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應急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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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應急預案篇一
1.統一指揮原則;
2.緊急處置原則;
3.協調一致原則;
4.局部利益服從全局利益原則。
1.成立學校交通安全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2.領導小組職責:主要是對各單位各部門實行統一領導,統一組織,統一指揮。小組成員將分別擔任本單位交通安全事故工作組負責人或成員,上一級行政因外出公干等特殊情況無法達到現場或不能履行職責,經授權由下一級行政(副組長)代履行職責。
領導小組組長是應急預案的總指揮,根據事故等級啟動應急預案和發布解除救援行動的信息,各小組按統一指揮、分級響應、崗位責任、互相配合的運行原則,采取一切必要手段,組織各方面力量全面進行救護工作,把事故造成的損失降到最低點;調動一切積極因素,做好穩定教育教學秩序和傷亡人員的善后及安撫工作;對應急工作中發生的爭議采取緊急處理措施;向當地上級或當地有關部門通報應急救援行動方案,并提出要求支援的具體事宜,配合上級部門做好各項工作。
1、接警與通知:
事故發生后,在場人員(包括行政、教職工、學生)必須立即將所發生的事故的情況報告校長,校長必須掌握的情況有:事故發生的時間與地點、種類、強度、危害;在基本掌握事故情況后,領導小組應立即啟動應急預案,迅速趕赴現場組織搶救。同時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報案并配合公安部門開展工作,還應根據需要通知急救、醫療、消防等部門參與現場救護。
2、現場應急搶救、現場保護:
組長:
副組長:
成員:有關班級的班主任、有關任課教師
在場人員(包括行政、教職工、學生)應首先檢查師生受傷情況。如果有師生受傷,根據先重后輕的原則立即對受傷師生進行應急救護處置。同時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報案并配合公安部門開展工作,還應根據需要通知急救、醫療、消防等部門參與現場救護。
醫護人員到達現場后,應馬上接替在場教師對受傷師生進行救護處置,盡快確認傷者中哪些需要送醫院救治。受傷人員較多時,組長應通知本校教師動用其私人小車運送傷者。組長通知門衛要確保急救車、交警車輛進校后有人引導。急救車到達后,組長應立刻向急救人員報告情況,派班主任和相關教師隨車參與救治。
班主任及時通知家長事故情況和學生被送往的醫院地址,請家長到醫院;學校辦公室通知教師家屬發生什么事故和被送往的醫院地址,請家屬到醫院。
搶救小組、保衛應組織在場人員,組織事發現場人員簡單調查事件發生的過程,用分隔調查形式,不誘導;并實事求是做好書面記錄,被調查人員要簽名。嚴格保護事故現場,因搶救傷員、防止事故擴大等原因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必須做好標記、拍照,詳細記錄和繪制事故現場圖,并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等,待公安交警部門趕到后及時移交現場保護。
組長:王保業
副組長:曹玉柱
成員:各班主任
1.接到校長通知啟動預案后,聯絡小組在24小時內寫出書面報告,報告內容包括:發生事故的時間、地點;事故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事故原因、性質的初步判斷;事故搶救處理的情況和采取的措施;需要有關部門和單位協助事故搶救和處理的有關事宜;事故報告部門、部門負責人和報告人。報告內容經校長審查同意后送交上級部門。屬校方責任保險事故還要及時報知保險公司。之后隨時將事故應急處理情況報上級主管部門。
2.工會、教育處和相關部門的領導分別做好教師和學生教育工作,穩定師生情緒,要求各類人員絕對不能以個人名義向外擴散消息,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亂;對情緒反應較大者安排心理教師進行輔導;如有新聞媒體要求采訪,必須經過校長和上級部門同意,由學校辦公室統一對外發布消息。未經同意,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接受采訪,以避免報道失實。
組長:
副組長:
成員:班主任
1.級部主任根據校領導通知啟動本級部工作及通知保衛人員防止肇事車輛逃脫。
2.看望、援助、救助傷亡師生家庭。如有個別家長來訪,分管安全領導、教育處領導、班主任做好家長的思想工作和接待工作;總務處、工會領導分別協助處理傷亡學生和教師的善后工作。
3.要依法調解安撫,不要信口開河,隨心所欲,掌握合法、合理、合情的原則。不留尾巴;不搞分段解決。學校在無力調解學校學生意外傷害事故處理時,組長報請上級部門介入調解解決。
4.事故處理結尾階段,由校黨支部起草《協議書》。《協議書》要寫清協議雙方的身份;事故的簡要經過,包括事發時間、地點、雙方達成的補償協議;雙方簽名等內容。整理病歷卡復印件、醫藥費發票原件和復印件報保險公司理賠。
5.保衛人員嚴格核查外來人員身份,不準非當事人家長和閑人進入校園,保證校園的治安秩序的穩定。根據教育部《學生傷害事故的處理辦法》有關條款規定,在事故處理過程中,受傷害學生的監護人、親屬或其他有關人員,在事故處理過程中無理取鬧,擾亂學校正常教育教學秩序,或者侵犯學校、學校教師或者其他工作人員的權益的,應當報告公安機關依法處理。
組長:孫洋勇
副組長:金同松
成員:上級指派的領導,相關部門領導。
1.配合上級部門進行事故處理及調查工作。調查事故原因,整理事故記錄,形成書面報告。
2.向教育局報告事故處理結果。對違反本預案,不履行應急救援工作的,發布假消息的,不服從應急救援指揮的人員進行處分,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3.總結經驗教訓,查找制度、政策、設施等存在的問題,制定防范措施。
交通應急預案篇二
一、目的
為建立健全商漫分公司對于突發性重大交通事故的預警和應急機制,提高對突發事件的處理應變能力,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結合本公司實際,特制訂本預案。
二、指導思想
牢固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按照“反應迅速、指揮得力、處理及時”的要求,確保在重大交通事故發生時道路暢通。
三、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商漫分公司所管轄路段內發生的重特大事故、群體性堵路事件、道路損壞和車輛故障等突發性事件的應急處置反應。對造成安全隱患、發生路產損壞或人員傷亡等交通事故。
四、重大交通事故應急救援小組
為了提高交通事故的應急處理能力,最大限度地減少交通事故造成的損失,保障高速公路的安全暢通,分公司特別成立重大交通事故應急救援小組:
組 長:分公司經理
副組長:黨委副書記、分公司副經理
成 員:分公司各科室、管理所負責人
值班電話:xxxxxxx
五、應急響應
(一)集群特大交通事故
1、發現或接到交通事故報案后,迅速組織路政人員趕赴現場,實施救援并及時聯系交警,維持現場安全,組織現場滯留人員撤離危險區域防止二次事故的發生。
2、如有人員傷亡應及時撥打120急救電話。
3、路政人員應及時將現場情況向上級領導匯報。
4、路政人員勘查現場、查明路產損失情況、判斷直接肇事車輛后,分別作《路政管理詢問筆錄》、《公路路政管理現場勘驗筆錄》、《路政管理違法行為調查報告》等法律條文,經當事人認同后,由其簽字并按手印。
5、必要時,還應找與案件無利害關系者作為證人,取得證言。
6、養護部門在接到路政人員通知后第一時間清理事故現場,在最短的時間內將現場清理完畢。
(二)易燃、易爆、劇毒化學物品的運輸車輛交通事故
1、易燃、易爆、劇毒化學物品的運輸車輛事故上報程序如下:
(1)易燃、易爆、劇毒化學物品的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路面發生交通事故時,路政人員接到報案后,應立即向管理所值班領導和所長匯報,并向路政中隊長匯報。
(2)易燃、易爆、劇毒化學物品的運輸車輛在收費站發生交通事故時,路政人員應立即向值班所領導和所長匯報,監控室接到報告后,應立即錄像。
2、 對于易燃、易爆、劇毒化學物品的運輸車輛發生安全事故時的協調程序:
(1)易燃、易爆、劇毒化學物品的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路面發生交通事故時,路政人員應立即聯系交警、消防、醫療等部門,積極協調,配合相關部門實施救援。
(2)易燃、易爆、劇毒化學物品的運輸車輛在收費站發生交通事故時,收費人員應立即聯系路政、交警、消防、醫療等部門,并配合相關部門實施救援。
3、路政人員應及時趕到現場(雨、雪、大霧天氣除外)。
4、路政人員到達現場后,應及時將現場情況向上級領導匯報。
