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運運輸合同糾紛 海運運輸合同
隨著法治精神地不斷發揚,人們愈發重視合同,越來越多的人通過合同來調和民事關系,合同能夠促使雙方正確行使權力,嚴格履行義務。擬定合同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這里我整理了一些優秀的合同范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下面我們就來了解一下吧。
海運運輸合同糾紛篇一
_________(簡稱甲方)委托_________交通廳海運局(簡稱乙方)計劃外托運_________(貨物),乙方同意承運。根據《合同法》和_________海上運輸管理規定的要求,經雙方協商,特訂立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乙方調派_________噸位船舶一艘(船舶________吊貨設備),應甲方要求由_________港運至_________港,按現行包船運輸規定辦理。
甲方應按乙方指定時間,將_________貨物于_________天內集中于_________港,貨物集齊后,乙方應在五天內派船裝運。
甲方聯系到達港同意安排卸貨后,經乙方落實并準備接收集貨(開集日期由乙方指定)。裝船作業時間,自船舶抵港已靠好碼頭時起_________小時內裝完貨物。
船舶自裝貨完畢辦好手續時起于_________小時內將貨物運到目的港。否則按貨規第三條規定承擔滯延費用。
乙方在船舶裝貨完畢啟航后,即發報通知甲方做好卸貨準備,如需領航時亦通知甲方按時派引航員領航,費用由_________方負擔。
甲方保證乙方船舶抵達_________港錨地,自下錨時起于_________小時內將貨卸完。否則甲方按超過時間向乙方交付滯延金每噸時o。075元,在裝卸貨過程中,因天氣影響時間裝卸作業的時間,經甲方與乙方船舶簽證,可按實際影響時間扣除。
乙方裝船時,甲方應派員監裝,指導工人按章操作,裝完船封好艙,甲方可派押運員(免費一人)隨船押運。乙方保證原裝原運,除因船舶安全條件所發生的損失外,對于運送_________貨物的數量的質量均由甲方自行負責。
按_________水運貨物一級運價率以船舶載重噸位計貨物運費_________元,空駛費按運費的50%計_________,全船的運費的_________元,一次計收。
港口裝船費用,按_________港口收費規則有關費率計收。卸船等費用,由甲方直接與到達港辦理。
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后,甲方應先付給乙方預付運輸費用_________元。乙方在船舶卸完后,以運輸費用憑據與甲方一次結算,多退少補。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副本一式_________份,交_________等部門各存一份備案。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由雙方按照_________交通廳海上運輸管理的有關規定充分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提交_________公證處公證(或工商行政管理機關鑒證)。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
(或委托代理人)
海運運輸合同糾紛篇二
乙方:__________
根據經濟合同法和省海上運輸管理規定的要求,__________(簡稱甲方)向省交通廳海運局(簡稱乙方),計劃托運貨物,乙方同意承運,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互相制約,具體條款經雙方協商如下:
一、運輸方法
乙方調派__________噸位船舶一艘(船舶吊貨設備),應甲方要求由__________港運至__________港,按現行包船運輸規定辦理。
二、貨物集中
甲方應按乙方指定時間,將__________貨物于__________天內集中于__________港,貨物集齊后,乙方應在5天內派船裝運。
三、裝船時間
