堅持全面依法治國學習心得體會范文匯總四篇
心得體會是一種產生感想之后寫下的文字,主要作用是用來記錄自己的所思所感,是一種讀書和學習實踐后所寫的感受文字,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堅持全面依法治國學習心得體會范文匯總四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堅持全面依法治國學習心得體會篇1
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工作會議之所以十分重要,首先在于明確了習近平法治思想在全面依法治國工作中的指導地位。
習近平法治思想內涵豐富、論述深刻、邏輯嚴密、系統完備,就主要方面來看,就是習近平總書記在會議上重要講話中精辟概括的“十一個堅持”:這“十一個堅持”,系統闡述了新時代全面依法治國的戰略思想和工作部署,深刻回答了新時代為什么實行全面依法治國、怎樣實行全面依法治國等一系列重大問題,是新時代全面依法治國的根本遵循和行動指南。
重要時間節點召開的重要會議
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發出了奪取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勝利的動員令。那么,奪取新勝利靠什么保障?靠什么護航“十四五”時期經濟社會發展?
當然要靠法治。
五中全會閉幕后,不到20天的時間,就召開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工作會議,其中傳遞的信號,不言而喻。
法治,是規范,是保障,具有基礎性地位。就“四個全面”戰略布局而言,沒有全面依法治國,國家生活和社會生活就不可能有序運行,就難以實現社會和諧穩定。
開啟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向第二個百年奮斗目標進軍的新征程,迫切需要更好發揮法治固根本、穩預期、利長遠的保障作用。
發出建設更高水平法治中國“動員令”
這次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工作會議部署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推進全面依法治國必須抓好抓實的重點任務,提出一系列具有全局性、基礎性的重大舉措,發出了建設更高水平法治中國的動員令。
隨著我國經濟社會持續發展和人民生活水平不斷提高,人民群眾對民主、法治、公平、正義、安全、環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長。
如同一輛加速行駛的汽車,車速越快,車輛的“底盤”必須越牢靠。經濟社會發展提速,人民群眾期待和要求提高,法治保障必須更堅實穩固。
從新中國成立70多年來的發展歷程看,我們之所以創造出經濟快速發展、社會長期穩定兩大奇跡,同我國不斷推進社會主義法治建設有著十分密切的關系。
堅持全面依法治國學習心得體會篇2
黨的以來,同志站在治國理政的戰略高度,立足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著眼實現“兩個一百年”奮斗目標,圍繞全面依法治國作出了一系列重要論述,深刻回答了為什么要全面依法治國、怎樣全面依法治國等法治建設中的重大理論和現實問題,將我們黨領導人民進行社會主義法治建設的理論和實踐推向了新的高度,為我們黨在新的歷史起點上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加快建設法治中國提供了重要思想指引。同志關于全面依法治國的論述內容豐富、觀點鮮明,高屋建瓴、博大精深,可以總結概括為以下幾個主要方面。
治國方略論
作為執政黨的中國共產黨,如何治好國理好政、實現國家治理現代化,這是我們黨領導人民建設政權、管理國家、治理社會、發展經濟必須面對和解決的重大課題。黨的和xx屆四中全會明確提出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就此作出全面部署。同志在慶祝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成立60周年大會上的講話中說:“我們必須堅持把依法治國作為黨領導人民治理國家的基本方略、把法治作為治國理政的基本方式,不斷把法治中國建設推向前進。”堅持治國理政的這“兩個基本”,是我們黨領導人民在實踐探索中得出的重要結論,是我們黨深刻總結我國社會主義法治建設成功經驗和深刻教訓作出的重大抉擇,是馬克思主義國家與法的學說同當代中國民主法治建設相結合的最新成果。