5、維護現場安全,防止發生二次事故。
6、路政人員應及時勘驗現場,采取詢問、繪圖、拍照等形式將路產受損情況調查清楚,完成相關的法律文書,經當事人認同后,由其簽字并按手印。
(三)惡劣氣候下交通事故的處理
1、路政人員接到報案,應及時趕到現場并通知交警。
2、到達現場后,應配合交警部門立即采取措施,擺放安全警示標志,指揮車輛緩行,防止二次事故的發生。
3、積極搶救傷員,并配合交警維持現場秩序。
4、路政人員勘驗現場,拍照取證制作、填寫法律文書,經當事人認同后,由其簽字并按手印。
5、勘查完現場后,配合交警部門對現場進行清理。
6、路政人員統計路產損失情況,養護部門積極配合并在最短的時間修復被損壞的路產,保證道路暢通及路產的完整性,并準備充足的安全警示標志牌和反光標志筒,確保司乘人員及養護、路政工作人員的人身安全。
交通應急預案篇三
遵循“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為方針,堅持防御和救援相結合的原則,以危急事件的預測、預防為基礎,以對危急事件過程處理的快捷準確為重點,以全力保證人身和設備安全為核心,以建立危急事件的長效管理和應急處理機制為根本,提高快速反應和應急處理能力,將危急事件造成的損失和影響降低到最低程度。
1、本預案適應于本企業的施工現場。
2、在其它地方發生的交通事故,應迅速通知當地的交通警察,同時通知本企業的主管部門和安監部門,本企業的有關人員到達現場后,應協助交警救助受傷人員,事故的處理和善后等工作由交警負責。
1、事故發生后,總指揮或總指揮委托副總指揮趕赴事故現場進行現場指揮,成立現場指揮部,組織現場搶救。
2、交通事故發生后,根據事故的性質是否向交通管理部門上報,同時向應急救援指揮部報告立即按本預案規定的程序,迅速組織力量趕赴現場進行事故處理。
3、日常管理機構負責對日常工作的處理,負責對事故的事故調查、分析事故責任、編寫事故結論等善后工作。
4、當公司的交通工具發生交通事故后,事故現場的身體情況較好的乘客或司機應迅速報告本預案的領導機構人員并上報指揮部。由應急救援指揮部根據實際情況確定是否啟動本預案。
1、組織車輛司機認真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提高行車的安全意識。制定嚴格的預防交通事故措施,防止違章開車。
2、開車前發現有精神不振,喝酒等現象的,應立即制止其開車。
1、事故發生后,事故現場的其它作業人員,應及時將現場情況報告主管領導,主管領導應及時報告應急救援指揮部。事故現場的其它作業人員也可直接報告應急救援指揮部,同時將情況告安監部門。
2、指揮部接到報告后,根據具體情況,確定是否啟動本預案。
3、在接到事故現場有關人員報告后,應急救援指揮部成員必須立即奔赴事故現場組織搶救,做好現場保衛工作,保護好現場并負責調查事故。在現場采取積極措施保護傷員生命,減輕傷情,減少痛苦,并根據傷情需要,迅速聯系醫療部門救治。
4、認真觀察傷員全身情況,防止傷情惡化。發現受傷人員有呼吸、心跳停止時,應立即在現場就地搶救。對傷員進行止血、包扎、轉移搬運傷員、處理急救外傷等。現場救護辦法按《發電廠和變電所電氣部分附錄七》緊急救護法執行。
5、接到事故現場有關人員報告后,應立即用快速方法報告給公司負責人和安監部門。
6、救護人員到達現場時,首先應立即與救護負責人取得聯系并交待現場有關情況,然后協助救護人員進行搶救。
交通應急預案篇四
冬季特殊的氣候對公路運輸帶來極大的影響,冰雪天氣更容易造成重大的交通安全事故。為了對因突發事故而需救援或撤離的人員提供援助,并使其得到及時有效的治療,將事故造成的人員傷害、財產損失及對環境污染減到最小,特制定本應急預案。
本預案適用于本公司在冬季突發道路交通事故的緊急情況下,采取應急救援處理的全過程。
3.1公司總經理負責組織成立事故現場應急指揮小組,在事故發生后及時到現場指揮應急救援工作。
3.2副總經理負責應急預案的啟動與實施。
3.3安全員負責緊急救援時的具體事務及救援現場的安全保護工作。
3.4其他員工應服從組長的安排,快速有效地進行救援工作。
組長:
副組長:
組員:
7.1接到事故報警,立即召開應急小組會議,組織救援人員,安排救援車輛立即趕赴事故現場,并采取下述活動。
7.1.1人員傷害事故:若發生人員傷害事故,在場人員應采取如下急救措施。
若傷者行動未因事故受到限制,且傷勢非常輕微,身體無明顯不適,能站立并行走,在場人員應將傷員轉移至安全區域,再設法消除或控制現場險情,防止事故蔓延擴大,然后找車護送傷者去醫院做進一步檢查。
若傷者行動受限制,身體被擠、卡、壓、夾住無法脫開,在場人員應立即將傷者從事故現場轉移到安全區域,防止傷者受到二次傷害,然后,根據傷者的傷勢采取相應的急救措施。
若傷者傷口發生出血不止的癥狀,在場人員應立即用現場配備的急救藥品,為傷者止血(一般采用指壓法,加壓包扎法,止血帶止血法),并及時用車將傷者送醫院治療。
若傷者傷勢較重,出現全身各處骨折,心跳、呼吸停止或可能有內臟受傷等癥狀,在場人員應立即根據針對傷者的癥狀,施行人工呼吸、心肺復蘇等急救措施。并在急救的同時,派人聯系車輛或撥打急救電話(120),以最快的速度將傷者送往醫院治療。
7.1.2化學危險品傷害事故。
身體接觸到化學有害液體者,在保暖的.情況下,立即脫去被污染的衣物,用大量清水沖洗至少15分鐘,再用肥皂擦洗并送醫院就醫。
眼睛受到化學有害液體或氣體刺激者,抬起眼瞼,用大量清水或生理鹽水沖洗并送醫院治療。
吸入有害化學蒸氣者立即轉移到空氣新鮮的上風處,安置休息并保暖。
吸入過量有害氣體而引起呼吸困難或心臟停止跳動,應立即施行人工呼吸、心肺復蘇等緊急措施,同時要立即聯系車輛或呼叫急救電話(120),以最快的速度將傷員送到最近的醫院急救。
7.2在公司組織救援的同時,應立即向有關上級部門報告。
7.2.1報告部門:當事故發生在縣運管所轄權范圍內時向縣運管所報告;當事故發生在縣運管所轄權范圍之外時,向運管所及市運管處報告。
報告內容: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車輛牌號、車輛類型,運輸危貨的品名、事故原因、事故程度。
公司已采取何種救援手段。
7.2.2當公司救援能力不足時,請求上級部門支援。
8.1化學危險品泄漏,搶救人員必須佩戴防毒面具,橡膠手套等防護用品,迅速關閉槽車閥門,防止化學危險品流淌。
8.1.1少量化學品液體泄漏時,可用沙土吸收,倒至空曠處理其發揮或用沙土掩埋。
8.1.2大量化學品液體泄漏時,應撥打消防電話(119)請求消防部門支援,用大量霧狀水噴灑罐體降溫防爆,同時用噴淋水保護搶險人員的堵漏工作。
8.1.3發生火災時,請救消防人員用大量水冷卻罐體降溫防爆,同時采用相應的化學方法稀釋,中和化學危險品液體。
8.1.4泄漏排除后,用大量水沖洗被污染的地面并將污水引流到允許排放的地點。
9.1當交警、保險等部門完成好相應的程序后,立即對事故車輛進行排障。
9.1.1車輛損壞輕微,仍能行駛的車輛,在駁載后送附近有危險品修理資質的修理廠維修。
9.1.2車輛損壞嚴重時,在駁載后請求排障車送至交警指定的停車場等待處理。
10、事故處理結束后,緊急救援組長應配合上級主管部門對事故進行調查、處理,并對調查處理情況作出書面記錄備案。
交通應急預案篇五
本預案適用于公司及所屬企業內因公駕乘汽車車輛時,發生重、特大交通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的具體辦法,明確了各部門的職責。
為切實做好道路交通事故、特別是重大及以上交通事故的應急處理,規范事故的責任認定,善后處理、損失賠償,最大限度地減少公司人員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建立和完善交通安全應急救援體系,保證在接警后能夠迅速趕赴現場,配合公安和車管部門了解情況全力救護,減少損失和影響,做好事故善后工作,特制定本預案。
3.1、為妥善處理重、特大交通事故,公司成立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公司總經理、黨委書記任組長,主(協)管機動車輛安全的副總經理、工會主席任副組長,組員由綜合管理部、生產經營部、人力資源部、安全技術部、各單位(車間)車隊長(或車管部門負責人)組成。
3.2、交通事故救援處理領導小組下設應急處理辦公室、事故救援組、事故調查組、善后處理組。應急處理辦公室設在公司綜合管理部,由綜合管理部部長負責,成員由公司生產經營部、人力資源部、綜合管理部、安全技術部、公司所屬各單位車管部門負責人、安全專兼職、勞人社保專職、技術設備專職、工會干事、以及各單位(車間)汽車班長組成。事故救援組由公司生產經營部、人力資源部、綜合管理部、安全技術部、公司所屬各單位安全部門、綜合部門負責人及汽車班長組成。事故調查組由主(協)管機動車輛安全的副總經理、工會主席牽頭,公司安全技術部組織各單位安全車管、技術設備、工會、人勞、事故發生地有關負責人員協助調查。善后處理組,由公司綜合管理部、各單位安全車管、技術設備、工會、人勞、事故發生地有關負責人員組成并開展工作。
4.1、應急處理領導小組職責:
4.1.1、事故發生后,決定是否啟動本預案及其它相關專項應急預案;
4.1.2、協調與地方交通管理部門應急處置工作;
4.1.3、需其它部門協助配合時,負責與相關部門進行溝通;
4.1.4、有關緊急事項決策;
4.1.5、善后工作的統一協調處理。
