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危機干預預案 學生心理危機干預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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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危機干預預案篇一
小莊,男,10歲,小學三年級學生,其父親是個體戶,家境較富裕。因為父親有外遇,導致家庭不和睦,夫妻經常吵架,家庭缺乏溫暖,這使孩子缺少了父愛和母愛,顯得自卑、孤僻,學習成績直線下降,產生了自卑厭學的情緒。通過家訪和了解情況的教師的反映,小莊智力水平屬中等,在一、二年級時成績屬中等,但是進入三年下半學期后,學習成績有較明顯的下降,第二學期期末考試語文不及格,數學只有65分。進入三年級后學習成績一落千丈,主科兩科均不及格。小莊性格比較內向,不大愛說話,若是陌生人跟他接觸,他都一言不發。很難在他口中了解他的結癥在哪里,他把學習當作“苦差事”一提起背誦課文,完成作業就頭痛,對學習抱著“破罐子破摔”的消極態度,老師多次找其父母談心,他父母卻說:“這樣的孩子沒出息,隨他去吧!”小莊產生自卑厭學的主要原因無疑是受家庭不良因素影響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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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危機干預預案篇二
(一)干預目的
1、通過心理危機教育和宣傳,加強學生對危機的了解與認識,提高學生承受挫折的能力,為應對危機做好準備。
2、通過心理咨詢等支持性干預,協助處于危機中的學生把握現狀,重新認識危機事件,盡快恢復心理平衡,順利度過危機,并掌握有效的危機應對策略。
3、通過提供適時的介入幫助防止自傷、自殺或攻擊行為等過激行為。
4、通過構建心理危機干預體系,做到心理困擾早預防、早發現、早診斷、早應對,減少和盡量避免危機對學校正常工作的影響。
5、通過積極創設良好的校園環境,為學生成長營造健康氛圍,努力提高學生的心理健康水平,優化學生的心理素質,促進每一位學生的健康成長和成才。
(二)干預原則
1、預防為主;
2、及時預警;
3、協調有序;
4、加強能力。
1、情緒低落抑郁者(超過半個月);
2、過去有過自殺的企圖或行為者;
4、家庭親友中有自殺史或自殺傾向者;
5、性格有明顯缺陷者;
6、長期有睡眠障礙者;
7、有強烈的罪惡感、缺陷感或不安全感者;
8、感到社會支持系統長期缺乏或喪失者;
9、有明顯的精神障礙者;
10、存在明顯的攻擊性行為或暴力傾向,或其它可能對自身、他人、社會造成危害者;
11、通過心理健康測評篩查出來的需要重點關注的學生。
對近期發出下列警示訊號的學生,應作為心理危機的重點干預對象,及時進行危機評估與干預:
3、情緒突然明顯異常者,如特別煩躁,高度焦慮、恐懼,易感情沖動,或情緒異常低落,或情緒突然從低落變為平靜,或飲食睡眠受到嚴重影響等。
(一)在學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領導小組的統一指揮下,心理咨詢中心和各專業教學部、各班級組成心理危機干預三級工作網絡體系,建立心理危機監測信息交流機制,開展心理危機教育和干預工作。
(二)以學生科和班主任、任課教師等學生工作者為重要力量,做好心理危機干預對象的日常思想教育和監管工作。學生工作者應了解心理危機干預流程,發現學生有異常心理或行為時,應立即采取相應應急措施,并及時與學校心理咨詢中心聯系。
(三)以心理咨詢中心的專兼職人員為核心力量,做好心理危機干預工作。專業人員在心理輔導或咨詢過程中,發現處于危機狀態或需要立即干預的學生,應及時采取相應干預措施,確保學生人身安全。對于有嚴重心理障礙或心理疾病的學生,專業人員應給予評估和會診,及時采取心理治療或轉介等措施。