我們黨之所以要全面依法治國、建設法治中國,既是基于歷史經驗的總結,又是基于理性思考和實踐需要。同志指出:“綜觀世界近現代史,凡是順利實現現代化的國家,沒有一個不是較好解決了法治和人治問題的。相反,一些國家雖然也一度實現快速發展,但并沒有順利邁進現代化的門檻,而是陷入這樣或那樣的‘陷阱’,出現經濟社會發展停滯甚至倒退的局面。后一種情況很大程度上與法治不彰有關。”全面依法治國,是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本質要求和重要保障,是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必然要求,是著眼于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的長遠考慮,事關我們黨執政興國,事關人民幸福安康,事關黨和國家長治久安。對全面依法治國作出部署,既是立足解決我國改革發展穩定中的矛盾和問題的現實考量,也是著眼于長遠發展的戰略謀劃。
人民主體論
人民是國家和社會的主人,當然是治國理政和依法治國的主體和力量源泉。法治的本質是保障人民幸福安康,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向往是我們黨治國理政的奮斗目標,也是依法治國要實現的目標。黨的xx屆四中全會把“堅持人民主體地位”明確規定為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必須始終堅持的一項基本原則,集中反映了我國法治的民主性和人民性,體現了人民在依法治國中的地位和作用。
堅持人民主體地位,必須堅持法治建設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護人民,以保障人民根本權益為出發點和落腳點。這是同志關于全面依法治國的一個基本理念。堅持人民主體地位,必須保證人民在黨的領導下,依照法律規定,通過各種途徑和形式管理國家事務,管理經濟和文化事業,管理社會事務。要把體現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維護人民權益、增進人民福祉落實到依法治國全過程,使法律及其實施充分體現人民意志。在立法方面,推進民主立法,完善民主立法機制,創新公眾參與立法的方式,廣泛聽取各方面意見和建議,使立法充分體現民意。在執法方面,推進依法行政,加快建設法治政府,下大氣力解決老百姓深惡痛絕的“有法不依、執法不嚴、違法不究甚至以權壓法、權錢交易、徇私枉法等突出問題”。在司法方面,推進司法改革,實現公正司法,“依法公正對待人民群眾的訴求,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義”。在守法方面,推進全民守法,深化法治宣傳教育,使人民認識到法律既是保障自身權利的有力武器,也是必須遵守的行為規范,同時要求領導干部做尊法學法守法用法的模范。
憲法權威論
人民主權原則和人民主體地位,必然要求體現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權利的憲法具有最高權威和至上地位,成為治國理政的總章程總規矩,成為一切社會活動的總規范總依據。我國憲法不僅明確規定了人民與國家、中央與地方、人大與“一府兩院”等最重要的政治關系,而且明確規定了四項基本原則作為立國之本,規定了依法治國作為治國理政的基本方略。實踐證明,憲法與國家前途、人民命運息息相關。我們黨領導人民治國理政,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必須維護憲法權威,保障憲法實施。