4.2、應急處理辦公室職責:負責公司管內重大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信息收集、上傳下達和協調指揮工作,參與事故處理,通報有重大影響的道路交通事故。
4.3、事故調查組職責: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有關規定,負責調查、分析和處理公司管內因公駕乘汽車所發生的責任交通傷亡事故。做好公司內重大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調查和分析,及時準確地查清事故原因、性質和責任,按照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現場的勘查意見,提出初步定性定責意見。
4.4、善后處理組職責:發生事故時應及時通知保險機構趕赴現場,開展傷亡人員及財產的保險賠付工作。
5.1、事故救援
5.1.1、發生重大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后,事故當事人或乘車人要在30分鐘內向公司調度和各單位安全、車管部門報告。車輛駕駛人員及乘車人員應當立即搶救受傷人員,做好防護工作,攔停過往車輛運送傷員,并迅速撥打120(醫療急救中心電話)及122(交通事故投訴臺),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因搶救受傷人員變動現場的,應當標明位置,乘車人應當予以協助。
5.1.2、公司調度、各單位安全、車管部門接到事故報告后,應迅速分別向有關領導匯報,對達到本預案適用條件時,應立即啟動本應急預案。公司應急處理領導小組要按照各自分工和蘭州鐵路局汽車道路交通事故應急預案的組織指揮安排、制定并實施道路交通事故的應急處理方案、處理措施。協助事故救援的人員和事故單位,在現場救援時應服從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的統一指揮,按照有關法規展開救援工作。
5.1.3、根據就近先救援的原則,安排就近的地區先進行救援,同時,公司及事故單位內有關人員應在30分鐘內出發,趕赴現場實施救援。在接到事故報告30分鐘內,公司及事故單位安全管理部門應及時向路局安監室、中心人力資源部報告,公司安全技術部及事故單位辦公室負責向中心安全部門、路局總值班室、物資處車管辦等有關部門報告事故概況,同時報告車輛投保公司(4995518)
5.1.4、公司救援小組在中心、局救援小組未到達現場前,應積極配合當地交管部門積極搶救傷員,做好各項救援準備工作,勘察現場(有條件的做好攝影攝像工作)保存可疑證物,做好記錄,對交管部門的事故現場勘察記錄確認無誤后,方可簽認。
5.1.5、公司救援小組應向中心、局救援小組主動匯報情況,不得隱瞞事故情節或有礙事故救援調查的言行發生。并在路局、中心救援小組的指導下,根據事故性質,迅速制定救援處理措施,做到分工具體,責任明確,統一領導,專人指揮,工作有序,力爭將交通事故的人員傷亡損失和帶來的社會影響降到最低,同時要加強事故現場安全監控,以防不測事故再度發生。
5.2、事故調查:
5.2.1、事故調查由公司主(協)管機動車輛交通安全的副總經理、工會主席牽頭,安全技術部負責組織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以及事故單位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成員,趕赴現場進行調查協調,并統一安排協調各部門,迅速組織開展事故救援應急處置工作。
5.2.2、在現場調查、內部取證時,應由公司主管交通安全副總經理牽頭、綜合管理部組織應急處理領導小組成員,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對事故當事人進行詢問、筆錄,配合協助事故調查組對事故現場拍照、錄像,搜集事故現場物證痕跡,對制動人拖印,機動撞擊程度、進行測量、測算,繪制事故現場示意圖,記錄事故當事人、目擊和相關人員的口述、筆錄及傷亡人員、車輛損失的準確情況,寫出事故概況及事故原因分析。在確認事實后,請事故責任人簽認。
5.2.3、處理原則應遵循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交通事故認定書》和比照本預案有關內容辦理。事故的當事人和本單位有關人員應積極配合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進行處理,對事故現場調查記錄確認無誤后,當事人和單位方能簽認。
5.2.4、事故概況的書面報告要在24小時內上報路局相關部門。事故報告內容:事故發生單位,事故發生的具體時間(年月時分);發生的地點(省、市、縣地名, 國道或其它道路名稱、公里、米);天氣、路面情況;車輛駕駛員、乘載人基本概況、傷亡情況;駕駛公車的基本概況(車型車號、核定車載人數)和車輛損失情況;道路交通事故基本概況及原因的初步判斷。
5.3、后期處理
公司及事故單位安全、車管、技術設備、工會、人勞及有關部門負責人負責組織重大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善后處理工作,并及時通知保險公司趕赴現場,開展傷亡人員及財產的`保險賠付工作。
6.1、在重大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發生后的事故應急救援、定責、處理工作中,各有關部門、事故發生地的負責人必須堅守崗位,認真履行職責,不得擅自脫崗或玩忽職守。對發生重大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隱瞞不報、謊報或拖延報告,要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對于在事故應急救援中做出突出貢獻的人員要給予表彰獎勵。
6.2、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章交通事故處理的有關規定,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員傷亡的,當事人對事實及成因無爭議的,可自行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事宜。僅造成輕微財產損失,并且基本事實清楚的,當事人應當先撤離現場再協商處理。對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產生爭議的,當事人可以請求公安機關管理部門調解。發生事故后,必須在48小時內將書面報告報上級主管部門。
交通應急預案篇六
1.1編制目的
快速、高效、安全實施道路交通事故救援工作,減少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以及對社會、環境產生的不良影響,確保道路交通安全暢通、治安秩序良好,維護社會穩定。
1.2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湖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湖南省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本省行政區域道路交通事故的防范和應急處置工作。
1.4工作原則
(1)防治結合,預防為主。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維護交通安全設施、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提高交通安全意識的義務,努力預防道路交通事故。要將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和預防工作相結合,做好預防、預測、預警和預報工作。
(2)條塊結合,以塊為主。道路交通事故現場應急處置領導和指揮以當地人民政府為主,實行各級人民政府行政首長負責制。有關部門(單位)應與當地人民政府密切配合,充分發揮指導和協調作用。
(3)整合資源、信息共享。充分利用現有資源,對人員、資金、設備、物資等進行有效整合,保障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的正常進行。建立信息服務平臺,實現信息資源共享,為科學決策提供準確依據。
(4)快速反應、密切協作。一旦發生道路交通事故,各有關部門(單位)要在應急指揮機構的統一領導下,分工負責,互相支持,協調聯動,整體作戰,在最短時間內控制勢態。
省、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設立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指揮機構,負責本行政區域的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工作。
2.1應急組織機構
