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血字的研究閱讀感想
在日常的學習、工作、生活中,肯定對各類范文都很熟悉吧。寫范文的時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優秀范文,歡迎大家分享閱讀。
血字的研究閱讀感想篇一
故事分為兩個部分,第一部分主要介紹案情。
華生醫生從戰場因受傷回到英國后,在一次偶然的機會下認識了要和他共同租房的福爾摩斯。有一天,福爾摩斯接到了格萊森上校的來信邀請他去破一件案子,于是他便與華生一同前往勞瑞斯頓街的兇案現場,在那,他們在一座無人居住的空房子里發現一具沒有外傷的尸體,死者是美國人。現場的墻壁上用鮮血赫然寫著“rache”。同時,還發現了一枚滾落的戒指、兩種不同的腳印、幾處墻上的指痕,之后,經過福爾摩斯細致的調查和縝密的推理,終于找到了兇手。
第二部分主要回憶了兇手之前在美國與死者的一些恩怨情仇,解釋了兇手的殺人動機,使故事變得更加圓滿。
雖然《血字的研究》幾經退稿才發表,但他卻讓大家認識了福爾摩斯,也讓大家見證了福爾摩斯完美的推理和聰明的腦袋。
我十分的佩服福爾摩斯,平常他都呆在家里,等待委托人。一旦有案子,他立刻會變成一條追逐獵物的獵犬,開始鎖定目標,將整個事件抽絲剝繭、層層過濾,直到水落石出。另外,他的劍術,拳術和小提琴演奏水平也相當高超。
如果柯南道爾還活著,我真希望他把福爾摩斯系列一直寫下去。
血字的研究閱讀感想篇二
今年寒假,我讀了一本叫《福爾摩斯探索選集》的書。這本書里,有的故事生動有趣;有的故事讓人不寒而栗;還有的故事出人意料,讓人時而淚流滿面,時而不禁哈哈大笑。其中,《血字的研究》像天空中的一顆星,在我的記憶中抹不去,擦不掉。
很多人對福爾摩斯這個名字不陌生,對他的事跡也都很感興趣,但對他的長相卻是只知其一,不知其二。下面就先讓我來給大家介紹一下吧!福爾摩斯,他身高六尺有余,體型消瘦,非常精神;他的眼睛,目光銳利得像鷹,給人以機警果斷的印象。那么,你們想不想知道這樣一個人在《血字的研究》中的表現呢?
那是發生在一個夜晚的兇案。 一位富翁在一間無人居住的房間中被暗殺。但經檢查,除了發現屋內的幾處血跡外,未見死者身上有任何傷痕,現場也沒有搶劫跡象。而且,兇手在屋里最暗的角落里,用自己的血寫了一個潦草的“血”字:拉契(rache)。歇洛克?福爾摩斯走到死者跟前仔細地檢查起來,他敏捷地這里摸摸,那里看看。
突然,他似乎發現什么似地嗅了嗅死者的嘴唇,還蹲下來檢查了他漆皮靴子的靴底,從中抓住了幾條重要的破案線索:首先,通過兇手留下的腳印大致確定兇手是個六尺多高的中年男子,且穿著一雙方頭靴;其次,通過馬車留下的痕跡推斷這匹馬的馬蹄只有右前蹄的鐵片是新的……
通過這些明顯的提示,福爾摩斯判斷出兇手是個外鄉人,因為富商搶了他的妻子致使他的妻子郁郁寡歡而死,他就想替妻子報仇。他拿了一顆毒藥和一顆糖,把它們放在一個盒子里,然后自己偷偷拿了糖,留給醉了的富翁那顆毒藥。如他所愿,富翁被毒死了。所以他才在案發現場用血寫下“拉契”,這個德語中“報復”的單詞。
通過這個故事,我明白了:第一,在現實生活中,無論遇到什么事都要細心觀察,仔細思考,這樣才容易發現平時被我們忽略的地方;第二,我們要培養創新精神,用和別人不一樣的角度去發現問題,思考問題,尋找更簡單的解決方案。
特別是在我的學習過程當中,歇洛克?福爾摩斯啟發我:第一,當遇到答案不確定的時候,不必鉆牛角尖,可以換一種思考方法,說不定原本看上去“山重水復疑無路”的題目馬上就會變得“柳暗花明又一村”;第二,福爾摩斯在探案時,把每個細小的證據綜合在一起,做出大膽而又驚人的推測,這種魄力深深震撼了我。我也要學習他,在做數學題時,應該充分利用每個已知條件,代入基本公式,這樣就可以很快得出對結論有幫助的新條件。
血字的研究閱讀感想篇三
神秘的《福爾摩斯探案全集》讓我真正經歷了一次頭腦風暴。里面的每個故事情節都是如此的跌宕起伏,扣人心弦,讓我老半天都沒法從案件中走出來,簡直著了魔一般。