三、心理危機干預的工作環節
(一)班主任、任課教師和周圍同學發現學生的異常情況后,應及時反饋到學校心理咨詢中心。由學校心理咨詢員及心理危機干預小組進行評估和初步診斷。
如果診斷心理危機程度較輕,能在學校正常學習者,所在班級應密切注意學生心態,指派學生骨干給予關心,及時向心理危機干預小組匯報情況。心理咨詢中心根據班級報告或學生本人要求開展跟蹤咨詢,及時提供心理輔導。如果診斷危機程度較高、不宜在學校繼續學習者,由學校與家長協商解決休學事宜。
(二)對有自殺意念學生的干預措施:班主任、任課教師和周圍同學發現學生的自殺意念后,應及時向各級主管部門報告,并采取以下措施:
1、在心理危機工作小組的指導下,將有自殺意念的學生轉移到安全地點,組織相關人員對其進行監護。
2、由心理咨詢中心對有自殺意念的學生進行評估,如果在校內可以解決,由心理咨詢中心進行心理輔導和干預;如果情況嚴重,及時轉介到專業心理危機干預中心進行救助。
3、盡快通知有自殺意念學生的家長到校,家校雙方共同協商解決
4、善后系統。危機過去之后,干預工作仍然需要。協助經歷危機的學生及其相關人員,如同學、家長、班主任以及危機干預人員正確總結和處理危機遺留的心理問題。重大危機發生后,心理咨詢中心和相關心理危機干預工作小組一起合作在規定時間內形成書面報告。報告內容包括:發生危機的當事人,發生的時間,詳細地點,事件經過,危機原因,性質初步判斷和已采取的措施,需要有關部門的協助和處理的有關事宜等。
(三)對有傷害他人意念或行為學生的干預措施:由學生科、保衛科負責,首先給予控制,保護雙方當事人的人身安全。由心理咨詢中心對當事人進行心理評估。如診斷有傷害他人意念或行為者需要住院治療或回家休息,及時通知家長并與家長協商解決。
(四)對已實施自殺自傷行為學生的干預措施:
1、學生所在班級的班主任,應在聞訊后立即趕赴現場,要立即將其送往醫務室或最近的醫院進行搶救,同時向學生科匯報情況。
2、學生科要及時向校領導和公安部門匯報,由公安部門負責保護、勘察和處理現場,防止事態擴大和對其他學生的不良刺激,并配合、協調有關部門對事件的調查。
3、立即通知實施自殺行為學生的家長到校。
4、對于自殺未遂學生,心理危機干預小組應與家長協商解決。如危機情況尚未解除,必須由家長為其辦理休學或退學手續,轉介到專業心理治療中心進行咨詢和治療,不得讓其繼續留在學校學習,以免影響其心理康復或發生其他意外。
5、對于已實施自殺行為學生周圍的學生,包括同班同學、舍友、好朋友、目擊者等,學校和班級應采取相應的安撫措施。心理咨詢中心可根據需要進行團體心理輔導,避免更大范圍的急性心理危機出現。
(五)對于因心理問題而休學的學生,在其復學以后應采取相應后期跟蹤措施:
1、因心理危機而休學的學生申請復學時,除按學校學生學籍管理辦法辦理外,還應出具有資質醫院、咨詢中心等開具的心理疾病康復證明。
2、學生復學后,學校和班級應對其學習生活進行妥善安排,給予密切關注,了解其心理變化情況,同時幫助該生建立良好的支持系統,引導同學避免與其發生激烈沖突。班主任每月至少與其談心一次,并通過周圍其他同學隨時了解其心理狀況。
3、對于因有強烈的自殺意念或自殺未遂休學而復學的學生,學院還應對他們給予特別的關心,應安排班主任、學生骨干、該生室友等對其密切監護,制定可能發生危機的防備預案,隨時防止該生心理狀況的惡化。
(六)在開展危機干預與危機事故處理過程中,應做好資料的收集與證據保留工作,包括與相關方面打交道的重要的電話錄音、談話錄音、記錄、書信、照片等。學生自殺事故發生后(含已遂和未遂),學生所在班級在事故處理后應將該生的詳細材料(包括遺書、日記、信件復印件)提供給學校心理危機干預領導小組備案。學生因心理問題需退學、休學、轉學、復學的,班級亦應將其詳細資料報學校心理危機干預領導小組備案。
(七)參與危機干預工作的人員應對工作中所涉及干預對象的各種信息嚴格保密。
(八)全校各部門尤其是參與危機干預工作的工作人員,應服從指揮,統一行動,認真履行自己的職責。對因失職造成學生生命損失的,要對責任人實行責任追究。具體來說,在下列情況下,要追究個人責任:
1、危機事件處理過程中需要某些人員協助而不服從協調指揮、造成嚴重后果的;
3、學校心理危機干預小組成員對學生心理危機不聞不問,或知情不報,或不及時上報,或執行學校危機干預方案不力的。
心理危機干預預案篇三
為了提高學生的心理素質,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消除學生的嚴重心理問題由此引發的自傷或傷害他人等嚴重事件,并且維護學校的生活、學習秩序,從而建立和諧校園。現制定我校校園心理危機干預應急預案。
1、通過心理危機教育和宣傳,加強學生對危機的了解與認知,提高學生承受挫折的能力,為應對危機做好準備。
2、通過心理咨詢等支持性干預,協助處于危機中的學生把握現狀,重新認識危機事件,盡快恢復心理平衡,順利度過危機,并掌握有效的危機應對策略。
3、通過提供適時的介入幫助防止自傷、自殺或攻擊行為等過激行為。
4、通過構建心理危機干預體系,做到心理困擾早期預防、早期發現、早期診斷、早期應對,減少和盡量避免危機對學校正常工作的影響。
5、通過積極創設良好的校園環境,為學生成長營造健康氛圍,努力提高學生的心理健康水平,優化心理品質。
1、預防為主;
2、及時預警;
3、協調有序;
4、反饋追蹤。
心理危機干預的對象是我校在讀的存在心理或行為異常的學生。具體包括:
1、通過心理健康測評篩查出來的需要關注的重點學生;
2、遭遇重大事件而出現心理或行為異常的學生;
3、患有嚴重心理疾病的學生;
4、有自殺傾向或既往有自殺未遂史或家族中有自殺者的學生;
5、因嚴重生理疾病而導致心理痛苦的學生;
6、由于身邊的同學出現個體危機狀況而受到影響,產生恐慌、擔心、焦慮不安的學生;
7、其他有情緒困擾、行為異常的學生。
尤其要關注上述多種特征并存的學生,其心理危機程度更嚴重,應成為重點干預的對象。
主管領導、班主任、心理輔導老師、校保安人員等。
1.主管領導全面組織協調指揮。
2.班主任了解信息、通知家長、穩定班級。
3.心理輔導老師現場疏導、干預,避免極端心理行為。
4.校保安人員維持秩序。
5.干預結束后觀察和隨訪。
1.心理危機發生后,班主任應在第一時間通知主管領導。
2.主管領導通知心理輔導老師等相關人員到達現常
3.按照分工迅速展開工作。
1.危機瞬間發生,決策很重要,所有成員應絕對服從領導安排,避免拖延導致不良后果。
2.危機就意味風險,所有成員不能因干預無效而自責、內疚,要意識到干預的有限性。
心理危機干預預案篇四
為提高學生的心理素質,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消除學生的嚴重心理問題而引發自殺或者傷害他人等嚴重事件,并且維護學校的'生活、學習秩序,從而建立和諧校園。現制定校園心理危機干預應急預案。
1、通過心理危機教育和宣傳,加強學生對危機的了解與認知,提高學生承受挫折的能力,為應對危機做好準備。
2、通過心理咨詢等支持性干預,協助危機中的學生把握現狀,重新認識危機事件,盡快恢復心理平衡,順利度過危機,并掌握有效的危機應對策略。
3、通過提供實時的介入幫助防止自傷、自殺或攻擊他人等過激行為。
4、通過構建心理危機干預體系,做到心理危機早期預防、早期發現、早期診斷、早期應對,盡少和盡量避免危機對校園正常工作的影響。
5、通過積極創設良好的校園環境,為學生成長營造健康氛圍,努力提高學生的心理健康水平,優化心理品質。
1、預防為主;
2、及時預警;
3協調有序;
4、反饋追蹤。
心理危機干預的對象是我校在讀的存在心理或行為異常的學生。具體包括:
1、通過心理健康測評篩查出來的需要關注的重點學生。
2、遭遇重大事件而出現心理或行為異常的學生。
3、患有嚴重心理疾病的學生。
4、有自殺傾向或者既往有自殺未遂或者家中有自殺者的學生。
5、因嚴重生理疾病而導致心理痛苦的學生。
6、由于身邊的同學出現個體危機狀況而受到影響,產生恐慌、擔心、焦慮不安的學生。
7、其他有情緒困擾、行為異常的學生。