省人民政府設立湖南省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省道路交通應急指揮部),由省人民政府分管副省長任指揮長,省人民政府分管副秘書長、省委政法委、省公安廳(省交警總隊)、省交通廳、省安監局、省建設廳分管負責人任副指揮長,省政府新聞辦、省監察廳、省農業廳(省農機局)、省衛生廳、省財政廳、湖南保監局、省環保局、省通信管理局負責人為指揮部成員。
省道路交通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設在省公安廳交警總隊,由省交警總隊隊長兼任辦公室主任。
2.2應急組織機構職責
2.2.1省道路交通應急指揮部
領導、指揮、協調全省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工作,承辦省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2.2.2省道路交通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負責省道路交通應急指揮部日常工作;在省道路交通應急指揮部的統一領導下,組織協調相關成員單位和市州人民政府應急處置道路交通事故。
2.2.3省道路交通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
省委政法委
協調、指導道路交通事故現場處置,督促做好事故責任倒查工作。
省公安廳(省交警總隊)
負責組織對道路交通事故現場救援、搶救、施救工作,維護應急處置現場秩序和治安工作,組織對交通事故現場勘查、調查取證、責任認定等工作,對肇事者及其相關責任人依法進行控制處理。
省交通廳
參與對道路運輸經營業戶車輛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現場救援、搶救、施救工作;負責組織修復交通事故中毀壞公路、安全設施,完善相關交通標志;督促肇事道路運輸經營業戶落實安全主體責任,強化安全管理。
省安監局
負責組織省內一次死亡10-29人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調查處理和辦理結案工作,批復一次死亡3-9人的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調查報告,監督事故查處的落實情況。
省政府新聞辦
組織、協調和指導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的新聞宣傳報導工作。
省監察廳
負責組織對有關道路交通事故責任人員和責任單位的行政責任追究工作。
省建設廳
參與城市道路交通事故現場救援、搶救、施救工作,負責維護、修復交通事故中毀壞城市道路、交通設施等。
省農業廳(省農機局)
參與涉及低速汽車、農用機械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的現場救援、搶救、施救工作,協助調查處理低速汽車、農用機械發生的交通事故。
省衛生廳
負責組織調度衛生醫療隊伍,對道路交通事故中的傷員實施緊急救治。
省財政廳
負責督促落實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資金并監督使用。
湖南保監局
負責組織、協調道路交通事故中死傷者的保險理賠工作。
省環保局
負責組織、協調道路交通事故引發的環境事件的環境監測,指導環境污染的防控與處置工作。
省通信管理局
負責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的通信保障工作。
2.3專家組
省道路交通應急指揮部成立專家組,在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時,為省道路交通應急指揮部決策提供咨詢服務。
3.1信息監測與報告
3.1.1信息監測
各級交警部門應及時收集和掌握轄區內可能引發道路交通事故的有關信息,包括雨、雪、霧、冰凍等惡劣天氣的情況,因塌方、山體滑坡、洪水等毀壞道路中斷交通的情況,因交通事故或其他因素導致道路擁堵或封閉交通的情況。
3.1.2公眾報告
鼓勵單位和個人將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影響交通安全的重大隱患以及道路交通事故及時通過110、122報警。
3.1.3信息分析與發布
交警部門應及時將監測與公眾報告的信息進行分析處理,提出應對措施。對可能引發交通事故的有關信息,通過新聞媒體及交通誘導系統向社會公告。
3.2預警行動
3.2.1接警
交警部門道路交通事故接警中心(值班室)實行24小時值班。
3.2.2處警
接到報警后,交警部門對情況進行初步分析,及時出警。重大情況及時向本級人民政府及上級交警部門報告。
4.1應急響應分級
道路交通事故按其死亡人數的情況,分為一般(ⅳ級)、較大(ⅲ級)、重大(ⅱ級)、特別重大(ⅰ級)四級,顏色依次用藍色、黃色、橙色、紅色表示。
一般(ⅳ級):一次死亡3—4人的道路交通事故;
較大(ⅲ級):一次死亡5—9人的道路交通事故;
重大(ⅱ級):一次死亡10—29人的道路交通事故;
特別重大(ⅰ級):一次死亡30人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
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眾多人員受傷、重大財產損失及存在其他重大險情的,應及時向市州、省交警部門報告,市州、省交警部門認為有必要由市州、省道路交通應急指揮部處置的,向相應道路交通應急指揮部提出啟動預案建議。
4.2事故報告
發生ⅳ級道路交通事故的`,事發地交警大隊應立即將情況報告縣市區人民政府和上級交警支隊,交警支隊接報后應立即報告市州公安局,并在24小時內將事故詳細情況電傳至省交警總隊指揮中心。
發生ⅲ級道路交通事故的,事發地交警大隊應立即將情況報告縣市區人民政府和上級交警支隊,交警支隊應立即將情況報告市州人民政府和省交警總隊,省交警總隊接報后應立即報告省公安廳,并在24小時內將事故詳細情況電傳至公安部交通管理局。
發生ⅱ級、ⅰ級道路交通事故的,事發地交警大隊應立即將情況報告縣市區人民政府和上級交警支隊,交警支隊應立即將情況報告市州人民政府和省交警總隊,省交警總隊接報后應立即報告省公安廳,省公安廳應立即報告省人民政府,并在24小時內將事故詳細情況電傳至公安部。
4.3應急響應行動
發生ⅳ級道路交通事故的,啟動縣市區道路交通事故應急預案,由縣市區道路交通應急指揮部負責處置,市州道路交通應急指揮部做好應急處置指導工作,并做好應急準備;發生高速公路的ⅳ級道路交通事故,由高速公路管理支隊所屬大隊負責處置,高速公路管理支隊要做好應急處置指導工作,并做好應急準備。
發生ⅲ級道路交通事故的,啟動市州道路交通事故應急預案,由市州道路交通應急指揮部負責處置,省道路交通應急指揮部密切關注事態發展,做好應急處置指導工作,并做好應急準備;發生高速公路的ⅲ級道路交通事故,由高速公路管理支隊負責處置,省交警總隊要做好應急處置指導工作,并做好應急準備。
發生ⅱ級、ⅰ級道路交通事故的,啟動省道路交通事故應急預案,由省道路交通應急指揮部負責處置,省道路交通應急指揮部將事故基本情況通報指揮部有關成員單位,并及時報告國務院辦公廳或公安部。
4.4應急處置
4.4.1應急處置程序
(1)道路交通事故發生后,當事人、現場群眾應立即報警,并及時救助受傷人員,維護現場秩序。
(2)接警后趕赴現場的交警、醫療急救人員及其他相關人員應立即救助受傷人員。交警要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保護現場,疏導交通,維護正常的治安秩序。
(3)發生ⅱ級、ⅰ級道路交通事故的,事發地人民政府領導先期負責應急處置工作。省道路交通應急指揮部負責人趕赴現場,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4.4.2應急處置指揮
道路交通事故發生后,按照屬地原則由各市州、縣市區在事故現場成立現場應急指揮部,全面負責現場應急處置工作。現場指揮部下設秩序維護組、急救搶險組、現場勘查組、調查訪問組、施救清障組和善后安撫組,并預留機動力量。當事態演變擴大到ⅱ級、ⅰ級時,省道路交通應急指揮部要迅速報請指揮長,啟動相應等級的應急措施,組織公安、交警、醫療急救、保險、消防等相關部門(單位)趕赴現場處置救援。
4.4.3應急處置措施
搶救傷者;疏散群眾,維護現場秩序;設置警示標志,封閉現場,必要時封閉現場路段或道路;排除險情,嚴禁在險情未消除前無關人員進入現場;控制交通肇事者,必要時將肇事者帶離現場,嚴防發生意外;及時進行現場勘查、現場照相、現場錄相、繪制現場圖和調查訪問,提取相關證據;盡快清理現場,恢復交通。
5.1善后處置
道路交通事故現場處置完畢后,及時將肇事車輛拖離至安全地帶,清除路面障礙物,確保道路交通安全暢通。對造成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的,按《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及有關法規處理。有關人民政府應組織衛生部門做好受傷人員的救護工作,民政等有關部門(單位)做好喪葬撫恤工作。參加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導致傷殘或死亡的,其撫恤事宜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5.2事故調查