甲方聯系到達港同意安排卸貨后,經乙方落實并準備接收集貨(開集日期由乙方指定)。裝船作業時間,自船舶抵港已靠好碼頭時起于__________小時內裝完貨物。
四、運到期限
船舶自裝貨完畢辦好手續時起于__________小時內將貨物運到目的港。否則按貨規第3條規定承擔滯延費用。
五、啟航聯系
乙方在船舶裝貨完畢啟航后,即發報通知甲方做好卸貨準備。如需領航時亦通知甲方按時派引航員領航,費用由__________方負擔。
六、卸船時間
甲方保證乙方船舶抵__________港錨地,自下錨時起于小時內將貨卸完。否則甲方按超過時間向乙方交付滯延金每噸0。075元,在裝卸貨過程中,因天氣影響裝卸作業的時間,經甲方與乙方船舶簽證,可按實際影響時間扣除。
七、運輸質量
乙方裝船時,甲方應派員監裝,指導工人按章操作,裝完船封好艙,甲方可派押運員(免費一人)隨船押運。乙方保證原裝原運,除因船舶安全條件所發生的損失外,對于運送貨物的數量和質量均由甲方自行負責。
八、運輸費用
按省水運貨物一級運作率以船舶載重噸位計,貨物運費__________元,空駛費按運輸的50%計__________元,全船運費為__________元,一次計收。
港口裝船費用,按省港口收費規則有關費率計收。卸船等費用,由甲方直接與到達港辦理。
九、費用結算
本合同經雙方簽間后,甲方應先付給乙方預付運輸費用__________元。乙方在船舶卸完后,以運輸費用憑據與甲方一次結算,多退少補。
第十條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副本一式__________份,交__________等部門各存一份備案。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由雙方按照交通廳海上運輸管理的有關規定充分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提交__________公證處公證(或工商行政管理機關鑒證)。
甲方:__________(蓋章)
乙方:__________(蓋章)
代表人:__________(簽章)
開戶銀行: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訂立
海運運輸合同糾紛篇三
乙方:xxx公司
甲方因業務發展需要,長期委托乙方派船裝運煤炭,經雙方協商,根據《合同法》和《水路貨物運輸規則》的要求,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年煤炭裝載數量約xx萬噸。
二、甲方每次煤炭運輸前,提前五天通知乙方派船準備。乙方船舶抵達指定港口裝貨,如因甲方資源不足,造成船舶虧噸,虧噸的差額運費應由甲方承擔,如發生資源落空或空返,甲方應支付計劃全程運價款的30%作為賠償金。
三、船舶每次留港時間,起運港及到達港的貨物裝卸均為甲方負責向港口申請安排,并由甲方保證兩港的安全泊位。裝貨港為24小時,卸貨港為24小時,兩港合為48小時。留港時間指船舶抵港報時起算(包括錨地)至裝、卸完畢為止。如超過上述期限,甲方應支付給乙方滯港費,不足12小時按半天計費,超過12小時按一天計費。
四、運價:每次船舶運費按登記載貨噸及實際航線計算,每噸按市價計算,每航次另外確認一份運價通知單。
五、運費結算方式:每次運輸任務完成后,乙方按實裝量在七個工作日之內與甲方結算運輸款。
七、費用負擔:乙方負責支付船舶港務費、引航費、移泊費、停泊費、系解纜費、開、關艙費,船用水電費。甲方負責支付兩港的`貨物港務費、交通建設費、理貨費、海事監費、裝卸費等其讓費用。
八、貨物保險由甲方負責,并承擔一切保險責任,與乙方無關。
九、煤炭運輸合同甲乙方暫定二年,自簽訂合同日起計。
十、以上合同條款,一方更改后,須經另一方重新蓋章后有效。十一、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并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或經電報、電傳、傳真確認)。如發生爭議,仲裁和判決機構為甲方所轄地海事法庭。
甲方:乙方:
日期:年月日
海運運輸合同糾紛篇四
地址:_______郵碼:_______電話: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職務:_______
承運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船運公司