憲法的生命在于實施,憲法的權威也在于實施。同志指出:“憲法是國家的根本法。法治權威能不能樹立起來,首先要看憲法有沒有權威。必須把宣傳和樹立憲法權威作為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重大事項抓緊抓好,切實在憲法實施和監督上下功夫。”維護憲法權威,保證憲法實施,要不斷提高憲法意識,從思想上充分認同憲法是國家的根本法,是治國安邦的總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權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穩定性、長期性。全國各族人民、一切國家機關和武裝力量、各政黨和各社會團體、各企業事業組織,都必須以憲法為根本的活動準則,并且負有維護憲法尊嚴、保證憲法實施的職責,推進依憲執政和依法執政。完善全國人大及其會憲法監督制度,健全憲法解釋程序機制,依法撤銷和糾正違憲違法的規范性文件。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已經形成的背景下,重大改革要于法有據,改革舉措必須符合憲法法律,確保在法治軌道上推進改革。
良法善治論
良法善治是治國理政和依法治國的理想境界。用現代政治學的話語來表述,良法就是黨領導人民管理國家、治理社會的一整套系統完備、科學規范、運行有效、成熟定型的制度體系,其中主要是法律制度體系;善治就是運用國家法律和制度管理國家、治理社會各方面事務的能力、過程和結果。
良法是善治的前提與基礎。國家要善治,須先有良法。人民群眾對立法的期盼,已經不是有沒有,而是好不好、管用不管用、能不能解決實際問題;不是什么法都能治國,不是什么法都能治好國,而是要求以系統完備、科學規范、運行有效、成熟定型的良法治理國家和社會。創制良法,就是國家制定和形成一整套體現良法要求的制度體系尤其是法律制度體系。同志對當下中國制定良法的基本要求是:“要堅持問題導向,提高立法的針對性、及時性、系統性、可操作性,發揮立法引領和推動作用。要抓住提高立法質量這個關鍵,深入推進科學立法、民主立法,完善立法體制和程序,努力使每一項立法都符合憲法精神、反映人民意愿、得到人民擁護。”
善治是良法的有效貫徹實施,是國家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集中體現。善治就是要把良好的憲法法律付諸實施,把表現為法律規范的各種制度執行運行好,公正合理高效地用于治國理政,通過法治卓有成效的運行實現良法的價值追求。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實施,法律的權威也在于實施。如果有了法律而不實施、束之高閣,或者實施不力、做表面文章,那么,制定再多法律也無濟于事。全面依法治國的重點應是保證法律嚴格實施,做到“法立,有犯而必施;令出,唯行而不返”。
依法治權論
依法治國必須依法治權。黨領導人民全面依法治國,首先是依法治權、依法治官,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里。同志指出:“權力是一把雙刃劍,在法治軌道上行使可以造福人民,在法律之外行使則必然禍害國家和人民。”
反腐必須治權,治權必靠法治。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里,就是要依法設定權力、規范權力、制約權力、監督權力。依法治國就是要以制度規范權力、以民主監督權力,建立并完善以法律控制權力、以權力和權利制約權力的制度機制,最大限度地減少權力腐敗的機會,最大限度地增加權力腐敗的成本。依法治國就是要通過依法治權、依法治官,破解絕對權力的神話,破解一把手監督難題,用法律和制度防止權力的濫用和腐敗。同志指出:“如果法治的堤壩被沖破了,權力的濫用就會像洪水一樣成災。”我們要把厲行法治作為規范制約權力的治本之策,把權力運行的規矩立起來,真正做到誰把法律當兒戲,誰就必然要受到法律的懲罰。只有通過制度和法律加強對權力運行的制約和監督,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里,才能形成不敢腐的懲戒機制、不能腐的防范機制、不易腐的保障機制。
公平正義論
“理國要道,在于公平正直。”公平正義是人民的期盼,是法治的靈魂。同志指出:“公平正義是我們黨追求的一個非常崇高的價值,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決定了我們必須追求公平正義,保護人民權益、伸張正義。”全面依法治國,必須緊緊圍繞保障和促進社會公平正義來進行。
