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商品房銷售合同糾紛
合同是適應私有制的商品經(jīng)濟的客觀要求而出現(xiàn)的,是商品交換在法律上的表現(xiàn)形式。合同是適應私有制的商品經(jīng)濟的客觀要求而出現(xiàn)的,是商品交換在法律上的表現(xiàn)形式。那么合同應該怎么制定才合適呢?下面我給大家整理了一些優(yōu)秀的合同范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我們一起來看一看吧。
商品房銷售合同糾紛篇一
在我國,預售商品房按揭合同中并不事先轉移房屋所有權,雖名為按揭合同,實質(zhì)上仍為抵押貸款合同。預售商品房按揭糾紛的處理實質(zhì)上是對購房者、開發(fā)商與抵押貸款提供銀行三方面關系的處理,是住宅商品金融化的主要表現(xiàn)形式。作為一種新類型的房地產(chǎn)案件,在案件審理的實體方面給我們帶來許多新的問題,亟待解決。在此,筆者僅擇其中的三個問題加以探討。
一、商品房按揭糾紛中涉及的合同關系
在通常的商品房按揭糾紛中,一般存在著四個合同,即商品房買賣合同、按揭貸款合同,通過購房人與按揭銀行簽訂的抵押貸款合同中的抵押、回購的具體條款加以確定的抵押擔保合同和保證擔保合同。審理商品房按揭糾紛案件,必須首先明確這些合同及其體現(xiàn)的法律關系之間的關系。司法實踐中,普遍的觀點認為,按揭合同是購房合同的從合同,不具有獨立性,隨主合同的變更、消滅而變更、消滅。
(一)按揭合同不應是購房合同的從合同。首先,合同目的相對獨立。按揭合同的目的是借貸資金,購房合同的目的是購買房屋,兩合同追求的目的并不具有依附性,是各自獨立的。其次,兩者所生之債務的范圍不具有依附性。從合同所生之債務以主合同所生之債務為發(fā)生依據(jù)和限額,而按揭合同所生的債務可單獨產(chǎn)生,雙方是相對獨立的。第三,購房合同的無效、可撤銷并不必然導致按揭合同的無效、可撤銷,只會影響到按揭合同的抵押擔保標的物發(fā)生變化,并不實質(zhì)影響到資金借貸關系。銀行貸出資金,主要考慮的是購房人的資信狀況,即使購房合同有瑕疵,導致抵押擔保存在問題,但如購房人資信并未下降或又能提供其他擔保,則并不影響銀行資金安全,銀行也不會必然要求解除按揭合同,銀行、購房人對按揭合同的解除有選擇權。從合同的相對性原則出發(fā),應確認這兩個合同是相互獨立的。
(二)抵押擔保合同、保證擔保合同應是借款合同的從合同,以借款合同的存在為前提。但應明確,該主合同是銀行與購房人之間簽訂的借款合同,而非購房人與開發(fā)商簽訂的購房合同。
(三)購房合同通常與抵押擔保合同、保證擔保合同無關,但如購房合同無效,特別是買賣的標的物屬不得抵押的財產(chǎn),購房人與開發(fā)商惡意串通以損害銀行利益,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等情形,則將導致這兩個擔保合同無效。
二、商品房按揭糾紛解除合同的認定
房地產(chǎn)價值巨大,不應輕易解除合同,使購房者能夠轉嫁市場風險。同時合同解除后,亦可能使經(jīng)合法登記的享有優(yōu)先受償權的按揭銀行的利益遭受損失。考慮到其標的物價值大,影響大,涉及當事人復雜,各方利益重疊,標的物又成抵押標的,對于涉及按揭的商品房買賣合同不能輕易解除。但也有人認為,應參照香港法律,存在按揭合同的購房合同不經(jīng)銀行同意不得解除,這在外資銀行中是一種普遍看法。筆者不同意這種看法。因為英美法中,按揭是轉讓所有權的擔保,在未清償完債務前,與所有權有關的一切不動產(chǎn)權益都屬銀行,發(fā)生訴訟時銀行是以房地產(chǎn)所有人的名義進行訴訟,未經(jīng)銀行同意當然不能解除合同,使所有權發(fā)生轉移。而我國的按揭實質(zhì)上是抵押擔保,開發(fā)商享有在建工程的所有權,在預售登記后購房人享有房屋的期待所有權,這兩種權利共同指向的標的物同為按揭合同中的抵押標的物,開發(fā)商、購房人同意將該標的物抵押給按揭銀行,同意按揭銀行享有優(yōu)先受償權,共同作出抵押的意思表示,應為按揭合同的實質(zhì)上的共同抵押人。解除合同實質(zhì)上是在共同抵押人之間發(fā)生權利轉移,并不影響銀行的優(yōu)先受償權,雙方當然可以行使權利,解除合同。但考慮到按揭合同的特殊性,在解除合同上要更加慎重。
在下列情形下,購房者的利益遭受了重大損害,可允許購房者解除預售合同:
1.發(fā)展商遲延交樓,在購房者起訴要求解約時起1年內(nèi)不能竣工交樓的。此種遲延交樓嚴重違約,且1年內(nèi)都不能交樓,購房者無法入住,嚴重損害訂約目的,應依法解約。
放棄該部分價款或以成本價收取。未超過原約定面積3%的,應視為建房過程中存在的正常誤差,可通過調(diào)整購房款項加以解決。對于交付的房屋中提供的裝修與約定不符的,鑒于裝修是房屋的附合物,并非房屋主體,裝修不符可通過評估后予以補償,以給付違約金方式調(diào)整,不宜解除合同。
3.房屋質(zhì)量存在問題,應視不同情況加以認定:如房屋僅存在輕微瑕疵,如漏水、凹凸不平等問題,可通過修補、給付違約金方式補償業(yè)主損失,不應僅因違反合同中的一般性條款就解除合同。對于房屋存在嚴重質(zhì)量問題,將足以影響居住者的人身安全,經(jīng)有權鑒定機關確認后,可視為其不能滿足居住目的,可予解除合同。
4.發(fā)展商以提供銀行按揭為優(yōu)惠,指定按揭銀行為購房者提供貸款,嗣后又無法辦妥按揭手續(xù)提供貸款。此時鑒于按揭貸款是購房者購房的先決條件,款項的交付是合同的重要條件,不能提供貸款將導致購房者給付不能,且購房者對按揭銀行無選擇權,其無過錯,故應視為合同目的不能達到,可以解除合同。但如果是購房者自行選擇按揭銀行,則開發(fā)商對按揭貸款不能辦妥無過錯,不應解除合同,應給購房者一定寬限期來緩解資金困難。
5.對于購房者主張開發(fā)商所建房屋環(huán)境與廣告宣傳不符而要求解約的,應區(qū)分不同情況來對待。如廣告用語只是用“鳥語花香”、“人間仙境”等一般描述性用語,應視為對環(huán)境的感性宣傳,無實際約束力,不應因此予以解約;如廣告用語使用明確承諾,如“附近一百米內(nèi)有名校”等等,則如未符合,一般情況只應視為違約,不應解除合同,因合同的居住目的尚能達到;但如該廣告要約非常明確,如“可入廣州戶口”,卻又未能履行,而購房者的購房目的不僅為居住,還因受廣告內(nèi)容吸引,有強烈意愿要求滿足廣告要約的內(nèi)容,此時應視為合同目的不能達到,對此種情況可以解除合同。
購房合同解除后,如何處理按揭合同呢?鑒于兩者是聯(lián)系緊密的相互獨立的合同,在購房合同解除后,按揭合同并非必然解除,而應充分尊重當事人的意愿。如果銀行、購房人均不主張解除按揭合同,則不應解除。如銀行主張解除,但購房人能另行提供等額擔保,并無嚴重違約也不應解除合同。如購房人主張解除合同,銀行不同意,則應分情況考慮:1.如銀行是發(fā)展商指定,提供按揭是購房人購房的前提條件,則銀行與開發(fā)商關系緊密,其有監(jiān)管款項用途之責,現(xiàn)合同目的不能實現(xiàn),可認為銀行違反了對合同項下的實質(zhì)內(nèi)容的嚴格遵守,另外購房人拒交貸款本息,也已嚴重違約,且此時購房人有嚴重對抗情緒,繼續(xù)履行合同已無實際意義,可判決解約。2.如按揭銀行是購房人自行尋找,與開發(fā)商無緊密聯(lián)系,現(xiàn)借款已履行完畢,借款合同目的已達到,因按揭銀行無過錯,只是購房人違約,在銀行不同意解約的情況下,應尊重守約方意愿,不應解約。如果按揭銀行、購房人均同意解除合同,則應尊重當事人協(xié)商一致的意愿,可一并解除按揭合同。3.如果事先合同有約定,解除按揭合同需經(jīng)銀行同意,則應尊重約定,一般不應予以解除。但在爛尾樓的情況下,考慮到合同基礎的嚴重喪失,可由法院參照情勢變更原則予以解除合同。
三、商品房按揭糾紛解除合同后款項的返還
解除了預售購房合同和按揭合同,必然涉及到款項的返還。商品房預售按揭中,款項的去向是銀行貸款給購房者,購房者向開發(fā)商交納購房款。根據(jù)合同的相對性原則,權利人只能向其有合同關系或法定關系特定人主張權利,因此對于款項的返還,應為:
1.開發(fā)商向購房者返還全部購房款,包括購房者自付款項和從銀行貸款所獲得的款項。