尤其要關注上述多種特征并存的學生,其心理危機更加嚴重,應成為重點干預的對象。
主管領導、班主任、心理老師、保安。
1、主管領導全面組織協調指揮。
2、班主任及時了解信息、通知家長、穩定班級。
3、心理老師現場疏導、干預,避免極端心理行為。
4、保安人員維持秩序。
5、干預結束后觀察和隨訪。
1、心理危機發生后,班主任應第一時間通知主管領導;
2、主管領導通知心理老師、校警等相關人員到達現場;
3、按照分工迅速開展工作。
1、危機瞬間發生,決策很重要,所有成員應絕對服從領導安排,避免拖延導致不良后果。
2、危機就意味著風險,所有成員不能因為干預無效而自責、內疚,要意識到干預的有限性。
心理危機干預預案篇五
小文上五年級,鋼琴準備考六級,興趣不高,而且越來越差,總是被媽媽罵著練琴,文化課學習下滑快。常為學習的事被媽媽打。為了逃避,不得不把卷子藏起,開始說謊,找來媽媽更多的打罵。
我看到她時,眼睛里帶著恐懼,說到作業中一半以上的錯誤時,有些慌,眼鏡觀察著大人的表情,給自己編排一大堆的理由。
我覺得問題在家長身上,和家長長談了三次,證明我的判斷是對的。家長在孩子身上不惜投入精力物力,就是把自己的希望都寄托在孩子身上,自己幻想沒有實現的都轉嫁給孩子,孩子就是自己的未來,隨自己設計,擺弄。根本沒有把孩子當成:有生命有情感的獨立體。愛護有余,尊重不足。
當家長明白自己做的這些都沒有意義,也不可能實現的時候,意識到自己的做法是對孩子自身能力的扼殺,潛能發揮的壓制。后悔莫及,情緒變得激動。我教他這樣做:找出一百個理由來表揚孩子,對孩子學習的負擔和困難理解,(因為這本來也不是孩子的錯),當參謀不成就做一個陪伴者,一個真正意義上的伙伴。把學習的事情交給老師。
特別是,征求孩子意見后,停掉鋼琴學習,輔導文化課程,一個月后考試成績提升,孩子情感有很大變化,并表示會努力去考鋼琴六級。
心理危機干預預案篇六
為了提高學生的心理素質,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消除學生的嚴重心理問題以及由此可能引發的自傷或傷害他人等嚴重事件,保障我院學生的心理健康與生命安全,維護正常的校園生活秩序,保持學校的穩定,特制定本預案。
(一)心理危機與心理危機干預
心理危機是指個體運用尋常方式不能應對或處理目前所遇到的內外部應激而陷入極度的焦慮、抑郁、甚至失去控制、不能自拔的狀態。確定對象存在心理危機一般指對象存在具有重大影響的生活事件或剛剛經歷重大突發事件,情緒劇烈波動或認知、軀體、行為方面有較大改變,且用平常解決問題的方法暫時不能應對或無法應對眼前的危機。
心理危機干預是指對處在心理危機下的個人及與其有密切關系的人,采取有效的措施,使之能安全度過危機,盡快恢復社會功能。
(二)對存在下列因素之一的學生,應作為心理危機干預的高危個體予以特別關注:
1、情緒低落抑郁者(超過半個月)。
2、過去有過自殺的企圖或行為者。
3、存在諸如失戀、學業嚴重受挫、軀體疾病、家庭變故、人際沖突明顯或突遭重挫者。
4、家庭親友中有自殺史或自殺傾向者。
5、性格有明顯缺陷者,如孤僻內向、與別人缺乏正常的情感交流者。
6、有強烈的罪惡感、缺陷感或不安全感者。
7、感到社會支持系統長期缺乏或喪失者。如父母離異、家庭破裂、親子關系惡化等。
8、有明顯的精神障礙者。
9、存在明顯的攻擊性行為或暴力傾向,或其它可能對自身、他人、社會造成危害者。
10、其他經由學院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認為有必要進行心理危機干預者。
(三)對發出下列警示訊號的學生,應作為心理危機的重點干預對象及時進行危機評估與干預:
1、談論過自殺并考慮過自殺方法,包括在信件、圖畫或亂涂亂畫的只言片語中流露死亡的念頭者。
2、不明原因突然給同學、朋友或家人送禮物、請客、賠禮道歉、述說告別的話等,其行為明顯改變者。
3、情緒突然明顯異常者,如特別煩躁,高度焦慮、恐懼,易感情沖動,或情緒異常低落,或情緒突然從低落變為平靜,或飲食睡眠受到嚴重影響等。
(一)生命第一的原則。發現危機情況,立即采取保護措施,最大限度地保護學生的人身安全。