實現社會公平正義,是社會主義的本質要求,是我們黨、國家和人民的共同愿望。當前,應更加注重通過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維護和實現社會公平正義。一要充分發揮法治的功能,更加重視發揮法治的社會價值評判導向和社會行為圭臬的基本功能,把公眾對于公平正義的利益需求納入法治軌道。二要通過科學立法,將事關社會公平正義的利益需求盡可能納入法律調整范圍,轉化為法律意義上的公平正義。三要通過公平公正的實體法,合理規定公民的權利與義務、合理分配各種資源和利益、科學配置各類權力與責任,實現實體內容上的分配正義;通過民主科學有效的程序法,制定能夠充分反映民意并為大多數人所接受的程序規則,從程序法上來配置資源、平衡利益、協調矛盾、緩解沖突,實現程序規則上的公平正義。
法治系統論
全面依法治國,需要在頂層設計上把依法治國作為一個龐大的社會系統工程,統籌考慮法治建設的各個環節、各種要素和各個方面,使依法治國基本方略能夠得到全面有效推進。在依法治國的實踐進程中,要努力把法治精神、法治價值、法治意識、法治理念、法治文化整合起來,把依憲治國、依法治國、依法執政、依法行政、依法治軍、依法辦事統一起來,把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統一起來,把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和有效護法統一起來,把法學研究、法學教育、法治宣傳與法治實踐緊密結合起來,系統整合法治的各個要素,全面暢通法治的各個環節,綜合發揮法治的各種功能,形成法治建設的良好格局。
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是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總目標。同志指出:“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貫徹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形成完備的法律規范體系、高效的法治實施體系、嚴密的法治監督體系、有力的法治保障體系,形成完善的黨內法規體系”。我們要科學把握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工作布局,堅持依法治國、依法執政、依法行政共同推進,堅持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一體建設,把國家各項事業和各項工作納入法治軌道,實現國家和社會生活的制度化、法治化,不斷開創依法治國新局面。
黨法關系論
黨法關系是依法治國的核心問題。黨的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之魂,是我國法治與西方資本主義國家法治最根本的區別。
在黨法關系上,同志有許多重要觀點:其一,堅持黨的領導,是社會主義法治的根本要求,是黨和國家的根本所在、命脈所在,是全國各族人民的利益所系、幸福所系,是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題中應有之義。其二,黨的領導和社會主義法治是一致的,社會主義法治必須堅持黨的領導,黨的領導必須依靠社會主義法治。所謂“黨大還是法大”是一個政治陷阱,是一個偽命題。其三,正確處理黨的政策和國家法律的關系。我們黨的政策和國家法律都是人民根本意志的反映,在本質上是一致的。黨的政策是國家法律的先導和指引,是立法的依據和執法、司法的重要指導。黨的政策成為國家法律后,實施法律就是貫徹黨的意志,依法辦事就是執行黨的政策。其四,堅持黨的領導,具體體現在黨領導立法、保證執法、支持司法、帶頭守法上。要做到“三統一”:把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同依法執政基本方式統一起來,把黨總攬全局、協調各方同人大、政府、政協、審判機關、檢察機關依法依章程履行職能、開展工作統一起來,把黨領導人民制定和實施憲法法律同黨堅持在憲法法律范圍內活動統一起來。做到“四善于”:善于使黨的主張通過法定程序成為國家意志,善于使黨組織推薦的人選通過法定程序成為國家政權機關的領導人員,善于通過國家政權機關實施黨對國家和社會的領導,善于運用民主集中制原則維護中央權威、維護全黨全國團結統一。
堅持全面依法治國學習心得體會篇3