2.購房者向按揭銀行返還所借款項本息,但應扣除其已償還的款項本息。開發(fā)商如簽署了回購擔保等保證條款,則應對其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對于因爛尾樓而解除合同,如按揭銀行是發(fā)展商指定,在款項的返還時,應考慮到銀行作為發(fā)展商的開戶銀行,控制資金流向,其未盡到監(jiān)控義務,對爛尾樓的產(chǎn)生有一定責任,可在款項返還時,適當減少違約金、利息等小業(yè)主的支付款項,平衡各方利益。
發(fā)商如果另行出售要經(jīng)按揭銀行的同意,否則取得抵押物所有權的受讓人必須依有關司法解釋代替?zhèn)鶆杖饲鍍攤鶆眨沟盅簷嘞麥纾y行對售房款享有優(yōu)先受償權。可考慮開發(fā)商向購房者返還的款項中,對屬于銀行本息數(shù)額內(nèi)部分,將其視為抵押物的變價,銀行可實現(xiàn)優(yōu)先受償。
在款項的返還過程中,要注意擔保的競合問題,如在按揭擔保之前,該物業(yè)所占據(jù)的土地使用權如已被抵押,且已合法登記,則應依順序依次受償,按揭合同中的約定不得與此相對立。對于“回購條款”,即銀行在合同中約定購房者若不能按期還款,開發(fā)商必須負還款的連帶責任。如果開發(fā)商不按期付款,房屋即轉歸銀行所有。此種條款后一部分內(nèi)容違反了擔保法的有關規(guī)定,屬禁止流抵押條款,應為無效。前一部分條款應視為銀行的同一債權既存在》房屋抵押物的擔保,又存在開發(fā)商的一般保證擔保,對這種情況的處理在擔保法司法解釋生效前,《擔保法第二十八條雖有規(guī)定,開發(fā)商只應對物的擔保以外的債務承擔保證責任,但此為開發(fā)商的權利,權利可自由放棄,開發(fā)商簽署回購條款,應視為對檢索抗辯權的放棄,應予認可其效力。在擔保法司法解釋生效后,考慮到按揭標的物是共同抵押,開發(fā)商作為第三人也提供了物的擔保,應依該司法解釋第38條的規(guī)定,允許按揭銀行擁有選擇權,其更可以徑行要求開發(fā)商作為保證人承擔還款責任,這也與擔保法之保障債權實現(xiàn)的立法宗旨相一致。當然,在開發(fā)商履行回購條款后,其將取代銀行的抵押權人的地位,對按揭標的物享有優(yōu)先受償權。
商品房銷售合同糾紛篇二
原告:________________,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出生,漢族,無業(yè),住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
被告: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經(jīng)營地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__),注冊號________________,聯(lián)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系公司董事長。
案由:商品房預售合同糾紛
訴訟請求:
2.判令被告承擔本案訴訟費用。
事實與理由: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原告與被告簽訂了編號為y_______________的《商品房預售合同》。根據(jù)該合同的約定,被告應在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向原告交付房屋,否則需向原告支付逾期交房的違約金;違約金自約定的交房期限屆滿之次日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依原告全部已付款的萬分之一按日計算,并于實際交房之日起30內(nèi)向原告支付。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原告向被告支付了全部購房款,但是被告未按照合同約定時間交付房屋。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原告與被告簽訂了《補充協(xié)議》,被告承諾在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交付房屋。據(jù)此協(xié)議,被告逾期交房的違約金仍按《商品房預售合同》中約定的交房日期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之次日起計算。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被告向原告發(fā)出了《關于推遲交房的致歉信》。在該致歉信中,被告明確說明,“我司將嚴格依照與您簽署的《北京市商品房預售合同》約定的方式向您支付違約金”。直到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被告方將《商品房預售合同》項下的房屋交付給原告。
根據(jù)被告逾期交付房屋的事實以及雙方關于違約金的約定,被告應當向原告支付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的違約金及其利息。被告在實際交付房屋之日30日內(nèi)未向原告支付違約金。原告多次要求被告支付違約金,被告始終不支付。________年________月,原告委托律師向被告發(fā)出《律師函》,被告簽收后仍不向原告支付違約金。
綜上所述,為維護合法權益,原告根據(jù)我國法律的相關規(guī)定,向貴院提起訴訟,懇請貴院支持原告的訴訟請求。
此致
__________人民法院
起訴人(簽字):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商品房銷售合同糾紛篇三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chǎn)管理法》第四十四條規(guī)定:“商品房預售,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1)土地使用許可證
(2)建設工程規(guī)劃許可證
(3)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房產(chǎn)管理部門辦理預售等級)
(商品房預售的強制性規(guī)定,如有違反,根據(jù)合同法的關于合同效力的相關規(guī)定,該預售合同將應違法法律的強制性規(guī)定而無效。)
證明當事人主體適格的證據(jù)
(1)工商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
(2)工商注冊登記資料;
在《商品房買賣解釋》對某些違約承擔違約責任的計算則另有規(guī)定,具體包括:
1、出賣人惡意違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目的不能實現(xiàn)的,無法取得房屋的買受人可以請求解除合同、返還已付購房款以及利息、賠償損失,并可以請求出賣人承擔不超過已付購房款一倍的賠償責任:商品房買賣合同訂立后,出賣人未告知買受人又將該房屋抵押給第三人;商品房買賣合同訂立后,出賣人又將該房屋出賣給第三人。這顯然是針對先賣后抵、一房數(shù)賣的行為所作出的懲罰性規(guī)定。
2、出賣人存在欺詐行為。出賣人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時,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合同無效或被撤銷、解除的,買受人可以請求返還已付購房款以及利息、賠償損失,并可以請求出賣人承擔不超過已付購房款一倍的賠償責任:故意隱瞞沒有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嗎的事實或提供虛假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故意隱瞞所售房屋已經(jīng)抵押的事實;故意隱瞞所售房屋已經(jīng)出賣給第三人或者為拆遷補償安置房屋的事實。在這里同樣適用懲罰性賠償。
商品房銷售合同糾紛篇四
原告:景德鎮(zhèn)市錦宮實業(yè)有限公司。住所地:景德鎮(zhèn)市珠山中路新躍大廈4樓。
法定代表人:江新躍,董事長。
委托代理人:陳天助、江西華鎮(zhèn)律師事務所律師。
委托代理人:李景明,江西華鎮(zhèn)律師事務所律師。
被告:景德鎮(zhèn)廣發(fā)置業(yè)有限公司。住所地:景德鎮(zhèn)市中華南路473號b棟4樓。
法定代表人:項根基,總經(jīng)理。