故事的主人公——夏洛克。福爾摩斯是英國著名的偵探。他擁有十分敏銳的觀察能力、邏輯思維能力和極強的推理能力,所有的罪犯在他面前最終都會露出馬腳。
就拿《血字案的研究》來說吧!初到犯罪現場,他看到死者身上沒有任何傷口,身邊卻有一灘血跡,就判定這攤血應該是兇手流下的鼻血。一般情況下,只有血液旺盛的人才可能在情緒激動的情況下流鼻血,由此便判定兇手面色赤紅。他又發現馬車印在案發現場的門外停止了,說明兇手是這輛馬車的主人,兇手就是個馬車夫。在第二個死者的旅館里,福爾摩斯發現了兩粒藥丸,他第一次聞過死者的嘴時就判定他是被毒死的。于是他把藥丸喂給狗吃,得出結論,一顆有毒一顆無毒……像這樣的觀察和推斷推理在全文中數不勝數,逐漸讓我對福爾摩斯刮目相看,繼而佩服得五體投地。
雖然現實生活中我們不需要去破案,但我們同樣需要一雙敏銳的眼睛去觀察生活中的點滴,去捕捉自然界的奧秘。
去年夏天的一個傍晚,在清涼的海邊,同行的小伙伴們追逐著海浪。不經意間我發現了幾個寄居蟹。有趣的是,那五六個寄居蟹從大到小排起了隊。它們究竟在干嗎呢?其中最大那只寄居蟹旁邊還有一個空殼呢,這個空殼明顯比它原來的殼大。我尋思著,這個大殼應該就是最大的那只蟹找來的,這樣它不是可以搬進更大的房子,而它原來的房子不是就能留給下一只蟹了嗎?好奇心驅使我趴在沙灘上認真地觀察起來:果然,最大的那只慢慢鉆出自己的窩,爬入了那個更大殼里。緊接著其余幾只也依次爬出原來的殼,住進了前一個略寬大的殼中。我饒有興致地足足看看個把小時,直到它們都喬遷新居。真是太神奇了,原來它們是如此默契地換窩的啊!通過細致的觀察,我探索到了寄居蟹換殼的奧秘,這讓我欣喜萬分。
大自然就像個神奇的萬花筒,蘊藏著許許多多的知識和奧秘,等待著我們用明亮的雙眸去觀察和發現。給我一雙如福爾摩斯的慧眼,我要用它去探索生活,探索世界,發現和推敲大自然中隱藏的奧秘。
血字的研究閱讀感想篇四
夏洛克·福爾摩斯是英國作家柯南道爾筆下的一個人物,《福爾摩斯探案》是以福爾摩斯的助手華生的視角,記敘了福爾摩斯讓世人驚嘆的推理。福爾摩斯已經成了家喻戶曉的世界上最著名的名偵探之一。
柯南道爾一生寫了福爾摩斯很多的故事,比較著名的有《血字的研究》、《四簽名》、《巴斯克維爾的獵犬》、《最后一案》等等。在《最后一案》中,福爾摩斯和宿敵莫里亞蒂教授在瑞士的萊辛巴赫瀑布決一死戰,雙雙落下了懸崖。后來,柯南道爾又應讀者的要求,讓福爾摩斯奇跡般地復活,又接辦了很多著名的案子。看過《福爾摩斯探案》的人,都會被他完美的推理所折服。我通過閱讀《血字的研究》這個案子,對福爾摩斯的辦案推理有了深刻的認識。
小說開篇記敘了華生從阿富汗戰場歸來,因為合租房子而認識了福爾摩斯。兩人第一次見面,福爾摩斯就推理出了華生曾經在阿富汗戰場待過。這讓華生驚嘆不已。隨著劇情的發展,當福爾摩斯詳細得說明了他推理出這個結論的全過程時,我被他的推理能力所折服了。沒有一絲線索和背景,只見過第一面,僅僅憑著第一眼的印象和觀察,在不到1秒內就得到了準確的結果。這是一個吸引人的開篇,使我們對福爾摩斯的敬佩之情油然而生。
還有一段推理讓我印象深刻,這來自于對勞瑞斯頓花園街的慘案的調查,福爾摩斯觀察完現場后推論道:“這是一件謀殺案。兇手是個男人,他高六英尺多,正當中年。照他的身材來說,腳小了一點,穿著一雙粗平方頭靴子,抽的是印度雪茄煙。他是和被害者一同乘坐一輛四輪馬車來的。這個馬車用一騎馬拉著,那騎馬有三只蹄鐵是舊的,右前蹄的蹄鐵是新的。這個兇手很可能是臉色赤紅,右手指甲很長。”這番話搞得大家一頭霧水、將信將疑。
離開兇殺現場后,華生詢問福爾摩斯如此推論的其中緣由,福爾摩斯回答道:“一到那里,我首先便看到在馬路石沿旁有兩道馬車車輪的痕跡。由于昨晚下雨以前,一個星期都是晴天,所以留下這個深深輪跡的馬車一定是在夜間到那里的。除此以外,還有馬蹄的印子。其中有一個蹄印比其它三個都要清楚得多,這就說明那只蹄鐵是新換的。這輛車子既然是在下雨以后到那里的,同時根據葛萊森所說,整個早晨又沒有車輛來過,由此可見,這輛馬車一定是昨天夜間在那里停留過;因此,也就正是這輛馬車把那兩個人送到空房那里去的。”聽完分析后,之前感到驚奇的華生馬上表示:“這看來好象很簡單”。柯南道爾很好地在之前作了伏筆,他寫福爾摩斯來到現場時提前下了馬車,走了一段路,并不急于到尸體躺著的房間,結果發現了腳印和車痕,這才有了上邊的結論。從這里我們可以看到,福爾摩斯是多么的心細,那些印痕之所以能讓他發現到,不在于他“未卜先知”,而在于他的細致。