12月17日下午,自治區黨委常委、呼和浩特市委書記王莉霞主持召開市委理論學習中心組2024年第17次集體學習會,深入學習習近平法治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工作會議上的重要講話精神。
會上,圍繞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市領導張佰成、云建東、賀海東、張金萍、吳文明、毛寶鋒作重點發言,孫建華等其他中心組成員提交了書面發言。
王莉霞指出,習近平法治思想深刻回答了新時代為什么實行全面依法治國、怎樣實行全面依法治國等一系列重大問題,是全面依法治國的根本遵循和行動指南。領會好、理解好、運用好這一重大理論創新成果的重大意義,要突出做到“三個準確把握”,即準確把握歷史脈絡、準確把握政治方向、準確把握重大關系。要堅持對標對表,切實把習近平法治思想貫徹落實到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全過程、各方面,更好轉化為首府依法治市的生動實踐。要對標“堅持黨對全面依法治國的領導”重要要求,進一步加強和改進黨對法治工作的領導;對標“堅持以人民為中心”重要要求,切實增強群眾在法治建設方面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對標“堅持在法治軌道上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重要要求,用法治方式提升治理水平和治理能力;對標“堅持依法治國、依法執政、依法行政共同推進”重要要求,把法治政府建設作為法治工作的重點任務和主體工程;對標“堅持全面推進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重要要求,深入推進法治領域改革;對標“堅持建設德才兼備的高素質法治工作隊伍”重要要求,全力建設忠于黨、忠于國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法治工作專門隊伍。
王莉霞強調,學習宣傳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是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的重要政治任務,中心組成員必須在學懂弄通做實上帶頭示范。要深化學習教育,學出對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的堅定信仰;狠抓宣傳宣講,引導激勵廣大黨員干部加快推進全面依法治國實踐;堅決貫徹落實,切實推動習近平法治思想在首府形成生動實踐。
堅持全面依法治國學習心得體會篇4
依法治國,是社會主義法治的核心資料,是我們黨領導人民治理國家的基本方略。依法治國,就是把社會主義民主與社會主義法制緊密結合起來,實現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從而保障人民群眾在黨的領導下,依照憲法和法律的規定,管理國家事務,管理經濟文化事業,保證國家各項工作都依法進行。
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社會主義政治禮貌,是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重要目標。民主是法制的前提和基礎,法制是民主的確認和保障,二者相輔相成、不可分割。一方面,包括公民民主權利在內的各種權利都由憲法和其他基本法律所確認和保護;另一方面,公民民主權利也務必透過法律規定的程序規范而有序地行使,才能真正得到實現。因此,發展社會主義民主,就務必加強社會主義法制。鄧小平同志早就指出:“為了保障人民民主,務必加強法制。務必使民主制度化、法制化,使這種制度和法律不因領導人的改變,不因領導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變而改變。”新中國成立以來的實踐充分證明,什么時候重視法制建設,什么時候人民民主就有保障。最典型的反面例證莫過于“_”,無法無天,踐踏法制,砸爛公檢法,搞所謂的“大民主”,其結果是人人自危,每個人的權利都得不到保障。反過來,也只有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才能使廣大人民群眾在法制的軌道上正確行使自己的民主權利,才能保障社會主義民主的健康發展。