商品房銷售合同糾紛篇五
出賣人以【出讓】【轉讓】【劃撥】方式取得座落于___________地塊的國有土地使用權。
該地塊【國有土地使用證號】【城鎮(zhèn)建設用地批準書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土地使用權面積為:___________,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以下簡稱該商品房)所在土地用途為:___________,土地使用年限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止。
出賣人經(jīng)批準,在上述地塊上建設的商品房【地名核準名稱】【暫定名】為:_________,建設工程規(guī)劃許可證號為:___________,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號為:___________,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約定的開工日期為:______________,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約定的竣工日期為: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基本情況
該商品房的用途為【普通住宅】【經(jīng)濟適用住房】【公寓】【別墅】【辦公】【商業(yè)】【】:________;【層高】【凈高】為:________米,【坡屋頂凈高】最低為:________米,最高為:_______米。該商品房朝向為:_______________。有______個陽臺,其中________個陽臺為封閉式,________個陽臺為非封閉式。
第四條 抵押情況
1、該商品房所分攤的土地使用權及在建工程均未設定抵押;
2、該商品房所分攤的土地使用權已經(jīng)設定抵押,抵押權人為:____________,抵押登記部門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抵押登記日期為:_____________。
第五條 計價方式與價款
1、按照套內(nèi)建筑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價每平方米______元人民幣,總金額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萬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元人民幣整(大寫)。
2、按照建筑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價為每平方米__________元人民幣,總金額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萬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元人民幣整(大寫)。
3、按照套(單元)計算,該商品房總價款為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萬_____仟_____佰____拾______元人民幣整(大寫)。
第六條 付款方式及期限
1、一次性付款。
2、分期付款。
3、貸款方式付款。買受人可以首期支付購房總價款的_____%,其余價款可以向___________銀行或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借款支付。
第七條 出賣人保證該商品房沒有產(chǎn)權糾紛,因出賣人原因造成該商品房不能辦理產(chǎn)權登記或發(fā)生債權債務糾紛的,由出賣人承擔相應責任。
第九條:設計變更的約定
(一)經(jīng)規(guī)劃行政主管部門委托的設計審查單位批準,建筑工程施工圖設計文件的下列設計變更影響到買受人所購商品房質(zhì)量或使用功能的,出賣人應當在設計審查單位批準變更之日起10日內(nèi),書面通知買受人。
(二)買受人應當在通知送達之日起15日內(nèi)做出是否退房的書面答復。買受人逾期未予以書面答復的,視同接受變更。
(三)買受人退房的,出賣人應當自退房通知送達之日起____日內(nèi)退還買受人已付房款,并按照____________利率付給利息。買受人不退房的,應當與出賣人另行簽訂補充協(xié)議。
第十條 逾期付款責任
(1)逾期在_____日之內(nèi),自約定的應付款期限屆滿之次日起至實際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計算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_____的違約金,并于實際支付應付款之日起_____日內(nèi)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xù)履行。
(2)逾期超過_____日(該日期應當與第(1)項中的日期相同)后,出賣人有權解除合同。出賣人解除合同的,買受人應當自解除合同通知送達之日起_____日內(nèi)按照累計的逾期應付款的_____%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并由出賣人退還買受人全部已付款。買受人愿意繼續(xù)履行合同的,經(jīng)出賣人同意后,合同繼續(xù)履行,自約定的應付款期限屆滿之次日起至實際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計算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_____(該比率應當不小于第(1)項中的比率)的違約金,并于實際支付應付款之日起_____日內(nèi)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
第十一條:交付條件
1、該商品房已取得規(guī)劃驗收批準文件和建筑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表;
2、有資質(zhì)的房產(chǎn)測繪機構出具的該商品房面積實測技術報告書;
3、出賣人已取得了該商品房所在樓棟的房屋權屬證明;
第十二條 市政基礎設施和其他設施的承諾
1、市政基礎設施:
2、其他設施
第十三條 逾期交房責任
(1)逾期在_____日之內(nèi)(該時限應當不小于第十條第(1)項中的時限),自第十一條約定的交付期限屆滿之次日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計算向買受人支付已交付房價款萬分之_____的違約金(該違約金比率應當不小于第十條第(1)項中的比率),并于該商品房實際交付之日起_____日內(nèi)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xù)履行。
(2)逾期超過_____日(該日期應當與第(1)項中的日期相同)后,買受人有權退房。買受人退房的,出賣人應當自退房通知送達之日起_____日內(nèi)退還全部已付款,并按照買受人全部已付款的_____%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買受人要求繼續(xù)履行合同的,合同繼續(xù)履行,自第十一條約定的交付期限屆滿之次日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計算向買受人支付全部已付款萬分之______(該比率應當不小于第(1)項中的比率)的違約金,并于該商品房實際交付之日起_____日內(nèi)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
第十四條 面積差異處理
1、根據(jù)第五條按照套內(nèi)建筑面積計價的約定,雙方同意按照下列原則處理:
(1)套內(nèi)建筑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nèi)(含3%)的,據(jù)實結算房價款;