道路交通事故處置完畢后,事故所在地交警部門要開展相關調查,查明交通事故事實,對事故發生的原因進行分析,認定事故責任。特別重大(ⅰ級)交通事故發生后,省人民政府派遣調查組進行調查,寫出道路交通事故調查報告,對相關責任人提出處理意見。
5.3信息發布
道路交通事故信息發布應遵循實事求是、及時準確的原則。省道路交通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省交警總隊會同省政府新聞辦按照《湖南省突發公共事件新聞發布應急預案》和有關規定做好新聞發布工作。
6.1人力資源
各級人民政府要組建處置道路交通事故應急預備隊。應急預備隊按照突發公共事件具體情況和道路交通應急指揮部要求,具體實施應急處置工作。必要時,各級人民政府可按規定和程序請求官兵參與應急處置工作。
6.2財力保障
各級財政部門應及時保障應對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所需經費。審計、財政等部門負責對應急經費使用進行監督和管理。
6.3物資保障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建立處置道路交通事故救援物資儲備制度,儲備足夠的道路交通事故應急物資,滿足現場專業力量和公眾防護的需要。儲備物資應存放在交通便利、貯運安全的區域,確保應急需要。有關部門(單位)按照各自職責和應急預案的要求,做好相關物資保障工作。
6.4醫療衛生保障
衛生、紅十字會等部門(單位)組織和參與因道路交通事故所造成的負傷人員的現場醫療救護工作,根據應急預案的要求,制定相應的應急準備措施,建立醫療應急救援隊伍,建立應急醫療救治網絡,指定緊急救治傷員的醫院。
6.5交通運輸保障
根據應急處置需要,依法對事發現場實施交通管制,對道路交通事故外圍的交通路口實施定向、定時封鎖,嚴格控制進出事故現場人員,根據需要組織開辟應急“綠色通道”,保證救援車輛優先通行。根據救援需要,依法調集可利用的交通運輸工具,保證應急救援人員、物資、裝備的優先運輸。
6.6治安維護
公安等部門要加強現場和局部地區的管制工作;要采取各種預防性緊急措施,全力維護事發地周邊地區的社會穩定和治安秩序。必要時,依法對事發現場或在一定區域內實行緊急狀態。
6.7人員防護
在處置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時,應對事發地現場的安全情況進行科學評估,保障現場人員的人身安全,并攜帶必要的安全防護用具。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正在或者足以對公眾的生命和身體健康造成威脅時,事發地人民政府和公安等部門應及時疏散人群。
6.8通信保障
發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后,建立通信調度指揮網絡和現場移動通信指揮網絡,保障通信暢通。
6.9公共設施
省有關部門(單位)要按照職責分工,分別負責煤、電、油、氣、水的供給,以及廢水、廢氣、固體廢棄物、危險化學品等有害物質的監測和處理。
交通、通信、水利、人防、電力、管道等基礎設施建設,應充分考慮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應急的需要并與之相適應。
6.10科技支撐
依托相應的科研、業務機構,建立相關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技術支持系統。組織相關機構和單位開展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監測、預報、預警、應急處置和綜合防范的技術研究。
7.1宣傳和培訓
加強道路交通安全知識的宣傳教育,提高廣大交通參與者的交通安全意識。廣泛宣傳道路交通事故報警電話,以及自救、互救常識。
強化對申領機動車駕駛證人員和機動車車主的交通安全知識培訓工作。
組織各級領導、應急指揮和救援人員,特別是進行現場處置的指揮人員、作業人員進行專業培訓。
7.2預案演練
適時組織不同類型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的實戰演練,不斷提高應急處置的實戰能力。
7.3獎勵與責任
對在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予以表彰和獎勵;對不認真履行職責、玩忽職守且造成嚴重損失的,有關部門(單位)要依法給予責任人行政處分;觸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7.4監督檢查
省道路交通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省交警總隊、省應急管理辦公室(省人民政府總值班室)會同省有關部門(單位)對本預案的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保障應急措施到位。
8.1預案管理與更新
根據情況變化,由省道路交通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省交警總隊對本預案進行修訂和完善。
8.2預案解釋部門
本預案經省人民政府批準后實施,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省道路交通應急指揮部、省交警總隊負責解釋。
8.3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交通應急預案篇七
為快速,及時,妥善地處理本公司發生的交通安全事故,做好應急處置和搶險救援的組織工作,最大限度的減少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經濟損失,制定本辦法.
本規定適用于公司所有部門發生的.交通事故.
3.1《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3.2《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4.1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主任擔任交通事故應急救援小組長.主管安全副經理擔任交通事故應急小組副組長.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其他成員為通事故應急指揮小組成員,所有職能部門為成員部門.
4.2應急救援小組長負責交通事故應急救援組織和指揮.
4.3應急小組副組長負責交通事故現場應急處置和搶險救援及善后處理指揮工作.
4.4生產部人員接到交通事故報告后,立即報告應急救援小組領導,安全人員立即趕赴現場,協調交通事故處理,及時向領導匯報搶險救援進展情況.
交通應急預案篇八
為確保校園內發生交通事故時各項應急工作高效、有序地進行,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穩定社會秩序和校園秩序,根據xx市政府和市區教育局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預案。
一、總體描述
(一)組織與領導
組長: 劉長真
成員:全體領導干部、班主任及保衛科人員
全體成員將分別擔任應急預案中各工作組負責人或成員,校級領導干部因外出公干等特殊情況無法達到現場或不能履行職責,經授權由
中層領導干部代履行職責。
校長是應急預案的總指揮,根據事故等級啟動應急預案和發布解除救援行動的信息,各小組按統一指揮、分級響應、崗位責任、互相配合的運行原則,采取一切必要手段,組織各方面力量全面進行救護工作,把事故造成的損失降到最低點;調動一切積極因素,做好穩定教育教學秩序和傷亡人員的善后及安撫工作;對應急工作中發生的爭議采取緊急處理措施;向上級或有關部門通報應急救援行動方案,并提出要求支援的具體事宜,配合上級部門做好各項工作。
當學校在救援時用到醫療救護等其他應急救援機構時,學校應急指揮應該成為聯合指揮中的一員。學校的主要任務是提供救援所需的信息,配合其他部門開展應急救援。當在某個問題上不能達成一致意見時,則由負責該問題的最高領導做出最后決策。
(二)貫徹預防為主的方針
領導小組成員在突發事故前要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強領導,健全組織,強化工作職責,制定應急預案和落實各項措施,完善工作機制和應急保障系統。
2、辦公室做好預案的發放、登記、修改和重新修訂,定期組織教職工學習應急預案的內容;加強對教師師德規范教育,增強責任意識和法制意識。
3、政教處要識別容易出現校內交通的風險所在,重點防范,運用各種形式,加強對學生行為規范教育、安全教育、守秩序教育、增強學生的自我保護意識。
4、總務處要經常性地對校車進行安全檢查,發現隱患要立即整改。
5、健全學校各項規章制度。各口要切實貫徹《交通管制的規定》,政教處做好學生和家長宣傳教育工作,辦公室做好教師的宣傳教育工作。
6、校醫室常備一定應急醫療物資;教導處確保醫生值班。