地址:_______郵碼:_______電話: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職務:_______
乙方同意甲方托運________貨物,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執行。
乙方調派________噸船舶一艘,船名________,編號________,船舶有________吊裝設備,應甲方要求由________港運至________港________號碼頭,按現行包船運輸規定辦理。
乙方將貨物用________材料包裝,每包體積________米,重量________噸。(或________型號包裝集裝箱。)
甲方應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內將貨物集中于_________港_________號碼頭。由乙方聯系港口接收集貨,貨物由甲方看守。
乙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將船舶抵達港,靠好碼頭,于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時至_________時將貨物裝完。
乙方應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時前將貨物運達目的港碼頭。
乙方在船舶裝貨完畢啟航后,即發電報通知甲方做好卸貨準備。如需領航時亦通知甲方按時派引航員領航,費用_________元由_________方負擔。
甲方保證乙方船舶抵達目的港碼頭,自下錨時起于_________小時內將貨物卸完。
乙方裝船時,甲方派員監裝,指導照章操作,保證安全裝貨,裝完船封好艙,甲方派押運員一人押運,乙方保證原裝原運。
以船舶載重噸位計貨物運費_________元,空駛費按運費的50%計_________元,全船運費為_________元。
本合同簽訂后,甲方應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向乙方預付運輸費用_________元。乙方在船舶卸完后,甲方應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付清運輸費用。
1、甲方未按時集中貨物,造成乙方船舶不能按時裝貨、按時起航,每延誤一小時應向乙方償付違約金_________元。
2、甲方未能按時卸貨,每延遲一小時應向乙方償付違約金_________元。
3、甲方未按時付清運輸費用,每逾期一天,應向乙方償付未付部分運輸費用________%的違約金。
4、甲方如不履行合同或擅自變更合同,應償付乙方_________元違約金。
1、乙方未按期將貨物運達目的港碼頭,每逾期一天,應償付甲方違約金_________元。
2、乙方船舶起航后未電報通知甲方準備卸船時間,所造成損失由乙方負責。
3、乙方違章裝、卸造成貨物損壞,應賠償實際損失,并向甲方償付損失部分價款_________%的違約金。
4、乙方不履行合同或擅自變更合同,應償付甲方_________元違約金,并退還甲方的預付款。
1、在裝、卸貨物過程中,因氣候影響裝、卸作業時間,經甲乙雙方簽證,可按實際時間扣除。
2、因_________級以上風暴影響,不能按期履行合同,雙方均不負違約責任。
本合同執行中如發生爭議,先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雙方可按下列第()項解決:
(1)申請仲裁機關裁決;
(2)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海運運輸合同糾紛篇五
承運方:以下簡稱“甲方”)
托運方:(以下簡稱“乙方”)
期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及國家《國內水路貨物運輸規則》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達成一致協議如下:
一、甲方在法定經營范圍內和運力配置許可的情況下,對乙方在承運。