(2)套內(nèi)建筑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時,買受人有權退房。
2、根據(jù)第五條按照建筑面積計價的約定,雙方同意按照下列原則處理:
(2)建筑面積、套內(nèi)建筑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其中有一項超出3%時,買受人有權退房。
第十六條 商品房質(zhì)量、裝飾、設備標準的約定
1、該商品房地基基礎和主體結構質(zhì)量經(jīng)檢測不合格的,買受人有權退房。買受人退房的,出賣人應當自退房通知送達之日起______日內(nèi)退還全部已付款,并按照___________利率付給利息,給買受人造成損失的由出賣人承擔賠償責任。因此而發(fā)生的檢測費用由出賣人承擔。
2、該商品房室內(nèi)空氣質(zhì)量經(jīng)檢測不符合國家標準的,自該商品房交付之日起_______日內(nèi)(該時限應當不低于60日),買受人有權退房。買受人退房的,出賣人應當自退房通知送達之日起______日內(nèi)退還買受人全部已付款,并按照___________利率付給利息,給買受人造成損失的由出賣人承擔賠償責任。因此而發(fā)生的檢測費用由出賣人承擔。
第二十一條 共有權益的約定
1、該商品房所在樓棟的屋面使用權歸全體產(chǎn)權人共有;
2、該商品房所在樓棟的外墻面使用權歸全體產(chǎn)權人共有;
第二十二條 前期物業(yè)服務
(一)出賣人依法選聘的物業(yè)管理企業(yè)為:__________,資質(zhì)證號為: __________。
(二)前期物業(yè)管理期間,物業(yè)服務收費價格為__________/月.平方米(建筑面積),由物業(yè)管理企業(yè)按照【年】【半年】【季】收取。價格構成包括物業(yè)區(qū)域內(nèi)保潔費、公共秩序維護費、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日常維護費、綠化養(yǎng)護費、綜合管理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五條 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fā)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xié)商解決或申請調(diào)解解決;協(xié)商或調(diào)解不成的,按照下列第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未盡事項,雙方可以另行簽訂補充協(xié)議。對本合同的變更或解除,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本合同附件及補充協(xié)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及附件共______頁,一式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出賣人______份,買受人______份,______份,______份。
第二十八條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內(nèi),由出賣人向__________申請辦理該商品房預售合同登記備案手續(xù)。出賣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內(nèi)未申請預售登記的,買受人可以申請預售登記。預售的商品房已抵押的,預售登記應當由出賣人和買受人雙方共同申請。
商品房銷售合同糾紛篇六
買受人: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
第一條項目建設依據(jù)
出賣人以【出讓】【轉讓】【劃撥】方式取得座落于___________地塊的國有土地使用權。
該地塊【國有土地使用證號】【城鎮(zhèn)建設用地批準書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土地使用權面積為:___________,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以下簡稱該商品房)所在土地用途為:___________,土地使用年限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止。
出賣人經(jīng)批準,在上述地塊上建設的商品房【地名核準名稱】【暫定名】為:_________,建設工程規(guī)劃許可證號為:___________,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號為:___________,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約定的開工日期為:______________,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約定的竣工日期為: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基本情況
該商品房的用途為【普通住宅】【經(jīng)濟適用住房】【公寓】【別墅】【辦公】【商業(yè)】【】:________;【層高】【凈高】為:________米,【坡屋頂凈高】最低為:________米,最高為:_______米。該商品房朝向為:_______________。有______個陽臺,其中________個陽臺為封閉式,________個陽臺為非封閉式。
第三條抵押情況
1、該商品房所分攤的土地使用權及在建工程均未設定抵押;
2、該商品房所分攤的土地使用權已經(jīng)設定抵押,抵押權人為:____________,抵押登記部門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抵押登記日期為:_____________。
第四條計價方式與價款
1、按照套內(nèi)建筑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價每平方米______元人民幣,總金額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萬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元人民幣整(大寫)。
2、按照建筑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價為每平方米__________元人民幣,總金額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萬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元人民幣整(大寫)。
3、按照套(單元)計算,該商品房總價款為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萬_____仟_____佰____拾______元人民幣整(大寫)。
第五條付款方式及期限
1、一次性付款。
2、分期付款。
3、貸款方式付款。買受人可以首期支付購房總價款的_____%,其余價款可以向___________銀行或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借款支付。
第六條出賣人保證該商品房沒有產(chǎn)權糾紛,因出賣人原因造成該商品房不能辦理產(chǎn)權登記或發(fā)生債權債務糾紛的,由出賣人承擔相應責任。
第七條:設計變更的約定
(一)經(jīng)規(guī)劃行政主管部門委托的設計審查單位批準,建筑工程施工圖設計文件的下列設計變更影響到買受人所購商品房質(zhì)量或使用功能的,出賣人應當在設計審查單位批準變更之日起10日內(nèi),書面通知買受人。
(二)買受人應當在通知送達之日起15日內(nèi)做出是否退房的書面答復。買受人逾期未予以書面答復的,視同接受變更。
(三)買受人退房的,出賣人應當自退房通知送達之日起____日內(nèi)退還買受人已付房款,并按照____________利率付給利息。買受人不退房的,應當與出賣人另行簽訂補充協(xié)議。