7、值日領導履行值日工作職責,堅守學校,有事外出必須自己調班,否則不得離開。
8、辦公室印制全校教師通訊錄并定期核對電話號碼,所有領導干部、級部主任、班主任、值班人員確保24小時內電話暢通。各級部交一份學生家長通訊錄復印件到學生宿舍。班主任要在身邊常備家長通訊錄。
(三)啟用應急預案的情況
1、重傷2人以上;
2、死亡1人以上。
二、應急響應過程
(一)接警與通知
事故發生后,在場人員(包括領導干部、教師員工、臨時工、學生)必須立即將所發生的事故的情況報告校長,校長必須掌握的情況有:事故發生的時間與地點、種類、強度、危害;在基本掌握事故情況后,首先通知分管德育的副校長和值班領導,然后通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及通知門衛防止肇事車輛外逃。值班領導和政教處領導必須立即趕赴現場組織搶救。
校長還要將事故有關情況上報教育局和醫療機構,通報應該包括以下信息:發生事故的學校名稱和地址;通報人的姓名和電話號碼;事故發生的時間與地點、種類、程度、危害;已采取和準備采取的應急行動。
(二)現場應急搶救、現場保護
組長:當天值班的領導干部
成員:組織活動的領導、教師、級部主任、班主任、校醫、司機。
1、在場人員(包括領導干部、教師員工、臨時工、學生)應首先檢查師生受傷情況。如果有師生受傷,根據先重后輕的原則立即對受傷師生進行應急救護處置。同時,叫旁邊教師或學生聯系校長,校長接到報警后,馬上通知分管德育的副校長和值班領導趕赴現場,德育副校長在趕赴現場的同時通知搶救組成員迅速到現場并撥打110交通事故電話。校醫到達后,馬上對受傷師生進行救護處置,盡快確認傷者中哪些需要送醫院救治。如需送醫院救治,由校醫確定送到哪一所醫院,搶救小組組長馬上通知本校司機或撥打120急救電話將傷者送往醫院救治,受傷人員較多時,由副組長通知本校教師動用其私人小車運送傷者。在急救車到達前,校醫負責受傷學生救護處置。組長通知學校門衛要確保急救車、交警車輛進校后有人引導。急救車到達后,組長應立刻向急救人員報告情況,派班主任和校醫隨車參與救治(教師受傷送院要派工會領導)。
2、班主任及時通知家長事故情況和學生被送往的醫院地址,請家長到醫院,工會通知教師家屬發生什么事故和被送往的醫院地址,請家屬到醫院。
3、政教主任組織級部主任和在事發現場人員調查事件發生的過程,用分隔調查形式,不誘導;并實事求是做好書面記錄,被調查人員要簽名。嚴格保護事故現場,因搶救傷員、防止事故擴大等原因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必須做好標記、拍照,詳細記錄和繪制事故現場圖,并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等。
(三)聯絡、教育
組 長: 賈傳海
副組長: 賈輝
成 員:級部主任和班主任
1、接到校長通知啟動預案后,辦公室在24小時內寫出書面報告,報告內容包括:發生事故的時間、地點;事故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事故原因、性質的初步判斷;事故搶救處理的情況和采取的措施;需要有關部門和單位協助事故搶救和處理的有關事宜;事故報告部門、部門負責人和報告人。報告內容經校長審查同意后送交教育局。屬校方責任保險事故還要及時報知保險公司。之后隨時將事故應急處理情況報上級主管部門。
2、辦公室主任和級部主任、班主任分別做好教師和學生教育工作,穩定師生情緒,要求各類人員絕對不能以個人名義向外擴散消息,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亂;對情緒反應較大者安排心理教師進行輔導;如有新聞媒體要求采訪,必須經過校長或上級部門同意,由小組統一對外發布消息。未經同意,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接受采訪,以避免報道失實。
3、辦公室參與事故調查處理工作,負責寫出書面報告。
(四)家長接待和后勤支援
組長:孫京平
成員:王新國、韓玉奎、級部主任、班主任
1、組長根據校長通知啟動本組工作及通知門衛防止肇事車輛外逃。
2、看望、援助、救助傷亡師生家庭。如有個別家長來訪,政教主任、級部主任、班主任做好家長的思想工作和接待工作,根據學生事故處理條例的有關條款規定,總務主任、工會主席分別協助處理傷亡學生和教師的善后工作,安排住院師生的家屬的食宿。
3、要依法調解安撫,不要信口開河,隨心所欲,掌握合法、合理、合情的原則。不留尾巴;不搞分段解決。學校在無力調解學校學生意外傷害事故處理時,組長報請上級部門介入調解解決。
4、事故處理結尾階段,文秘辦主任起草《協議書》。《協議書》要寫清協議雙方的身份;事故的簡要經過,包括事發時間、地點、雙方達成的補償協議;雙方簽名等內容。整理病歷卡復印件、醫藥費發票原件和復印件報保險公司理賠。
5、安全辦組織保安人員嚴格核查外來人員身份,不準非當事人家長和閑人進入校園,保證校園的治安秩序的穩定。根據教育部《學生傷害事故的處理辦法》有關條款規定,在事故處理過程中,受傷害學生的監護人、親屬或其他有關人員,在事故處理過程中無理取鬧,擾亂學校正常教育教學秩序,或者侵犯學校、學校教師或者其他工作人員的權益的,應當報告公安機關依法處理。
(五)事故調查
組長:劉長真
成員:工會主席、上級指派的領導,事件涉及的部門領導。
1、配合上級部門進行事故處理及調查工作。調查事故原因,整理事故記錄,形成書面報告。
2、并向教育局報告事故處理結果。對違反本預案,不履行應急救援工作的,發布假消息的,不服從應急救援指揮的人員進行處分,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3、總結經驗教訓,查找制度、政策、設施等存在的問題,制定防范措施。
學生在校安全工作是全社會安全工作的一個十分重要的組成部分。為了認真做好防范在校學生傷害事故的發生及事故發生后及時、公正、妥善地予以處理的工作,特制訂學生在校傷害事故處理應急預案如下:
一、成立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定期組織小組全體成員學習教育部頒布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定期對在校學生進行安全教育。
二、在校學生發生傷害事故,學校應在第一時間及時救助傷害學生,并及時告知學生的監護人;一般稍輕傷害事件,校衛生室成員應當采取緊急救援等方式救助。
三、學生在校發生傷害事故,情節嚴重的,學校應當在第一時間及時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門及有關部門報告(口頭或書面)。
四、如遇重大傷害或傷亡事故,學校應迅速請求上級主管行政部門指導,協助進行事故處理工作,盡快恢復學校正常的教育秩序。
五、學生在校傷害事故發生后,學校與受傷害學生或學生家長通過協商方法解決,如雙方自愿可進行調解。
六、事故處理結束后,學校應將事故處理結果口頭或書面報告主管教育行政部門。
七、學校安全領導小組成員名單:
組 長:劉長真
副組長:賈傳海
成 員:王金剛、楊成森、孫京平、孫中翠
交通應急預案篇九
1、所有司機須在上班前向酒店遞交相應車輛安全保證金;
2、負全部交通事故責任的司機承擔雙方保險以外經濟損失總和的10%責任;
3、負主要交通事故責任的司機,承擔雙方保險以外的經濟損失總和的7%責任;
4、負同等交通事故責任的`司機,承擔雙方保險以外的經濟損失總和的3%責任;
5、負次要交通事故責任的司機,承擔雙方保險以外的經濟損失總和的3%責任;
6、私自出車發生交通事故,雙方車輛保險以外的經濟損失由司機自行承擔;
7、酒后駕車發生交通事故,雙方車輛保險以外的經濟損失及事故經濟處罰由司機全額承擔。
交通應急預案篇十
為確保學校學生交通安全事故能夠及時、迅速、高效、有序地得到處理,保障我校全體學生生命財產安全和身心健康,維護社會穩定,根據上級教育部門要求學校制訂學生交通安全應急處理預案的精神,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1、學校成立交通安全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統一領導全校交通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
組長
副組長
組員:各班班主任
2、交通安全應急領導小組履行下列主要職責:
(1)指揮有關教師立即到達規定崗位,采取相應的應對措施。
(2)安排教師開展相關的搶險排危或者實施求救工作。
(3)根據需要對師生員工進行疏散,并根據事件性質,報請上級部門迅速依法采取緊急措施。
(4)根據需要對事件現場采取控制措施。
(5)對本校的交通事件的應急處理程序進行布置、指導。
1、校內:
(1)學生在校內不準騎自行車。
(2)學生自行車要按學校規定停放的地方放好并上好“兩鎖”,按要求擺放整齊。
(3)學生自行車不得放到老師的車棚、各樓梯口及其它非停車的公共地方,只可放到指定的地點。
(4)學生自行車要鎖、牌齊全,嚴禁騎“黑車”。
2、行人須在人行道上行走,沒有人行道的靠右邊行走。
3、橫過馬路先看清是否有來車,并要按交通指示燈走人行橫道或斑馬線。不準在車輛臨近時突然橫穿硬闖。
4、不準在公路上追逐、嬉戲、猛跑。
5、不準在公路上踢球、跳繩、溜冰、表演玩耍。