華生又提問福爾摩斯是如何知道兇手的身高情況的,福爾摩斯對此答道:“一個人的身高,十之八九可以從他的'步伐的長度上知道。計算方法雖然很簡單,但是現在我一步步地教給你也沒有什么用處。我是在屋外的粘土地上和屋內的塵土上量出那個人步伐的距離的。”更精彩的,是接下來的這段論述“接著我又發現了一個驗算我的計算結果是否正確的辦法。大凡人在墻壁上寫字的時候,很自然會寫在和視線相 平行的地方。現在壁上的字跡離地剛好六英尺……”確實是這樣,人在緊要場合總會無意識地保持自己的平日習慣,在這一時刻,很少有人能夠辦到再處心積慮地去思考各類細節,此案中的兇手之所以想在墻上寫“rache”字樣,根據他本人的解釋,這是“靈機一動……這也許是由于一種惡作劇的想法,
打算把警察引入起途”,而并非早已規劃好的策略,故他沒有及時想到彎下腰來改變血字的位置,以達到進一步攪亂警方調查,因此福爾摩斯以血字的高度來推測兇手的大致身高,是很有科學性的。
接著華生又問到兇手的年齡,福爾摩斯回答到:“假若一個人能夠毫不費力地一步跨過四英尺半,他決不會是一個老頭兒。小花園里的甬道上就有那樣寬的一個水洼,他分明是一步邁過去的,而皮靴子卻是繞著走的,方頭靴子則是從上面邁過去的。這絲毫沒有什么神秘的地方。”大多數老人沒有練“太極”,小孩一般也不會干兇殺,所以不出例外的話,這條結論也比較合乎情理。
還有就是兇手的手指甲,福爾摩斯又如此推論:“墻上的字是一個人用食指蘸著血寫的。我用放大鏡看出寫字時有些墻粉被刮了下來。如果這個人指甲修剪過,決不會是這樣的。”兇手要是修剪過指甲的話,他也不會刻意地用指甲去刮墻壁。
《血字的研究》是非常短小的一個案子,卻充分地表現出了福爾摩斯的推理能力。正因為它短小,所以它更說明福爾摩斯推理能力的高超。不過從福爾摩斯的分析看來,他是結合了不少當時的社會背景的,他對華生職業的推論是因人而異、隨機應變,而并非適合任何時代、任何社會的死規律。所謂的推理,很多時候畢竟是經驗之談,并非是絕對唯一的鐵定答案,犯罪事件總是富于變化的,而沒有實踐的推理就只是猜測而已,推理本身就帶有推論,高明的推理就是比別人分析得更準確一些。但再高明的推理也只能辦到相對準確,而不能辦到絕對無誤,凡事都有例外,有些平時我們認為順理成章的事兒,可能在某些特定的時刻就會被否定掉。所以推理最重要的是“合情合理”,能夠令人信服,而不是“先知”、“預知”、“神算”。
血字的研究閱讀感想篇五
福爾摩斯,這位家喻戶曉的人物,在這本書中有多少犯人栽在他的手里!
今天我雖然只看了其中的《血字研究》,我還是很欽佩他。
華生是一位軍醫,后來負了傷,政府給了他九個月的假期,他遇上了福爾摩斯先生。和他一起拼租房,后來他接到案子,他們來到了一座空屋,雖然里面只有一個蜷曲的尸體和一個德文“復仇”,但福爾摩斯三天之內就找出了真兇。可是現在,人們都“墮落”了。為了一點錢,不顧朋友的安危,遇上小偷像只綿羊,不過也有“獵犬”。
有一次,我正在坐公交車,忽然加快了速度,在公安局門口停下了,原來一個大盜在車上,司機發現了,就把車開到公安局門口,大盜被擒。
有一個故事:在一個大醫院,一個小偷伺機行竊,很多人看到裝沒看到,顯然是怕了他,當他來到精神病科時,一個患者沖上來給他一腳,小偷飛來一刀,他躲了過去,好像是被激怒了,上來就是一拳,小偷被打得精神恍惚,暈了過去。院長為了感謝他,全力以赴的給他治療,后來他知道自己的經歷后就當了一名警察。這個故事里,雖然他是一位病人,但他的“勇敢”也是值得我們學習的。福爾摩斯雖然有時像冷血人,辦案就像比爾蓋茨;分析問題像數學家;抓犯人時像獵犬。
我長大以后,也要當一位偵探,為人民奮斗,為和平拼搏,為志向發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