第八條逾期付款責任
(1)逾期在_____日之內(nèi),自約定的應付款期限屆滿之次日起至實際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計算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_____的違約金,并于實際支付應付款之日起_____日內(nèi)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xù)履行。
(2)逾期超過_____日(該日期應當與第(1)項中的日期相同)后,出賣人有權解除合同。出賣人解除合同的,買受人應當自解除合同通知送達之日起_____日內(nèi)按照累計的逾期應付款的_____%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并由出賣人退還買受人全部已付款。買受人愿意繼續(xù)履行合同的,經(jīng)出賣人同意后,合同繼續(xù)履行,自約定的應付款期限屆滿之次日起至實際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計算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_____(該比率應當不小于第(1)項中的比率)的違約金,并于實際支付應付款之日起_____日內(nèi)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
第九條:交付條件
1、該商品房已取得規(guī)劃驗收批準文件和建筑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表;
2、有資質(zhì)的房產(chǎn)測繪機構出具的該商品房面積實測技術報告書;
3、出賣人已取得了該商品房所在樓棟的房屋權屬證明;
第十條市政基礎設施和其他設施的承諾
1、市政基礎設施:
2、其他設施
第十一條逾期交房責任
(1)逾期在_____日之內(nèi)(該時限應當不小于第十條第(1)項中的時限),自第十一條約定的交付期限屆滿之次日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計算向買受人支付已交付房價款萬分之_____的違約金(該違約金比率應當不小于第十條第(1)項中的比率),并于該商品房實際交付之日起_____日內(nèi)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xù)履行。
(2)逾期超過_____日(該日期應當與第(1)項中的日期相同)后,買受人有權退房。買受人退房的,出賣人應當自退房通知送達之日起_____日內(nèi)退還全部已付款,并按照買受人全部已付款的_____%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買受人要求繼續(xù)履行合同的,合同繼續(xù)履行,自第十一條約定的交付期限屆滿之次日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計算向買受人支付全部已付款萬分之______(該比率應當不小于第(1)項中的比率)的違約金,并于該商品房實際交付之日起_____日內(nèi)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
第十二條面積差異處理
1、根據(jù)第五條按照套內(nèi)建筑面積計價的約定,雙方同意按照下列原則處理:
(1)套內(nèi)建筑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nèi)(含3%)的,據(jù)實結算房價款;
(2)套內(nèi)建筑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時,買受人有權退房。
2、根據(jù)第五條按照建筑面積計價的約定,雙方同意按照下列原則處理:
(2)建筑面積、套內(nèi)建筑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其中有一項超出3%時,買受人有權退房。
第十三條商品房質(zhì)量、裝飾、設備標準的約定
1、該商品房地基基礎和主體結構質(zhì)量經(jīng)檢測不合格的,買受人有權退房。買受人退房的,出賣人應當自退房通知送達之日起______日內(nèi)退還全部已付款,并按照___________利率付給利息,給買受人造成損失的由出賣人承擔賠償責任。因此而發(fā)生的檢測費用由出賣人承擔。
2、該商品房室內(nèi)空氣質(zhì)量經(jīng)檢測不符合國家標準的,自該商品房交付之日起_______日內(nèi)(該時限應當不低于60日),買受人有權退房。買受人退房的,出賣人應當自退房通知送達之日起______日內(nèi)退還買受人全部已付款,并按照___________利率付給利息,給買受人造成損失的由出賣人承擔賠償責任。因此而發(fā)生的檢測費用由出賣人承擔。
第十四條共有權益的約定
1、該商品房所在樓棟的屋面使用權歸全體產(chǎn)權人共有;
2、該商品房所在樓棟的外墻面使用權歸全體產(chǎn)權人共有;
第十五條前期物業(yè)服務
(一)出賣人依法選聘的物業(yè)管理企業(yè)為:__________,資質(zhì)證號為:__________。
(二)前期物業(yè)管理期間,物業(yè)服務收費價格為__________/月.平方米(建筑面積),由物業(yè)管理企業(yè)按照【年】【半年】【季】收取。價格構成包括物業(yè)區(qū)域內(nèi)保潔費、公共秩序維護費、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日常維護費、綠化養(yǎng)護費、綜合管理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條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fā)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xié)商解決或申請調(diào)解解決;協(xié)商或調(diào)解不成的,按照下列第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七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未盡事項,雙方可以另行簽訂補充協(xié)議。對本合同的變更或解除,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本合同附件及補充協(xié)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八條本合同及附件共______頁,一式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出賣人______份,買受人______份,______份,______份。
第十九條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內(nèi),由出賣人向__________申請辦理該商品房預售合同登記備案手續(xù)。出賣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內(nèi)未申請預售登記的,買受人可以申請預售登記。預售的商品房已抵押的,預售登記應當由出賣人和買受人雙方共同申請。
買受人: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商品房銷售合同糾紛篇七
現(xiàn)今很多公民的維權意識在不斷增強,合同的法律效力與日俱增,簽訂合同能促使雙方規(guī)范地承諾和履行合作。擬定合同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你是否在找正準備撰寫“商品房預售合同轉讓糾紛”,下面小編收集了相關的素材,供大家寫文參考!
轉讓標的:中a______號出租車及該車隨附的經(jīng)營權
甲方和乙方在充分協(xié)商的情況下,達成以下協(xié)議:
二、現(xiàn)甲乙雙方協(xié)商一致,甲方將轉讓標的以_____元人民幣的 價格轉讓給乙方。