二、乙方向甲方出具的《委托書》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乙方應當如實、準確、完整地填具《委托書》;《委托書》必須以書面或者數據電文的形式(包括傳真、電子郵件)提交。
三、甲方應及時向乙方通報運力配置狀況、運費價目表和營運實況動態,并為乙方應用甲方的網站及電子訂艙系統提供方便。甲方承運的船名、航次以及運到期限,以裝船日公布的船期表為準。甲方針對乙方的托運要求,根據網絡運輸綜合效益和實際營運調度的需要,可適時采取必要的繞航或中轉措施。
四、乙方確保自己是擁有所托運貨物所有權的貨主,或者以具有水路貨物運輸代理經營權的資格與甲方發生業務關系;凡乙方該身份或經營資格受到限制及發生變化時,應立即通知甲方。乙方故意隱瞞事實造成甲方損失或引起其他法律后果的,應承擔全部責任。
五、乙方按《委托書》中的約定向甲方支付運費及其他費用;乙方持續委托甲方承運的業務,自甲方接受委托之日起,結算時限為每月15日;乙方不能在前列時限內清償運費的,甲方可以對乙方后續托運的貨物行使留置權。
六、甲方有義務幫助協調乙方與有關港口、保險公司等單位之間的配合關系;乙方在從事與甲方有關的業務活動中,必須嚴格遵守甲方與港口等單位約定的.操作規程或作業要求。甲乙雙方都有義務維護對方的聲譽,不得實施任何有損對方信譽的行為。
七、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的具體業務往來中,必須遵守有關規程或行業慣例;凡涉及本合同未盡事項,依照國家頒布實行的《國內水路貨物運輸規則》和《港口貨物作業規則》有關規定執行。
八、本合同自訂立之日起生效。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甲乙雙方此前訂立的所有合同、協議全部終止。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糾紛,通過協商處理不能解決時,概由上海海事法院訴訟管轄。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___年___月___日___年___月___日
海運運輸合同糾紛篇六
甲方:(委托方)
乙方:(承運方)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友好合作的原則,雙方充分、平等的協商,特制訂本運輸合同。
1、乙方根據甲方的送貨要求和信息,在規定時間內,提供門到門的運輸服務;
2、乙方為甲方提供送貨過程的貨物相信服務;
3、乙方為甲方提供在途車輛位置情況信息服務。
2、運輸方式:_______________
3、運輸貨物的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
4、運量:約_____噸(最終重量按雙方核定的重量為準);
5、規格:每車貨物的重量和平面及立面尺寸原則上均在營運車輛規定的范圍以內。
1、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甲方應按照預定的發貨計劃通知乙方發運貨物,承運方必須保證委托方的運輸時間;
甲方有權對不符合運輸要求的車輛拒絕裝車而不予任何經濟補償;
甲方裝卸工不能將破損,有污染等不良品混裝進車內;
2、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乙方應按規定時間將甲方貨物送達目的地,但如遇天災、山洪、塌方、地震、戰爭或交通管制等不可抗力情況,乙方須即時通知甲方并將預急處理措施告訴甲方:
運輸質量:乙方保證運輸車輛清潔、干燥。因乙方駕駛員違反文明作業規定,與甲方客戶發生爭議,造成惡劣影響,致使甲方客戶投訴,乙方應承擔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1、運費:_____/噸;
2、結算方式為單項工程結算,按甲乙雙方核定的重量開票結算;
3、付款:工程鐵塔承運完后,甲方收到乙方的運輸(可抵扣)發票,在三個月內以匯票的形式支付到乙方指定的銀行賬戶。
1、本合同僅限——承運期間國家新頒布相關禁運條例或有特殊安排等,雙方另行協商;
3、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蓋章(簽字):
日期:
乙方:
蓋章(簽字):
日期:
海運運輸合同糾紛篇七