(二)親屬參與的原則。實施心理危機干預時,以最快的速度通知學生家長或監護人。
(三)全程監護的原則。實施危機干預過程中,安排專人對干預對象全程監護。
(四)分工協作的原則。實施危機干預過程中,相關部門要協調配合,履行職責,積極主動地開展工作。
(一)信息暢通。參與危機干預的工作人員要做到快速反應,確保信息暢通。
(二)工作到位。危機發生后,學生輔導員及相關人員要立即趕赴現場,迅速果斷地采取有效措施。
(三)協調配合。相關人員在現場指揮的調度下,主動配合,服從指揮。
(四)記錄備案。在危機處理過程中,學生輔導員及相關人員要做好書面文字記錄,必要時做好音像資料的收集,保證資料詳細完整。責任追究。
(五)責任追究。對于因違反工作原則、延誤時間、知情不報等造成嚴重后果的,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組長:
組員:
(一)對有嚴重心理障礙或心理疾病學生的干預措施
1、各系發現學生心理異常情況信息,必須迅速報告主管領導和學院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由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對學生的心理健康狀況進行評估和初步的診斷并提出相關建議。如有必要,可轉介到專門的醫療機構進一步診斷。
2、根據診斷情況,可進行以下幾種處理方式:
(1)如果診斷學生確有心理疾病但尚可在學校邊學習邊治療,應立即告知學生家長,請家長到校協商解決。如家長希學生休學專心治療,則學院配合辦理休學手續。如家長希學生在校繼續學習,學院應告知學生可能出現的情況,并請家長出具相關書面說明。學生在校邊學習邊治療期間,學院應密切注意學生心態,關注學生動向,指派學生骨干給予關心,并及時與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溝通情況,及時提供心理輔導,同時與學生家長保持密切聯系,共同做好學生工作。
(2)如診斷學生需配合藥物治療,且不適宜在學校繼續學習,應派專人監護,并立即通知學生家長到校將學生帶回家休養治療,同時辦理休學或退學手續。
(3)如診斷學生需要住院治療,學院應派專人負責,并立即通知學生家長。家長到校后,學院要與家長協商并簽署有關文字性材料,將學生送至相關醫院治療,并辦理請假、休學或退學等手續。如學生家長不同意送學校對口醫院要求回家治療,應同意并及時辦理相關手續。未經學生家長同意,將學生送到醫院要慎重,以免發生糾紛。
(二)對有自殺意念學生的干預措施
各級學生心理異常檢測網絡一旦發現或知曉學生有自殺傾向(學生近期有實施自殺的想法和念頭),應立即向學生心理危機應急處理領導小組報告,并采取以下措施:
1、由學院分管學生工作領導負責,成立監護小組,在“學生心理危機應急處理領導小組”指導下,將有自殺意念的學生轉移到安全地點,組織學生輔導員和監護小組對其實行24小時監護。
2、立即通知有自殺傾向學生的家長盡快趕到學校,雙方共同協商解決。注意不要告知學生校方已通知家長,并要求家長也不要告知學生,以免激發或加重所干預學生的自殺意念。
3、立即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向學院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報告,經中心評估,如診斷有自殺意念的學生需立即住院治療,學院與家長協商并要求家長出具書面同意意見,由學生輔導員或監護小組負責將學生送到對口醫院治療,同時辦理請假、休學或退學等相關手續。如學生家長不同意到學校對口醫院治療、要求回家治療,學院在督促學生家長辦理有關手續以后,方可同意將有自殺意念的學生帶回家治療。
4、如診斷有自殺意念學生需回家休養治療,其所在系應立即通知學生家長將其帶回家休養治療并辦理相關手續。相關手續一旦辦理完畢,學院不得讓有自殺意念的學生繼續留在學校,以免影響其心理康復或發生意外。