三、本合同簽訂前,乙方已經(jīng)全面了解了轉讓標的的各項情況及 其存在的瑕疵,乙方對以現(xiàn)狀受讓轉讓標的無任何異議。
四、乙方應于_____年___月___日向甲方全額支付轉讓價款即現(xiàn) 金_____元人民幣。
七、轉讓標的交付日前,因該車引發(fā)的債權債務等民事責任及違 章處罰等行政責任均由甲方承擔;轉讓標的交付日后,因該車引發(fā)的 債權債務等民事責任及違章處罰等行政責任均由乙方承擔。
八、因本合同發(fā)生的全部爭議,雙方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時,交 遠華仲裁委員會仲裁。因解決糾紛所發(fā)生的全部直接費用和間接費用 (包括仲裁費用、法院執(zhí)行費用和律師費用)等均由敗訴方承擔。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經(jīng)雙方簽蓋章生效。 若雙方為了履行本協(xié)議而另行簽署的有關格式文件與本合同有沖突 的,均以本合同之約定為準。 注明:上文“????”的內(nèi)容根據(jù)實際情況由雙方自行填寫。
為了明確舊機動車時買賣雙方各自應承擔的法律責任及義務,經(jīng)雙方自愿同意簽定以下協(xié)議:(售車方簡稱為甲方,購車方簡稱為乙方)
售車方(甲方):購車方(乙方):
一、甲方將車主的轎車,牌號,發(fā)動機號,車架號轉讓給乙方,雙方達成成交總額為(人幣),小寫。
二、甲方應對該車手續(xù)及車輛的合法性負責(包括該車在年月日前所發(fā)生的一切交通事故及經(jīng)濟糾紛)。該車自交車之日起(時間年月日起)所發(fā)生的交通事故及違法活動均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
三、該車若須辦理過戶事宜,過戶費由方承擔,過戶時雙方應主動配合辦理轉戶所需手續(xù)及車輛。該車自交車之日起,該車以后所需費用均由乙方負責購買(包括養(yǎng)路費、年審費及保險費)。
四、因雙方交易車輛為舊機動車車輛,故雙方簽定協(xié)議時均對(車身及發(fā)動機工作狀況表示認同)。
五、備注(未盡事宜雙方約定處理):
六、該協(xié)議書一式兩份,雙方簽字生效,雙方不得違約,不得對成交金額提出異議,不退車及車款。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本技術轉讓合同(以下簡稱“合同”)由甲方_________(根據(jù)_________法律成立和存在的一家公司,其辦公室設在_________)和乙方(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成立和存在的一家公司,其主要辦公室和營業(yè)地點為_________),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達成和簽署(甲方和乙方以以下有時合稱“雙方”,或單獨稱為“一方”)。
鑒于乙方有意獲得這種技術和訣竅;
鑒于甲方愿意根據(jù)主合同的條款和條件,及根據(jù)本合同的條款和條件,向公司出售此種技術和訣竅。
為此,雙方協(xié)議如下:
第一條技術訣竅和培訓的內(nèi)容及質(zhì)量保證
1.1本銷售合同的主題是使用甲方和它的關聯(lián)公司所擁有的技術和訣竅的權利,包括一切規(guī)格,作業(yè)周期資料等,以及包括與此有關的任何技術資料_________。
1.2甲方將按照附件b的規(guī)定提供技術服務以及指導開車和開車后初期操作,有關此種技術服務費用應作為甲方按主合同向乙方認繳資本的一部份。
1.3甲方應在它的關聯(lián)公司,即甲集團設于的設施中的_________工廠,或在甲方自行選擇的另一間_________工廠,提供操作和保養(yǎng)培訓。乙方人員接受培訓的最適當時間,將由甲方和乙方共同商定。在甲方的設施進行的此種培訓,估計可在兩個至三個星期的時間內(nèi)完成。派遣受訓人員所需的在國外的一切費用由甲方支付并應作為甲方按主合同向乙方認繳資本的一部份,有關的其余費用由乙方負責。
1.4乙方應挑選合理人數(shù)的具有適當資歷的人員,包括一名操作員和一名工程師,派往上面第1.3款所述的設施接受培訓。受訓人員中,至少應有一人能操流利_________語。
1.5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為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一切文件,一切文件均僅有_________文本。
1.6甲方應提供在乙方的工廠中初期必需的培訓工作,以便使乙方能正確地掌握_________的操作工藝,該培訓費用應作為甲方按主合同向乙方認繳資本的一部分。培訓人員的數(shù)目,以及他們派駐乙方的工廠進行安裝和試車培訓的時間長短將與乙方商討后由甲方?jīng)Q定。此種人員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生活費應由提供,作為主合同中所規(guī)定的該廠向乙方認繳資本的一部分。
1.7乙方對有關_________在本合同條款規(guī)定以外的任何協(xié)助,應由甲方諮詢協(xié)議的形式提供,其條款和條件將以書面形式商定。
1.8甲方應根據(jù)第1.8.2條的驗收測試程序保證提供給乙方的_________裝置達到第1.8.1條所述的規(guī)格和性能。
1.8.1規(guī)格和性能_________。
1.8.2驗收測試程序_________。
第二條付款
2.1考慮到乙方購買使用_________工藝的權利,乙方同意分五期,每年一期以_________萬美元向甲方支付總金額_________萬美元。該款以匯款形式匯入由甲方指定與中國銀行有業(yè)務聯(lián)系的國外銀行帳戶內(nèi),第一期款項將于_________工廠開始作業(yè)之后十二個月到期應付,此開始作業(yè)日期應由雙方書面同意確定。
2.2甲方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按中國稅法應繳納的,與上面第2.1款所述有關的任何稅金,均應由乙方為甲方預扣和代繳;乙方這樣為甲方預扣和代繳的任何此種稅金,均應由甲方記入貸方,作為乙方部分清償上面第2.1款規(guī)定應向甲方付款的一部分。乙方為甲方這樣代繳的一切稅金,均應在繳稅日期后十天內(nèi)向甲方提出書面報表。這種書面報表應附上以甲方為抬頭人的政府正式收據(jù)原件,并應書明為哪一筆特定付款繳納該項稅金。
第三條額外義務
3.1為了使甲方愿意向乙方出售_________工藝,乙方同意對此種技術和訣竅加以保密,除了合理需要使用這些技術和訣竅,且已書面同意對此種資料加以保密的乙方高級人員以外,乙方不得向任何其他人透露這些技術和訣竅。此外,乙方同意,它將只在它的工廠中使用此種技術和訣竅,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或出售這些技術和訣竅,也不得授予這些技術和訣竅的許可證。
3.2有關_________工藝的非專利技術改進的有關資料,甲方應向乙方免費提供,乙方也應在對等條件下向甲方提供類似的資料。
3.3在本合同的有效期內(nèi),如有人鑒于乙方使用_________工藝,且此種使用符合甲方或它的任何一個關聯(lián)公司向乙方提供的指導,而向乙方進行據(jù)稱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侵犯任何人的權益的任何控告或法律訴訟時,則甲方在接到乙方的書面請求時,應在此種控告或法律訴訟中進行辯護,并由甲方自行負擔這方面的費用。乙方應將任何關于此種據(jù)稱為侵犯的聲明,控告或訴訟,威脅控告或訴訟,迅速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有權委托乙方選擇的顧問律師在任何此種控告或法律訴訟中作為乙方的代表,由乙方負擔這方面的費用。
3.4甲方和乙方同意盡努力獲得為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政府有關部門批準。
第四條終止
4.1本合同從第1頁書明日期起生效,主合同終止時,本合同同時終止。在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將有責任繼續(xù)支付按第2.1款規(guī)定欠甲方的一切款項。