根據經濟合同法和省海上運輸管理規定的要求,×××(簡稱甲方)向省交通廳海運局(簡稱乙方),計劃托運 貨物,乙方同意承運,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互相制約,具體條款經雙方協商如下:
一、運輸方法
乙方調派 噸位船舶一艘(船舶吊貨設備),應甲方要求由 港運至 港,按現行包船運輸規定辦理。
二、貨物集中
甲方應按乙方指定時間,將 貨物于 天內集中于 港,貨物集齊后,乙方應在5天內派船裝運。
三、裝船時間
甲方聯系到達港同意安排卸貨后,經乙方落實并準備接收集貨(開集日期由乙方指定)。裝船作業時間,自船舶抵港已靠好碼頭時起于 小時內裝完貨物。
四、運到期限
船舶自裝貨完畢辦好手續時起于 小時內將貨物運到目的港。否則按貨規第3條規定承擔滯延費用。
五、啟航聯系
乙方在船舶裝貨完畢啟航后,即發報通知甲方做好卸貨準備。如需領航時亦通知甲方按時派引航員領航,費用由 方負擔。
六、卸船時間
甲方保證乙方船舶抵 港錨地,自下錨時起于 小時內將貨卸完。否則甲方按超過時間向乙方交付滯延金每噸0.075元,在裝卸貨過程中,因天氣影響裝卸作業的時間,經甲方與乙方船舶簽證,可按實際影響時間扣除。
七、運輸質量
乙方裝船時,甲方應派員監裝,指導工人按章操作,裝完船封好艙,甲方可派押運員(免費一人)隨船押運。乙方保證原裝原運,除因船舶安全條件所發生的損失外,對于運送 貨物的數量和質量均由甲方自行負責。
八、運輸費用
按省水運貨物一級運作率以船舶載重噸位計,貨物運費 元,空駛費按運輸的50%計 ,全船運費為 元,一次計收。
港口裝船費用,按省港口收費規則有關費率計收。卸船等費用,由甲方直接與到達港辦理。
九、費用結算
本合同經雙方簽間后,甲方應先付給乙方預付運輸費用 元。乙方在船舶卸完后,以運輸費用憑據與甲方一次結算,多退少補。
第十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副本一式 份,交 等部門各存一份備案。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由雙方按照 交通廳海上運輸管理的有關規定充分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提交 公證處公證(或工商行政管理機關鑒證)。
甲 方: (蓋章) 乙 方: (蓋章)
代 表 人: (簽章)
開戶銀行:
帳 號:
年 月 日訂立
海運運輸合同糾紛篇八
海上貨物運輸合同條款的確定是很多案件爭議的關鍵,提單是確定合同條款的重要依據之一,要處理好二者的關系,就要對提單的性質及作用有一個清楚的認識,同時對其條款要有準確的理解,這對實踐中很多案件的處理將會是大有幫助的。當一次貨物運輸中涉及到兩個文件,即租船合同和提單,并且它們看起來都像運輸合同時,所產生的問題就比較復雜。首先來看一下提單及租船合同的作用。
根據英國法律,提單有三個功能,貨物收據(receipt for goods shipped),運輸合同的證明(evidence of the contrct of carriage)和物權憑證(a document of title)。《海商法》第七十一條規定:“提單,是指用以證明海上貨物運輸合同和貨物已由承運人接管或者裝船,以及承運人保證據以交付貨物的單證。”根據此條規定,提單具有以下主要作用:(1)海上貨物運輸合同的證明;(2)承運人接管貨物或貨物裝船的證明;(3)承運人保證據以交付貨物的憑證。
分析一下我們要研究的問題,當承運人面對有關承租船舶上載運的貨物的索賠時,該索賠應適用提單條款還是租約條款?各方都會試圖選擇對自己有利的文件。這樣,承運人可能因提單中有他喜歡的仲裁條款而希望選擇提單,也可能因為租約中有更嚴格的訴訟時效規定而希望選擇租約。你將很難預測在每個案件中哪個文件適合于哪一方,這取決于每個案件的實際情況及各訴訟地的情況。解決這個問題的法律原則如下:
一、當提單在租船人手中時,因為租船人與承運人之間的運輸合同是租約,因此提單只起到貨物收據和物權憑證的作用,而不作為運輸合同的證明。這時,索賠就適用租約條款,除非租約規定其條款可被隨后簽發的提單中的條款更改或替換。英國案例法也有相同規定,無論提單是由承運人簽發給租船人還是由托運人背書轉讓給租船人。
二、當提單在非租船合同當事方的'第三人手中時,提單就成為運輸合同的證明,索賠也就適用提單條款。《海商法》第九十五條規定:“對按照航次租船合同運輸的貨物簽發的提單,提單持有人不是承租人的,承運人與該提單持有人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適用提單的約定。”英國案例法也有相同規定。