6、不能邊走路邊看書。
7、不準扒車追車,不準強行攔車、不準拋物擊車。
8、不準跨越,倚坐人行道、車行道和鐵道口護欄。
9、學生一律不準駕駛機動車輛,學生騎自行車上學時必須遵守以下規定:
(1)自行車上學時的車鈴、車掣反應器必須齊全有效。
(2)不準雙手離開車把,不準站在后架上,不準一人蹬車一人扶把。
(3)不準賽車或玩車技,不準追汽車斗氣。
(4)不準牽引、拖帶車輛或被其他車輛牽引、拖帶。
(5)騎車時不準勾肩搭背,不準互相追逐,不準并排行車。
(6)不準在車把上懸掛影響轉向的物品。
(7)不準在人行道上騎車,不準在馬路上學騎車。
(8)通過陡坡時不要高速滑行,連串或曲線競駛。
(9)騎車轉彎前須減速慢行,向后望,并伸手示意,不準突然猛拐。
(10)進出校門必須下車推行。
10、要增強交通安全意識,走路,騎車都必須自覺遵守交通規則。
11、中午未到校門開啟時間不準在校門口聚集,更不準追逐打鬧。
1、交通事件發生后,校應急處理領導小組及有關部門,負責組織對交通事件進行調查處理。通過對交通事件調查、現場勘驗,采取控制措施等,對危害程度做出評估。
2、交通事件發生后,在進行事件調查和現場處理的同時,學校應當立即將交通事件所致的傷亡病人送向學校醫務室或醫院,對無法判斷傷情的傷病員,應及時報警求救求援。
3、交通事件發生后,學校各部門應立即保護現場、采取疏散、隔離等措施,加強學生管理,并做好學生思想政治工作,確保學生心態和情緒穩定。
4、交通事件發生后,根據事件性質,應及時與涉及事件的學生家長、教師家屬聯系,在適當條件下,告知事件原因、處理結果,或者聯系家長進行救治。
1、交通事故:發生重大車禍,迅速撥打交通事故、緊急救護電話,開展自護自救。
2、學校組織學生外出活動要上了縣教育局備案,特別要注意交通安全,凡承載學生出游的車、船等交通工具,必須經交通部門檢查、許可,嚴禁乘坐無證、無照人員駕駛的交通工具,嚴禁車輛超速行駛。
交通應急預案篇十一
為科學應對主汛期極端天氣可能給我市交通運輸行業帶來的突發自然災害、事故災難、道路(水上)運輸旅客滯留、交通運輸安全事故及公路中斷等公共事件,更及時、有效、有序地組織交通運輸行業開展汛期應急救援處置工作,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特制訂本預案。
(一)道路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搶險應急組
組長:xxx、(局黨委委員、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大隊大隊長)
副組長:xxx、(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大隊副大隊長)xxx、(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大隊支部副書記)
成員:執法大隊各科室負責人、各運輸企業主要負責人
主要職責:
1、隨時了解掌握主汛期天氣信息和道路交通運輸情況,督促各運輸企業(公交車站、社會客車站、長運車站、出租車企業等)做好車輛發班控制,運輸車輛要配備四防器材,以便應急使用,協調道路運輸企業落實好應急車輛和應急物資,做好運輸安全防范工作。監督檢查極端天氣客運車站滯留旅客的妥善安置工作,不發生安全責任事故。
2、主汛期發生道路運輸重特大突發事故,立即組織本組所有人員到現場開展應急搶險工作。
3、及時收集、整理、報送應急處置信息。
(二)水上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搶險應急組
組長:xxx、(局黨委委員、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大隊大隊長)
副組長:xxx、(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大隊教導員)
周琪虎(交通運輸服務中心負責人)
成員:海事中隊負責人、交通運輸服務中心各科室主要負責人
主要職責:
1、隨時掌握主汛期天氣信息和水上交通運輸情況,各航運企業、碼頭、渡口做好船舶出航控制,船舶要配備四防器材,以便應急使用,督促航運企業、碼頭渡口落實應急船舶和應急物資,做好船舶運輸安全防范工作。監督檢查極端天氣渡口碼頭滯留旅客的妥善安置工作,確保不發生安全責任事故。
2、主汛期發生水上運輸重特大突發事故,立即組織本組所有人員到現場開展應急搶險工作。
3、及時收集、整理、報送應急處置信息。
(三)縣鄉公路大面積積水、塌陷、保暢搶險應急小組
組長:xxx、(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副組長:xxx、(交通建設服務中心負責人)
成員:規劃科、建設科、交通建設服務中心、高速公路指揮部辦公室負責人
主要職責:
1、密切關注主汛期因暴雨、大風等極端天氣可能引發的山體滑坡、塌方、道路橋梁垮塌等事故的發生。施工區域、工程運輸線路、民工住地用火用電安全防范,防止機械設備引發事故。
2、負責公路危險地段安全隱患排查和損壞管養公路的應急搶險維修工作。
3、發生突發事故,立即組織本組所有人員到現場開展應急搶險工作。
4、及時收集、整理、報送應急處置信息。
(四)重特大安全事故搶險應急救援組
組長:xxx、(職教城管委會副主任、交通運輸局黨委書記、局長)
副組長:xxx、(局黨委委員、副局長)xxx、(局黨委委員、副局長)xxx、(局黨委委員、副局長)xxx、(局黨委委員、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大隊大隊長)xxx、(局黨委委員、紀委監委第三派駐組組長)
成員:局班子之外副科級干部、全局中層干部
主要職責:
1、負責主汛期交通運輸行業突發重特大安全事件的組織、領導和協調工作,做好交通運輸行業突發事件救援的組織和事故調查處理工作;負責監督巡查、檢查企業安全生產、工程建設施工、道路旅客貨物運輸、危化品運輸,公路危險地段安全隱患的分析;
2、主汛期發生道路和水上運輸重特大突發事故,立即組織清鎮市交通運輸局應急隊人員(名單見附件)、成員單位(科室)所有人員到現場開展應急搶險工作。
(四)后勤保障與信息報送組
組長:xxx、(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副組長:xxx、(交通運輸局黨委辦主任)
成員:xxx、xxx、xxx、xxx、xxx、xxx、xxx、
主要職責:
負責應急物資購買、調配及后勤保障工作,根據應急工作領導小組的指示,認真做好應急車輛的調度和調用工作。主汛期,要確報單位應急搶險車輛保持良好的技術狀況,選配技術精湛的駕駛人員駕駛應急搶險車輛,保證運力充足,可隨時調度防汛應急搶險車輛,核實企業防汛應急搶險車輛車況,確保用得上。每天收集各單位、各工作組應急搶險信息、報表,并按照上級有關部門的`要求時限上報。
(一)貨車
1、民用爆破公司:xxx、xxx、(xxx、)
應急貨車5臺
2、開源爆破:xxx、xxx、(xxx、)
應急貨車5臺
3、蕪湖海創:xxx、xxx、(xxx、)
應急貨車5臺
(二)挖掘機
負責聯系應急挖掘機2臺。
責任單位:清鎮市交通建設服務中心
(三)客運車輛
1、佳隆公司:xxx、xxx(xxx)
所有專線車均為救援車輛(臨時調配)
2、公交公司:xxx、xxx(xxx)
所有市公車均屬救援車輛(臨時調配)
3、車之都駕校:xxx、xxx(xxx)
應急教練車10臺
4、國林駕校:xxx、xxx(xxx)
應急教練車10臺
(四)應急物資
負責籌備海事巡邏船3艘;調用東湖公司、萬友公司客運船舶共10艘;準備救生衣200件、抽水機(水泵)10臺及其他設備。
責任單位:清鎮市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大隊(海事執法中隊)
(一)完善值班和信息報送工作制度。各單位及時了解主汛期天氣動態,提高防范意識。一旦發生險情和災害,要按報送要求和口徑及時上傳下達,并在應急搶險工作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做應急搶險工作,切實提高應急處置能力。此期間,各單位要切實加強值班值守制度,建立24小時值班制和領導帶班制度,確保應急指揮和通訊暢通。應急值班電話:xxx。應急搶險結束后,各單位要及時報送開展應急搶險工作總結。
(二)全面落實搶險責任制。各單位、各運輸企業無條件服從應急搶險工作領導小組的調度和指揮,根據此預案制定或修訂本單位主汛期的搶險應急預案,要對所屬單位或個人明確搶險職責,定崗、定位、定責任、定目標,明確搶險工作程序和要求,確保搶險工作的落實。
(三)高度重視,失職追責。局屬各單位、各應急搶險組及全體干部職工務必高度重視主汛期安全生產、救災等突發事件應急搶險工作。對于組織不力,行動不積極,工作落實不力的單位及個人,報局黨委研究后給予相應處理,對造成嚴重后果并帶來社會不良影響的單位及個人,按有關程序追究有關xxx、的責任。
交通應急預案篇十二
為迅速處置在突發性重特大交通行車事故,現結合公司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一、組織領導
道路交通事故發生后,應急處置工作在公司安委會的統一領導下,成立由經理任組長,分管副經理任副組長,有關部門主要負責人及安管人員為成員的交通事故應急處置領導組,統一組織、同意協調,研究解決處置工作中的相關工作。