第五條一般規(guī)定
5.1本合同,包括本合同規(guī)定的乙方的任何權利或義務,不得由乙方加以全部或部分轉移或轉讓。
5.2.1如果在執(zhí)行本合同的.過程中,雙方之間發(fā)生爭議,雙方首先應盡力通過友好討論來解決這些爭議。如果在_________天內(nèi)不能通過此種方式解決爭議和令雙方滿意,則任何一方均可將該爭議提交在_________的仲裁院根據(jù)該院的仲裁規(guī)則來仲裁該爭議,但是有如下規(guī)定:
(1)任何此種仲裁的一切程序均應同時使用華語和英語進行,并應同時使用中文和英文編寫此種訴訟的每種抄本。
(2)應有_________名仲裁員,他們均應能操流利英語,但其中有_________名應操流利華語。
5.2.2一切仲裁裁決都應為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雙方同意接受仲裁裁決的約束并應采取相應的行動。
5.2.3除非仲裁裁決另有規(guī)定,仲裁費應由敗訴方負擔。
5.2.4在根據(jù)本條規(guī)定進行仲裁訴訟時,本合同應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支配和據(jù)以進行解釋。
5.2.5任何仲裁裁決均應由對受裁決方行使司法權的或在受裁決方擁有資產(chǎn)地區(qū)內(nèi)行使司法權的任何法院來加以實施。
5.2.6在根據(jù)本合同或為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仲裁訴訟,為實施任何仲裁訴訟的裁決而進行的任何起訴,在雙方之間根據(jù)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訴訟中,各方明確放棄以主權國家豁免權作為辯護,明確放棄以它是政府的一方,政府的機構或按照政府指示行事為基礎的任何辯護。
5.3.1在發(fā)生不可抗力時,則在不可抗力引起延誤的期間內(nèi),本合同雙方或合營公司各方的合同義務應暫停和自動延長,延長的時間和此種暫停時間相等,無須為此付出費用或受罰。在本合同內(nèi),不可抗力的定義與主合同相同。
5.3.2如果不可抗力的情況延續(xù)到超過六(6)個月的時期,任何一方均可用航空掛號郵件向另一方發(fā)出通知,無須辦理其它手續(xù)即可撤消及終止本合同。
5.3.3宣稱發(fā)生不可抗力的一方應迅速通知受影響的其它方,并應提供有關發(fā)生此種不可抗力及其持續(xù)時間的適當證據(jù)。
5.4按合同規(guī)定應由任何一方向另一方發(fā)出的任何通知或書面通信,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規(guī)定的一切報價,信件或通知,均應以電報或電傳發(fā)出,并且用航空掛號信加以確認,迅速發(fā)到或寄到有關一方。按本合同規(guī)定收到這些通知或通信的日期應被認為是航空信郵戳日期以后的十二(12)天或發(fā)出電報或電傳以后的二(2)個工作日。一切通知和通信均應發(fā)往下面列出的適當?shù)刂罚钡揭环较蛄硪环交蚋鞣桨l(fā)出書面通知更改地址為止(視實際情況而定):乙方:_________,甲方:_________。
5.5除非本合同雙方正式授權的高級人員簽署的書面文件明確宣布,并特別指明本合同,否則本合同的條款不得修改,放棄或解除。
5.6如任何一方在任何時間不要求對方履行本合同的任何規(guī)定,不應以任何方式影響此后任何時間要求此種履行的完全權利,同樣,如果任何一方放棄追究另一方違反本合同的任何規(guī)定的情況,不應被認為放棄追究此后對此種規(guī)定的任何繼續(xù)違反,也不應被認為放棄此項規(guī)定本身。
5.7本合同的任何內(nèi)容均不應被解釋為使本合同的任何一方成為另一方的代理人或代表,任何一方都不得自稱為對方的代理人或代表,任何一方均不應由于另一方的行動或不采取行動而負責任或受約束。
5.8本合同以中文本和_________文本簽署生效,兩種文本有同等效力。
第六條作為以上各點的憑證,本合同雙方已促使它們各自正式授權的代表在本合同前面書明的日期簽署本合同。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代表(簽字):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職務: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轉讓方(甲方):身份證號碼:
授讓方(乙方):身份證號碼:
房東(丙方):身份證號碼:
甲、乙、丙三方經(jīng)友好協(xié)商,就店鋪轉讓事宜達成以下協(xié)議:
一、丙方同意甲方將自己位于街(路)號的店鋪(原為:)轉讓給乙方使用,建筑面積為平方米。并保證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賃合同中所享有的權利與義務。
二、丙方與甲方已簽訂了租賃合同,租期到年月日止,年租金為元人民幣(大寫:),租金為每年交付一次,并于約定日期提前一個月交至丙方。店鋪轉讓給乙方后,乙方同意代替甲方向丙方履行原有店鋪租賃合同中所規(guī)定的條款,并且每年定期交納租金及該合同所約定的應由甲方交納的水電費及其他各項費用。
四、轉讓后店鋪現(xiàn)有的裝修、裝飾及其他所有設備全部歸乙方所有,租賃期滿后房屋裝修等不動產(chǎn)歸丙方所有,營業(yè)設備等動產(chǎn)歸乙方(動產(chǎn)與不動產(chǎn)的劃分按原有租賃合同執(zhí)行)。
五、乙方在年月日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轉讓費共計人民幣元,(大寫:),上述費用已包括第三條所述的裝修、裝飾、設備及其他相關費用,此外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費用。
六、甲方應該協(xié)助乙方辦理該店鋪的工商營業(yè)執(zhí)照、衛(wèi)生許可證等相關證件的過戶手續(xù),但相關費用由乙方負責。乙方接手前該店鋪所有的一切債權、債務均由甲方負責。接手后的一切經(jīng)營行為及產(chǎn)生的債權、債務由乙方負責。
七、如乙方逾期交付轉讓金,除甲方交鋪日期相應順延外,乙方應每日向甲方支付轉讓費的千分之一作為違約金,逾期30日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且乙方必須按照轉讓費的1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如果由于甲方原因?qū)е罗D讓中止,甲方同樣承擔違約責任,并向乙方支付轉讓費的10%作為違約金。
八、如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因素導致乙方經(jīng)營受損的與甲方無關,但遇政府規(guī)劃,國家征用拆遷店鋪,其有關補償歸乙方。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執(zhí)一份,自三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
日期:
乙方簽字:
日期:
丙方簽字:
日期:
附件:原房屋租賃合同
轉讓方: (甲方)
住所:
受讓方: (乙方)
住所:
本合同由甲方與乙方就廣東 有限公司的股東轉讓出資事宜,于 年 月 日在廣州市訂立。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jīng)友好協(xié)商,達成如下協(xié)議:
第一條 股權轉讓價格與付款方式
1、甲方同意將持有廣東 有限公司 %的股份共 元出資額,以 萬元轉讓給乙方,乙方同意按此價格及金額購買上述股份。
2、乙方同意在本合同訂立十五日內(nèi)以現(xiàn)金形式一次性支付甲方所轉讓的股份。
第二條 保證
1、甲方保證所轉讓給乙方的股份是甲方在廣東 有限公司的真實出資,是甲方合法擁有的股權,甲方擁有完全的處分權。甲方保證對所轉讓的股份,沒有設置任何抵押、質(zhì)押或擔保,并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否則,由此引起的所有責任,由甲方承擔。
2、甲方轉讓其股份后,其在廣東 有限公司原享有的權利和應承擔的義務,隨股份轉讓而轉由乙方享有與承擔。