實行依法治國,就是把社會主義民主與社會主義法制緊密結合起來,實現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從而保證人民群眾在黨的領導下,依法透過各種途徑和形式管理國家事務,管理經濟文化事業,管理社會事務,真正當家作主。依法治國,不僅僅是發展社會主義民主的保障,而且是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重要組成部分。依法治國的過程,是人民群眾在黨的領導下制定法律,并依法管理國家和社會各項事務的過程,法治重視和強調公民的依法有序參與。因此,這一過程的本身也是一項社會主義民主的生動實踐。依法治國方略的深入實施,必將有力推動社會主義民主的不斷發展。只有依法治國才能保障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發展,才能保障人民的民主權利。
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基本特征,是民主法治、公平正義、誠信友愛、充滿活力、安定有序、人與自然和諧相處。在這樣一種人們向往的社會里,只有堅持依法治國,才能保障和促進社會全面進步、和諧發展。
社會穩定、秩序井然,是構建和諧社會的前提。沒有穩定和秩序,人們就不可能安居樂業、和睦共處。當前,我國經濟和社會生活中也出現了一些不和諧因素,其中一些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矛盾比較突出。這些矛盾和問題,既是社會不穩定因素,也是構建和諧社會的障礙,需要采取多種措施進行調整解決。在眾多的社會調整措施中,法律調整最為重要。法律作為一種社會規范,具有“硬性”的社會功能和規范功能。要維護社會穩定,創造良好的社會環境和正常的社會、經濟生活秩序,實現社會和諧,就務必依靠法治作保障。
依法治國理念具有十分豐富的內涵。黨的十五大報告對依法治國的含義做了界定:“依法治國,就是廣大人民群眾在黨的領導下,依照憲法和法律規定,透過各種途徑和形式管理國家事務,管理經濟文化事業,管理社會事務,保證國家各項工作都依法進行,逐步實現社會主義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這種制度和法律不因領導人的改變而改變,不因領導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變而改變。”其基本含義是依據法律而不是個人的旨意管理國家和社會事務,實行的是法治而不是人治;其核心是確立以憲法和法律為治國的的標準,樹立法高于人、法大于權的觀念。
法律就是法律所具有的尊嚴、力量和威信。樹立和維護法律,是實施依法治國方略的迫切需要。任何社會都務必樹立有效的,沒有就沒有秩序。不同的歷史條件和社會形態,決定了一個社會中不同的。我國社會主義法律的性是由法律的本質屬性決定的。社會主義法律體現了人民的意志,是黨的主張和人民意志的高度統一。法律具有規范相和確定性,非經法定程序不得修改或者廢止。這種法律所獨有的確定性,使人們根據法律的規定能夠清楚地預見自己行為的法律后果。法律具有普遍性。它在其有效時間內,對全體社會成員具有普遍的約束力。法律具有國家強制性。法律以國家權力為后盾,由國家強制力來保證實施,任何個人或者組織違反法律,都務必承擔相應的法律職責。這些特征,決定了我國社會主義法律具有崇高的性。在一個社會中存在著許多不同的社會規范,包括法律、政策、道德、習慣、宗教規范等等,它們都是人們的社會行為規范,對人們的日常行為起到必須的規范和約束作用。但是,務必明確,在一個實行法治的社會中,法律是對人們的社會生活起著最基本的、同時也是最有力的規范和約束作用。如果根據不同的社會規范所作出的行為之間產生矛盾和沖突,最終衡量和評判的標準只能是依據法律。整個社會和全體公民都務必樹立法律意識,自覺尊重和服從法律,自覺將法律作為指導和規范自身社會活動的基本行為準則。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是我國的根本法,憲法是共和國大廈的基石,是全部法律的母法,是民主制度的法律化,是人民權利的保證書,是國家的根本大法。是中國共產黨執政興國、團結帶領全國各族人民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法制保證,具有的性和的法律效力。它也是一切其他法律的淵源和保障。