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疑:租房合同到期后續租或重租,租房專項
問:原租房合同6月15日到期了,6月簽訂了新的租房合同6月16日開始,我的租房專項信息還能繼續享受嗎?
答:租房合同到期后,納稅人續租或重租,無需修改原來的住房租金專項附加扣除記錄,只需在專項附加扣除填報中新增一條住房租金信息即可。
01
個稅APP操作
1.個人所得稅APP首頁,點擊“申報專項附加扣除”進入填報界面,然后選擇扣除年度并點擊“住房租金”;
2.閱讀申報注意事項,然后點擊底部按鈕進入填報;
3.基本信息界面(已經填寫,自動帶入),直接下一步;
4.租房信息界面,根據實際情況填寫租房詳細信息:
5.設置申報方式,可選擇自行申報或通過扣繳義務人申報;
6.填報成功,可在APP首頁底部的“查詢”中查看專項附加扣除填報記
02
填報租賃時間
租賃時間不能與上次申報記錄的租賃時間有交叉,租賃起始時間必須晚于上次申報記錄的租賃截止所屬月份。
例如:上一次填報的住房租賃截止時間為2022年6月,此次添加住房租賃起始時間最早為2022年7月。
03
填報租房信息的注意事項
1、添加租房信息
不能直接修改上一次申報的住房租金記錄,否則之前的住房租金專項附加扣除金額將會全部消失,給個人帶來補繳個稅的風險。若已修改,需添加一條原來的租房信息。
2、終止租賃合同
如果納稅人在租賃到期前年度中間終止租賃住房,不再支付住房租金,應及時變更信息,于停止支付租金的次月起不再享受扣除。
3、變更租賃合同
如果納稅人在年度中間變更租賃合同,比如原合同到期后續簽,或者原租賃的住房到期,換租另一處住房重新簽訂合同的情況,應當及時變更信息,銜接好前后兩個合同,即可連續享受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