3、乙方承認廣東 有限公司章程,保證按章程規(guī)定履行義務和責任。
第三條 盈虧分擔
本公司經(jīng)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同意并辦理股東變更登記后,乙方、即成為廣東 有限公司的股東,按出資比例及章程規(guī)定分享公司利潤與分擔虧損。
第四條 費用負擔
本公司規(guī)定的股份轉讓有關費用,包括:全部費用,由(雙方)承擔。
第五條 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發(fā)生下列情況之一時,可變更或解除合同,但雙方必須就此簽訂書面變更或解除合同。
1、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當事人雖無過失但無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
2、一方當事人喪失實際履約能力。
3、由于一方或二方違約,嚴重影響了守約方的經(jīng)濟利益,使合同履行成為不必要。
4、因情況發(fā)生變化,經(jīng)過雙方協(xié)商同意變更或解除合同。
第六條 爭議的解決
1、與本合同有效性、履行、違約及解除等有關爭議,各方應友好協(xié)商解決。
2、如果協(xié)商不成,則任何一方均可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條 合同生效的條件和日期
本合同經(jīng)廣東 有限公司股東會同意并由各方簽后生效。
第八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4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壹份,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一份,廣東 有限公司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名): 乙方(簽名):
年 月 日
注:
3. 本合同如需公證或鑒證,應在條款中定明;
5. 要求用a4紙、體較小(如四號或小四)的打印,頁數(shù)多的可雙面打印,涂改無效,復印件無效。
商品房銷售合同糾紛篇八
尊敬的審判長、人民陪審員:
江西三人行律師事務所依法接受原告周委托,指派我作為其委托代理人參與本案訴訟,庭審前我認真核實相關證據(jù)、查找法律根據(jù),通過今天的法庭調(diào)查,對本案的事實有了清楚了解,現(xiàn)結合事實和法律發(fā)表如下代理意見:
一、原告與被告簽定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合法有效,原告基于該合同享有的權利應受法律保護。
根據(jù)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一條之規(guī)定“當事人對合同是否成立存在爭議,人民法院能夠確定當事人名稱或者姓名、標的和數(shù)量的,一般應當認定合同成立。但法律另有規(guī)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以及《合同法》第四十四條之規(guī)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原、被告所簽的編號為gf-20xx-0171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系雙方真實意思的表示,合法有效;即使該合同沒有合同編號,沒有簽訂日期,也不能以此瑕疵否認該份合同的法律效力;故原告基于該份合同依法享有要求被告辦理產(chǎn)權過戶手續(xù)的權利。
二、被告熊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承諾辦理產(chǎn)權手續(xù)、收取原告購房款等行為系景德鎮(zhèn)市xx房地產(chǎn)開發(fā)有限公司(以下簡稱xx公司)的行為在原、被告所簽的編號為gf-20xx-0171的商品房買賣合同中出賣人的委托代理人一欄清清楚楚寫上了被告熊名字,且在合同的尾部也有xx公司蓋的公章,在出賣人一欄同樣有熊簽字,正是基于此,原告完全有理由相信熊就是xx公司對外的處理事務的代理人;正如《合同法》第四十九條之規(guī)定的:“行為人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終止后以被代理人名義訂立合同,相對人有理由相信行為人有代理權的,該代理行為有效。”其意義在于維護代理制度的誠信基礎,保護善意第三人的合法權益,建立正常的民事流轉秩序。本案中即使凱達公司未授權熊方明對外處理公司事務,原告基于合同也完全有理由相信凱達公司與熊方明之間構成表見代理關系。所以,熊方明簽訂合同、收取原告全額購房款、向原告出具承諾產(chǎn)權過戶等行為均應視為是xx公司的行為。
1、原告在起訴時,到工商部門查詢了凱達公司的工商基本信息,該基本信息上載明xx公司于20xx年8月16日已經(jīng)被吊銷,其公司股東為周和支;據(jù)原告了解,周已經(jīng)死亡。而根據(jù)我國相關法律規(guī)定,公司被吊銷營業(yè)執(zhí)照屬于公司意志以外的公權力運作的結果,屬于強制解散公司的范疇,是公司違反了法律與行政法規(guī)(包括《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等)中的強制性規(guī)定,應予解散。公司解散又必須經(jīng)過清算以及注銷兩個程序。根據(jù)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若干問題的規(guī)定(二)第十八條之規(guī)定“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東未在法定期限內(nèi)成立清算組開始清算,導致公司財產(chǎn)貶值、流失、毀損或者滅失,債權人主張其在造成損失范圍內(nèi)對公司債務承擔賠償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依法予以支持;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東因怠于履行義務,導致公司主要財產(chǎn)、帳冊、重要文件等滅失,無法進行清算,債權人主張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依法予以支持”。本案中,凱達公司既然已經(jīng)被吊銷,那么公司就有法定義務進行清算,清償完公司清算之前的公司債務,這其中就包括原告基于買賣合同對xx公司享有的房屋過戶登記請求權(債權)。但xx公司在公司被吊銷后沒有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依法進行清算、注銷程序,那么此時,就有必要否認公司法人人格,進而要求xx公司股東替公司承擔債務清償責任。
2、被告支在庭審之中向法庭出示了一份鑒定文書,擬證明支非xx公司實際股東,其股東身份系xx公司偽造其簽名所致,故其無需與被告熊方明承擔連帶責任。原告認為該份證據(jù)不能作為被告支興林免責的事由。因為公司工商登記對外具有公信力,該種登記屬于商事登記,并使商事登記的外觀具有足以使他人信賴的特性,善意信賴登記外觀的人就此能取得權利。從公司工商登記公信力的內(nèi)涵出發(fā),不僅在登記正確的情況下,登記所表現(xiàn)的權利是真實的權利,對社會公眾具有絕對的可信性,而且登記錯誤時也不能顛覆登記對于權利狀態(tài)的表述,這種狀態(tài)對于社會公眾同樣是真實的,正確的。公司工商登記的作用就是為了保護第三人的信賴利益,維護交易安全。從我國公司登記制度的設立本意以及公司登記公信力適用的三大基本原則(保護善意相對人利益原則、對第三人有利原則、法定義務不能免除原則)來看待本案,原告的權益完全應當受到法律的保護。
綜上所述,原告房產(chǎn)至今沒有辦理產(chǎn)權的原因完全系被告不誠信的行為所致,故原告懇請貴院支持其全部訴求。
以上代理意見,請合議庭在合議時參考并盼望予以采納。謝謝!
代理人:江西三人行律師事務所
律師 李俊杰
20xx年八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