因此,維護法律首先要維護憲法。全國各族人民、一切國家機關和武裝力量、各政黨和各社會團體,各企業事業組織,都務必以憲法為根本的活動準則,并負有維護憲法尊嚴、保證憲法實施的職責。各級領導干部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政法干警,要牢固掌握憲法的基本知識,切實增強憲法觀念,樹立忠于憲法、遵守憲法和維護憲法的自覺意識,堅決同一切違反憲法規定、破壞憲法的行為作斗爭,在全社會切實樹立起憲法的與尊嚴。也就是務必樹立執法和司法。法律的目的和宗旨要透過執法司法來實現,法律的也要透過執法者的來體現。因為在社會上一般人心目中,執法者在必須程度上就是法律的化身,代表著法律與尊嚴。如果執法機關威信掃地,司法沒有,就難以有效樹立起法律的。樹立執法部門的公信力,需要從兩個方面加以努力。一方面,要有效克服我國社會公眾中普遍存在的“法不責眾”廠“只要有理怎樣鬧都行”等不講法制的傳統觀念,從嚴執法,對一切違法行為、包括有些自認為“有理”的違法行為嚴肅處理,以維護法律的嚴肅性,樹立執法者的。另一方面,執法者要切實做到嚴格公正禮貌執法,讓執法司法行為令人信服,用公正贏得。沒有執法部門嚴格公正禮貌執法,再好的法律,也難以彰顯其性,難以起到規范人們行為,規范社會秩序的作用。正如英國法學家培根所說:“一次不公平的判決比多次不公平的舉動為禍尤烈,因為多次不公平的舉動但是弄臟了水流,而不公的判決則把水源敗壞了。如果專門的執法機關尚且不能嚴格執行法律,怎樣能夠要求廣大公民、社會團體嚴格遵守法律呢古今中外的歷史都證明,凡能做到執法如山,法制的與尊嚴就能得到較好的維護,就能建立良好的社會秩序,就能促進國家的長治久安。在我們人民當家作主的社會主義國家就更需要做到這一點。此刻執法活動中出現的“執行難”、襲警等現象,雖然有其復雜的社會原因,但由于有的執法部門執法不公而影響了這些部門的公信力也是一個重要因素。因此,切實解決執法和司法不公的問題,提高執法部門的公信力,是維護法律的一項重要措施。貫徹實施依法治國方略,是一場從思想觀念到實際行動的深刻革命,也是一個漫長而艱巨的歷史過程。政法機關作為國家專門的執法司法力量,肩負著推進依法治國方略實施的重要使命。全體政法干警務必牢固樹立依法治國理念,自覺用這一理念指導執法司法行為。努力提高法律素養,是我們政法干警實踐依法治國理念的前提和基礎。政法機關是專門的執法機關,幾乎每一天都在與法律打交道。政法工作這種專業性很強的特點,決定了政法干警務必具備較高的法律素養。學法、知法、懂法,是對每一個政法干警的基本要求。對于政法干警來說,掌握相關法律知識具有兩個方面的要求:一是對國家的重要法律法規要有一個基本的了解,明白什么是合法,什么是違法;二是對與自己履行職責有關的法律法規要熟練掌握、熟練運用。當前,從總體上來說,廣大政法干警學習法律的風氣很濃,政法隊伍的知識化、專業化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
嚴格執法是法治是依法辦事觀念對政法工作的必然要求。一部法律,即使立法意圖再完美、法律結構再嚴謹、法律規定再具體、法律條文再完善,但如果執法不嚴,在現實中得不到切實執行,等于一紙空文。不僅僅如此,如果執法不嚴成為一種經常發生的現象,就會使社會公眾普遍產生對法律的輕視和忽略心理,從而對法律的和尊嚴造成嚴重損害,依法治國也就無從談起。執法行為的合法性又包括實體合法和程序合法兩個方面。所謂實體合法,就是在法律明確授權的前提下,執法機關對執法當事人作出的處理決定要嚴格貼合法律的具體規定,而不能沒有法律依據,也不能任意適用法律。現實當中,一些執法人員把自己和法律劃等號,認為“我自己就是法律”,執法的隨意性很大,如交警執法中的“開口罰”,有的審批部門“說你行你就行不行也行,說你不行你就不行行也不行”,等等,這些都是執法理念不端正導致的違法行為,應當按照嚴格執法的要求認真加以整改。所謂程序合法,就是執法行為應當嚴格遵守法定程序。法定程序既是嚴格執法的重要依據,也是嚴格執法的重要保障,同時還是遏制執法過程濫用職權和腐敗現象的重要武器。在現實當中,由于重實體輕程序的傳統觀念的影響,一些執法機關和執法人員缺乏程序意識,不重視、不嚴格遵守執法程序,應當履行通知的手續而不通知,應當告知相對人的權利而不告知,應當行聽證的而不舉行,這些行為不僅僅損害了法律的嚴肅性,也侵犯了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是造成執法不公、引起執法相對人不滿的重要原因。