規定。海口海事法院在審理一起提單項下貨損賠償糾紛案件中,對租約中仲裁條款的并入問題做出了判決。在該案中,收貨人(原告)以短貨為由向承運人(被告)提起訴訟。提單中并入條款載明“租約中的所有條款,條件,免費和例外作為背面條款都特此并入提單”。被告以租約中的仲載條款并入提單為由提出管轄異議。海口海事法院認為,只有在提單特別提及將租約中的仲裁條款并入提單的情況下,該租約條款才能有效地并入提單并約束提單持有人。本案中提單的并入條款未能有效的將租約中的仲裁條款并入,承運人提出的管轄權異議被裁定駁回。最近,一個學者在分析提單的并入條款有關問題時,提出了與上述判決相同的觀點。他同時還指出,提單承運人在提單上訂入航次租船合同并入條款,只有權將以其為出租人的航次租船合同并入提單,而無權將以其他公司為出租人的航次租船合同并入提單來約束提單持有人。英國案例法規定,要使租約條款被有效地并入提單,以下三個條件必須被滿足。首先,提單中必須有有效的并入條款(the varenna案)。如果僅在租約中訂明租約條款并入提單,并入是無效的。因為只有提單是承運人與提單持有人之間的合同證明,租約條款是否被并入提單是不可能用船東和承租人之間的協議來確定的。其次,并入條款的詞語必須明確描述要并入的租約條款。在the varenna案中,詞語“租約中所有的免責和條件條款”被判為并不足以包括仲裁條款,因為這個詞語按照通常理解只表示有關運輸和交付貨物的條件和免責條款,并不足以擴展到仲裁條款。在the miramar案中,詞語“無論何種條款”,被判為可有效地將租約逐字地并入提單。但在對一些提單中不常見的條款是否也被并入這個問題上仍有疑問。最后,并入的租約條款必須與其它提單條款相一致。如果有沖突,則提單條款優先。在hamilion 案中,一個規定“租約項下的爭議應提交仲裁”的條款在被并入提單后被判定并不適用于提單項下的爭議。在the miramar案中,由于租船人破產,船東試圖向提單持有人追償租約項下的滯期費。根據提單的并入條款租約中的滯期費條款被逐字地并入提單,但問題是該條款規定“租船人應支付滯期費”,法院拒絕將條款中的“租船人”替換為“提單持有人”。法官認為,這樣做會使提單持有人接受潛在的責任來支付完全不可得知的,或完全不可預測的,或已經發生的,或隨后要發生的而他沒有任何責任卻又不能防止的,甚至數額超過貨值的費用,任何一個商人都不會愿意訂立這樣一個合同。這個案例的判決體現了一些對并入條款的效力的批評意見,特別是提單持有人被要求適用他完全不知道的租約條款的情況。此外,當海上貨物運輸中涉及到一系列轉租租約,而提單的并入條款只規定并入一個租約的條款卻沒有特別指出是哪一個租約時,就會產生對并入條款的理解的問題。通常的規則是將并入條款理解為并入第一個租約,因為作為提單簽發人的船東只在這個租約中是當事方。但是如果第一個租約為期租租約的話,情況很可能會不一樣,因為其條款通常不適合于在航次租約和提單中使用。
海運運輸合同糾紛篇九
案情
原、被告于20xx年2月23日口頭商定:由被告承運海南產之蔬菜(油豆角)3500公斤;終點站為黑龍江省大慶市讓湖路車站。商定的當天原告將3500公斤蔬菜交給被告承運,還交了7741元給被告之經辦人李某。被告的經辦人李某收到該款后出示收款收據,被告也按約定將3500公斤蔬菜(油豆角)運往大慶。20xx年3月8日該批蔬菜到達終點站時,經哈爾濱市齊齊哈爾分局讓湖路車站檢查發現集裝箱后面調溫室無門鎖,可自由開啟,調溫室內溫度控制箱箱門開啟,冷板溫度顯示表和箱內溫度顯示表失靈,調溫機不工作;3月9日交付時開啟箱內見綠水流出,竹筐裝豆角96箱,全部腐爛變黑。油豆角當時在大慶市的價格為每公斤10—12元。
20xx年4月21日,原告以冷藏商運公司為被告,向海口市某法院提起訴訟,稱:20xx年2月23日,我要求被告用保溫冷藏箱發運海南產蔬菜(油豆角)3500公斤。我依照約定向被告交納310噸冷藏箱租費1500元、車費1800元、冷藏費400元、鐵路運輸費4041元,共計人民幣7741元,而且于當日將所運蔬菜交給被告指定的冷藏倉庫。后經鐵路部門檢驗發現所運蔬菜全部腐爛。由于被告的過失,沒有盡到謹慎運輸之責,致使冷藏箱后面溫室內溫度控制箱箱門開啟,冷板溫度顯示表和箱內顯示表失靈,調溫工作機不工作,造成我的經濟損失498099.2元(包括運費7741元在內),現訴至法院要求判令被告賠償損失421582元及退回運費7741元,并負擔本案訴訟費用。
