前已履行的部分也無效。
三、解除合同的特征
1.解除合同僅適用于已經合法有效的合同。法律快車提醒您,所謂有效合同,是指依照法律的規定成立并在當事人之間產生法律約束力的合同。合同只有在依法成立并生效后,才存在解除的可能性。無效合同和可撤銷的合同都不存在解除的可能性。
2.解除合同須達到一定的條件(或者原因)。這種條件依據解除權發生的依據不同,可將解除權分為約定解除權和法定解除權。
3.解除合同必須有解除的行為。解除合同的原因出現后,合同并不當然發生解除的效力,只有當事人在有效期限內行使解除權后,合同才能因解除而終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