領導組下設辦公室,由所屬車隊隊長任主任,了解和掌握事故和人員傷亡情況,協調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做好上情下達和下情上傳工作。
為加強對事故發生后處理工作的.領導,成立事故處理工作領導小組,由分管副經理任組長,所屬車隊長為副組長。事故處理領導小組下設四個專業組:
(1) 現場處理組:主要任務是接到事故報告后,所屬車隊相關人員在第一時間趕赴事故現場,及時了解事故現場情況,隨時向公司經理或副經理匯報情況(經理或副經理應至少有一人趕赴現場),并配合事故處理的交警人員控制現場情況,維護現場秩序,及時搶救、轉移傷員。經理或副經理將事故情況按規定向上級相關領導匯報,確保信息暢通。
(2) 醫院處理組:安機、車隊相關人員及時趕赴醫院(經理或分管副經理必須有一人到達醫院),了解傷者情況,及時和醫生溝通,竭力搶救傷者,并能確保搶救資金及時到位,并將人員搶救傷、亡情況向上一級匯報。
(3) 事故處理組:有公司分管副經理具體負責,所屬車隊及相關部門負責人協同,配合肇事駕駛員按事故處理程序做好事故的相關賠償工作,并根據實際情況,做好事故的應、起訴工作。
(4) 善后處理組:主要任務是負責家屬可能的來訪接待,及時做好后勤保障和安撫工作(包括食宿等),正面引導,合情解釋,防止矛盾激化和沖突。確保不發生上訪、集體鬧事的現象發生。具體由相關車隊負總責,綜合科,安機科相關人員協同參加。
二、工作要求
1、各級、各部門要提高認識,高度重視,精心組織,明確責任,積極做好交通事故的預防和事故的應急預案的啟動工作,確保工作開展井然有序,事故處理快速、準確、及時。
2、明確分工,嚴格落實工作責任。各專業處理組在公司的統一領導和組織下各司其職,各盡其責,嚴格按照本預案的要求落實責任,確保及時、有序、有效的處理道路交通事故。
3、舉一反三查找事故原因,扎實開展事故后的安全隱患整改工作,落實“四不放過”教育和事故責任追究制。
4、交通事故的各項處理工作結束,相關部門要寫出書面總結報上級部門。
交通應急預案篇十三
㈠預防措施
1、每學期要對學生進行一次遵守道路交通規則的交通安全教育。
2、上放學重點時段,學校必須指派專人負責學校門前的學生出入秩序。
3、嚴格執行外來車輛準入制度,未經允許社會車輛一律不準進入校園,準入的車輛必須按規定行駛和停放。
4、嚴禁未滿12歲的學生騎自行車、未成年學生駕駛機動車上下學。
㈡現場處置及救援措施
1、事故發生后,在場人員(包括行政、教師、職員工、臨工、學生)必須立即將所發生的事故的情況報告學校易發安全事故應急領導小組,領導小組必須掌握的情況有:事故發生的時間與地點、種類、強度、危害;在基本掌握事故情況后,首先通知值班領導和教師,然后通知各工作組組長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及通知門衛防止肇事車輛外逃。值日行政和救護組成員必須立即趕赴現場組織搶救。
2、在場人員(包括行政、教師、職員工、臨工、學生)應首先檢查師生受傷情況。如果有師生受傷,根據先重后輕的原則立即對受傷師生進行應急救護處置,通訊組撥打110交通事故電話及120急救電話。救護組盡快將傷者送醫院救治。受傷人員較多時,總指揮通知本校教師動用其私人小車運送傷者。在急救車到達前,救護組負責受傷學生救護處置。組長通知學校門衛要確保急救車、交警車輛進校后有人引導。急救車到達后,組長應立刻向急救人員報告情況,派班主任和校醫隨車參與救治(教師受傷送院要派工會委員)。
㈢事故報告及現場保護
1、校長還要將事故有關情況上報教育局和醫療機構,通報應該包括以下信息:發生事故的學校名稱和地址;通報人的姓名和電話號碼;事故發生的時間與地點、種類、程度、危害;已采取和準備采取的應急行動。
2、班主任及時通知家長事故情況和學生被送往的.醫院地址,請家長到醫院,工會通知教師家屬發生什么事故和被送往的醫院地址,請家屬到醫院。
3、在場副總指揮組織事發現場人員調查事件發生的過程,用分隔調查形式,不誘導;并實事求是做好書面記錄,被調查人員要簽名。嚴格保護事故現場,因搶救傷員、防止事故擴大等原因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必須做好標記、拍照,詳細記錄和繪制事故現場圖,并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等。
㈣事故調查及處理
1、配合上級部門進行事故處理及調查工作。調查事故原因,整理事故記錄,形成書面報告。
2、向教育局報告事故處理結果。對違反本預案,不履行應急救援工作的,發布假消息的,不服從應急救援指揮的人員進行處分,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3、保安人員嚴格核查外來人員身份,不準非當事人家長和閑人進入校園,保證校園的治安秩序的穩定。根據教育部《學生傷害事故的處理辦法》有關條款規定,在事故處理過程中,受傷害學生的監護人、親屬或其他有關人員,在事故處理過程中無理取鬧,擾亂學校正常教育教學秩序,或者侵犯學校、學校教師或者其他工作人員的權益的,應當報告公安機關依法處理。
4、事故處理結尾階段,政教處起草《協議書》。《協議書》要寫清協議雙方的身份;事故的簡要經過,包括事發時間、地點、雙方達成的補償協議;雙方簽名等內容。整理病歷卡復印件、醫藥費發票原件和復印件報保險公司理賠。
5、總結經驗教訓,查找制度、政策、設施等存在的問題,制定防范措施。
交通應急預案篇十四
為預防和減少幼兒園交通事故的發生,保障廣大師生的生命安全,切實做好幼兒的交通安全管理共作,確保事故發生后能高效、有序地組織事故搶救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維護幼兒園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和穩定,明確安全事故處理的責任,確保幼兒人身安全不受傷害,根據相關法律法規以及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園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
本預案適用于幼兒園交通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
1、安全至上原則
一切為了幼兒的安全,盡一切可能降低事故的發生;生命是第一位的,一旦出現事故,要第一時間搶救受傷幼兒。
2、統一指揮與團結協作原則
特殊情況下,全體師生要在領導小組的統一指揮下,共同應對出現的問題,團結協作。
3、緊急處置原則
遇到重大突發事件時,減少中間環節處理,抓緊時間,對受傷幼兒進行妥善處理,不得延誤時機,造成不應有的后果。
4、局部服從整體原則
遇有突發事件,所有人員應從大局出發,一切以幼兒園整體利益為重,不計較個人得失,做好自己應盡的職責。
幼兒園成立交通安全事故應急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處置幼兒園范圍內發生的交通安全事件。
組長:xx
副組長:xx
組員:xx
職責:xx
(1)根據上級文件精神及幼兒園實際,研究制訂應急方案。
(2)統一指揮交通安全事故處理,協調各方力量進行應急救援。
(3)做好事故善后處理工作,落實整改措施,盡快恢復幼兒園正常教學及生活秩序。
(4)定期進行幼兒交通安全事故隱患分析,形成評估和反饋意見,并督促落實。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綜合辦公室,主要負責應急預案,教育幼兒增強自我保護能力,要求相關人員強化重點部位保護;發生交通安全事故后,立即向工作領導小組(組長)報告,并隨時掌握應急處理進展情況,做好向上級報告和續報工作,保障應急處理工作有序進行。
在教學樓內值班老師負責注意幼兒課間活動的安全。在本樓層上課教師負責管理本樓層教室、走廊、樓梯(下一樓層至本樓層間)及廁所等公共場所的紀律,對該范圍幼兒安全負責;負責維護幼兒集會、上操等上下樓梯秩序,管理幼兒。
1、幼兒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1)幼兒應走人行道,沒有人行道的幼兒應走路邊。
(2)過馬路時,必須走人行橫道。通過由交通信號控制的人行橫道時,必須遵守信號規則;過沒有交通信號控制的人行橫道時,要注意車輛,不得追逐、橫沖直撞。如果沒有人行橫道,你必須直接穿過。車輛駛近時,不允許突然橫過。如果有立交橋或地下通道,必須走人行立交橋或地下通道。
(3)不得在人行道、車道、鐵路道口的護欄上橫過或斜靠。
(4)在道路上,不得對車輛拾取、追趕、強行停車或拋拋物線。
(5)幼兒在街道或道路上行走,必須由大人或老師帶領。
2、幼兒在乘車時必須遵守以下規定:
(1)公共汽車、有軌電車和長途汽車必須依次在站臺或指定地點和家長一起等候,待公共汽車穩定停車后隨大人一起上車。
(2)禁止乘坐公共汽車、電車、出租車等攜帶易燃、易爆及其他危險物品。
(4)機動車行駛時,不得將車身任何部位伸出車輛外或跳躍。
(4)加強師生日常安全、行為規范和法制教育,提高自衛意識、自衛能力和自救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