被告冷藏商運公司辯稱:我司與原告系委托代理關系,是原告將貨物交給我公司委托鐵路部門運輸的,原告的貨物損失與我公司無關,系鐵路運輸部門的責任,要求法院判決駁回原告的起訴。
審判
海口市某法院審理認為:
20xx年2月23日的運輸蔬菜合同系原、被告雙方在協商一致,意思表示真實的基礎上訂立的,且被告有“冷藏集裝箱及多類集裝箱的鐵道營運、銷售租賃服務”的經營范圍,內容沒有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該合同合法有效。原告已約定將所運的蔬菜及租箱費、車費、預冷藏費共計7741元交給被告的經辦人李某。李某的經營活動應由被告承擔民事責任。
被告在承運原告托運的蔬菜的過程中,造成蔬菜腐爛,被告應對承運的蔬菜腐爛承擔賠償責任。
20xx年3月13日,由大慶市物價局價格管理科及大慶市農副產品批發市場工商所開具的證明證實,油豆角的市價為每公斤10—12元,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三百一十二條“貨物的毀損、滅失的賠償額,當事人有約定的,按照其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按照交付或者應當交付時貨物到達的市場價格計算”之規定,原告3500公斤油豆角,被告應承擔賠償損失420xx元。
原告訴請要求被告賠償損失420xx元,應予支持。原告要求退還運費7741元沒有法律依據。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四十三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三百一十一條、第三百一十二條之規定,判決被告冷藏商運公司賠償原告經濟損失420xx元人民幣。
雙方當事人均未上訴。
評析
在日常的社會經濟活動中,合同的一方當事人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行為屢見不鮮。本案是一起關于貨物運輸合同的糾紛。
一、當事人之間的合同法律關系的發生,首先要求在當事人之間成立一個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合同。本案中,被告認為雙方只存在一種委托代理關系。“運輸合同是承運人將旅客或者貨物從起運點運輸到約定地點,旅客、托運人或者收貨人支付票款或者運輸費用的合同。被告有”冷藏集裝箱及多類集裝箱的鐵道營運、銷售租賃服務“的經營范圍,原告也在合同訂立后履行了自己的義務,雙方形成的是一種運輸合同關系。
二、企業法人和其他民事主體一樣,在其未履行民事義務時,必須承擔相當的民事責任。企業法人的民事責任一般都是在經營過程中產生的,這種經營活動又是通過它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員進行的,因此,企業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員,以法人名義從事的經營活動,企業法人應當承擔民事責任。
三、運輸作業是風險作業,同時在運輸過程中損害的發生原因也是極其復雜的,法律在強調對托運人或者收貨人利益保護的同時,也必須對承運人的利益作適當的保護。《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三百一十一條規定:“承運人證明貨物的毀損、滅失是應不可抗力、貨物本身的自然性質或者合理損耗以及托運人、收貨人的過錯造成的,不承擔損害賠償責任。”承運人要免除賠償責任的,就應當負舉證責任。本案中作為承運方的冷藏商運公司,在承運蔬菜的過程中,沒有盡到妥善保管的義務,致使蔬菜腐爛變質,在承運方不能證明有免責事由存在的情況下,應當賠償托運方的損失。
四、本案中關于貨物賠償額的計算,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三百一十二條的規定,按照交付或者應當交付時貨物到達地的市場價格計算。其目的在于使托運人或者收貨人獲得如貨物安全及時到達并按合同交付時所獲得的預期利益,有利于保護托運人或者收貨人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