因此,執法人員應當切實增強程序意識,自覺做到嚴格依照法律規定的程序和手續執法。這是依法辦事原則對執法結果合理性的要求。法律是廣大人民群眾根本利益和意志的體現,嚴格執法的目的就是為了實現和維護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具體到執行某一部法律,檢驗我們執法行為合法、正當與否的一項重要標準,就是執法的結果是否貼合這部法律的立法宗旨。強調執法結果貼合立法目的,就要強調維護社會主義法制的統一,尤其要克服當前執法環節中存在的部門保護、地方保護、只重視單位利益和個人主義的傾向。比如,罰款作為一項行政處罰,其目的本來是維護某一方面或者領域的社會管理秩序,但是有的地方和部門卻將罰款作為創收謀利的手段,甚至強行制定并分配罰款指標,這就背離了法律設定罰款處罰的初衷。類似這種目的不正當的執法行為,需要我們在實踐中切實加以克服和糾正。
模范遵守法律,是政法干警的應盡職責。個性是領導干部更應是模范守法的模范。政法干警模范守法對于培養整個社會依法辦事的觀念具有重要的示范作用。在普通社會公眾眼里,執法者在很大程度上代表了法律的地位、和形象,執法者就是法律的化身。如果執法者能夠自覺尊重法律,模范遵守法律,時時處處注意維護法律的和尊嚴,就為全社會樹立了一個良好的榜樣,從而給社會和廣大公民遵紀守法、依法辦事帶來用心影響。反之,如果執法者不尊重、不遵守法律,甚至執法犯法,帶頭破壞和踐踏法律,那么,也同樣為全社會樹立了一個惡劣的典型,普通群眾也會不尊重、不遵守法律,并進而產生對法律尊嚴的輕視和對法律的懷疑。同時,政法干警模范遵守法律也是對自己所從事職業的尊重,是對自己的尊重。因為我們是執法者,法律是我們的安身立命之本,如果我們自己不帶頭遵守法律,不去維護法律的,導致整個社會輕視法律,到最后,我們的工作、我們的職業也就不會被社會所尊重,也就喪失了價值和尊嚴。因此,每個政法干警都應當持續清醒的主角意識,始終牢記自己所肩負的神圣使命,切實增強法制觀念,克服特權思想,從我做起,從日常小事做起,時時自覺遵守法律,努力維護法律的與尊嚴,以模范守法的實際行動,贏得廣大人民群眾對法律的尊重和對執法者的信任,從而使依法辦事的觀念深入人心,有力推動依法治國方略的貫徹實施。政法機關和政法干警自覺理解監督,就是在行使執法司法權力的各個環節都要依法理解各方面的監督制約,并把監督制約作為推動和改善工作的動力,保證和促進嚴格公正禮貌執法。絕不能認為監督是不信任、“找碴子”.政法機關和政法干警應切實轉變觀念,充分認識理解監督既是憲法和法律的明確要求,是維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的保證,是防止和糾正執法不公、執法違法的重要途徑,也是對政法工作和政法干警的幫忙、支持和關愛。一些干警走上違法犯罪的道路,一條重要原因就是缺乏監督,結果是既影響了黨和政府的形象,也給自己及其家庭造成了追悔莫及的損失。
因此,每個政法部門,每個政法干警,必須要清醒地認識到“監督就是愛護”、“嚴是愛、寬是害”道理,真誠歡迎監督,主動理解監督,自覺把行使權力、履行職責、執法辦案的全部活動置于各方面的監督之下。審判、檢察機關依法獨立行使職權是憲法和法律的明確規定。但是依法獨立行使職權并不意味著不要監督,更不能以此為借口排斥監督,任何權力都務必受到監督,司法權力也不例外.實際上,政法各部門對建立完善監督制約機制高度重視,自覺理解監督的意識很強,比如,有的政法機關就曾作出過自覺理解輿論監督的規定,有的政法機關領導同志多次強調各級部門和工作人員要強化理解監督的意識。與此同時,我們所主張和實行的監督,是根據憲法和法律的規定、依照法定程序進行的監督,這種監督是支持而不是干預,是督促而不是越俎代庖,是對辦案過程中違法行為的監督、糾正而不是代替司法機關具體處理案件。因此,監督者也要掌握合法、正當監督與不正當、非法干預之間的界限,嚴格依法監督。總之,依法獨立行使職權和理解監督是有機統一的,共同目標是正確行使權力,保證執法公正。
政法各部門在刑事訴訟活動中要忠實貫徹分工負責、互相配合、互相制約的重要原則,個性是要注意克服和糾正實踐中重配合、輕制約的錯誤認識和做法,堅持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互相配合、互相制約,加強監督,共同致力于公平正義目標的實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