(三)對已經實施自殺行為學生的干預措施
1、對已經實施自殺行為的學生,要立即送到最近的急診室或校醫院,由急診室或校醫院負責實施緊急救治或轉到其它醫院救治,情況緊急也可直接撥打120。同時,立即向學工部、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報告情況。
2、及時向學校保衛處或公安部門報告,由保衛處或公安部門負責及時保護、勘察、處理現場、防止事態擴散和對其他學生的不良刺激,并配合、協調有關部門對事件的調查。
3、立即通知實施自殺行為的學生家長到校。
4、對于自殺未遂學生,在其病情穩定后由家長為其辦理休學或退學等手續,將其帶回家休養治療。不得讓其繼續留在學校學習,以免影響其心理的康復或發生意外。
5、應對已經實施自殺行為學生周圍的同學,尤其是同寢室、同班級同學采取相應的安撫措施,如有必要可聯系心理健康教育中心進行團體心理輔導,避免更大范圍的急性心理危機出現。
(四)對有因心理因素引起的傷害他人意念或行為的學生的干預措施
1、對有傷害他人意念的學生,各系發現后應立即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并請保衛處配合首先予以控制,并通知有關部門采取相應措施,保護雙方當事人的安全,同時通知學生家長。對已實施傷害他人行為的學生,主要由學校保衛處處理,同時通知學生家長到校。
2、各系向學院心理健康中心報告,由中心組織專家對其進行心理評估,確定學生傷害他人的意念或行為是否主要是由于心理因素造成的。
3、如診斷有傷害他人意念或行為的學生是由心理因素造成并需住院治療,應及時通知家長到校,請家長出具書面意見,由學生輔導員負責將學生送至學校對口的醫院治療,如學生家長不同意到學校對口醫院治療、要求回家治療,則由家長將其帶回家治療,并及時辦理休學或退學等手續。
4、如診斷有傷害他人意念或行為的學生是由心理因素造成并需回家休養的,學院應立即通知學生家長將其帶回家休養治療并及時辦理休學或退學等手續。不得讓其繼續留在學校學習,以免發生意外。
(一)因心理問題住院治療或休學的學生在申請復學時,要提供精神專科醫院鑒定確已康復、可正常繼續大學學習的書面證明,方可辦理復學手續。
(二)學生復學后,輔導員要進行密切關注,定期了解其思想、學習、生活等方面的情況,并請學院心理健康教育中心配合學院進行跟蹤和輔導。
心理危機干預預案篇七
為了提高學生的心理素質,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消除學生的嚴重心理問題由此引發的自傷或傷害他人等嚴重事件,并且維護學校的生活、學習秩序,從而建立和諧校園。現制定我校校園心理危機干預應急預案。
一、具體目的:
1.通過心理危機教育和宣傳,加強學生對危機的了解與認知,提高學生承受挫折的能力,為應對危機做好準備。
2.通過心理咨詢等支持性干預,協助處于危機中的學生把握現狀,重新認識危機事件,盡快恢復心理平衡,順利度過危機,并掌握有效的危機應對策略。
3.通過提供適時的介入幫助防止自傷、自殺或攻擊行為等過激行為。
4.通過構建心理危機干預體系,做到心理困擾早期預防、早期發現、早期診斷、早期應對,減少和盡量避免危機對學校正常工作的影響。
5.通過積極創設良好的校園環境,為學生成長營造健康氛圍,努力提高學生的心理健康水平,優化心理品質。
二、干預原則
1.預防為主;
2.及時預警;
3.協調有序;
4.反饋追蹤。
三、干預對象
心理危機干預的對象是我校在讀的存在心理或行為異常的學生。具體包括:
1.通過心理健康測評篩查出來的需要關注的重點學生;
2.遭遇重大事件而出現心理或行為異常的學生;
3.患有嚴重心理疾病的學生;
4.有自殺傾向或既往有自殺未遂史或家族中有自殺者的學生;
5.因嚴重生理疾病而導致心理痛苦的學生;
6.由于身邊的同學出現個體危機狀況而受到影響,產生恐慌、擔心、焦慮不安的學生;
7.其他有情緒困擾、行為異常的學生。
尤其要關注上述多種特征并存的學生,其心理危機程度更嚴重,應成為重點干預的對象。
四、心理危機干預組成人員:
主管領導、班主任、心理輔導老師、校保安人員等。
五、心理危機干預工作分工:
1.主管領導全面組織協調指揮。
2.班主任了解信息、通知家長、穩定班級。
3.心理輔導老師現場疏導、干預,避免極端心理行為。
4.校保安人員維持秩序。
5.干預結束后觀察和隨訪。
六、心理危機干預的程序:
1.心理危機發生后,班主任應在第一時間通知主管領導。
2.主管領導通知心理輔導老師等相關人員到達現常
3.按照分工迅速展開工作。
七、心理危機干預的注意事項:
1.危機瞬間發生,決策很重要,所有成員應絕對服從領導安排,避免拖延導致不良后果。
2.危機就意味風險,所有成員不能因干預無效而自責、內疚,要意識到干預的有限性。
心理危機干預預案篇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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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一直是高校輔導員日常工作的一項重要組成部分,這項工作看似籠統,實則組成部分龐雜,不僅要在學生的日常學習、日常生活等方面將工作做寬做細,更要在學生深層次思想精神層面將工作做深做專。本文以筆者在擔任輔導員工作期間遇到的一名心理危機學生為例,通過對其干預的工作案例進行分析和總結,為探究基于思想政治教育視角下的高校輔導員日常管理工作的有效路徑,旨在為培養新時期大學生生理與心理健康同步發展,順利完成在校學習,實現人生理想。
學生a某,從小父母雙亡,性格較孤僻,語言表達能力較差,在開學的前段時間中,未能較好的融入集體,造成有被排擠感,心情抑郁且表露出一次自殺傾向。
(一)問題根源分析
原生家庭過早破碎,造成學生在成長過程中,父母角色缺席,由親戚輪流撫養長大,在家庭教育層面造成大范圍的斷檔。出于缺乏自信、自卑等不良情緒的渲染,該學生性格產生偏差,較孤僻,這也直接導致了其在社交層面語言表達能力缺乏,不能夠正常的融入到陌生的群體中去,甚至產生了諸多負面情緒。
(二)問題爆發分析
從該學生過往經歷看,考慮其應是具有一定承受能力,在經歷過努力后順利考上了大學,但是因為面對陌生環境,激發了最薄弱的心理底線,從產生負面情緒為開端,直至顯露出極端態度。
(三)問題影響分析
如不及時進行干預,很可能產生不可挽回的不良后果。個例的行為可能影響到其他未進行過心理篩查,隱藏有激發負面心理不確定因素的其他同學。
(四)問題延伸思考
缺乏負面情緒排解出口,影響群體中其他不確定因素。雖然只是個例情況,但是從側面反映出學生心理問題的重要性和影響性。狠抓學生思想工作將是一項長期性、持續性且充滿不確定性的挑戰,這更要求承擔高校學生日常工作主體的高校輔導員需要不斷的提高自身專業知識和應對性技能。
(一)立體式的支撐框架
這個情況的解決,不可能由單一的人員能夠解決。需要有立體式的解決支撐框架。在這里筆者提供一種框架供探討。由輔導員牽頭管理,由班委會、寢室室友為落實工作主體,由校領導、心理專家、任課教師等為保障,由家庭成員為校外輔助的全面支撐框架。
(二)專業介入診治
鑒于學生表現出極端的情緒,應及時安排專業的校心理咨詢醫師進行介入干預,診治的過程中,避免學生產生出被“標簽化”、“特殊化”的體驗感。這個過程中應有輔導員、寢室同學等全場陪同。要注意的是,需要淡化“治療”這個說法,而更應該強調的是“幫助”。在工作中發現,諸如此類表現的學生,在心理上大都非常敏感,特別是對存在“標簽化”、“特殊化”的行為時,容易引起極大的抵觸感,甚至產生出極端行為。
(三)思想上的干預工作
課余生活方面,應積極鼓勵該學生積極主動地參與集體活動,如當了解到該生比較熱愛籃球,應以此為入口,通過由寢室同學帶動,逐漸破冰,將該學生的思想引導上正確的軌道。要注意的是,這個過程不能一蹴而就,在前期可以明顯感覺到該學生的戒備之心,但是通過一些細節,讓該學生敏感的神經突然放松下來,進而主動的走入群體,融入群體。當然能打開該學生心中之鎖的鑰匙有很多把,當工作能夠做細做深,總能在某一刻得到這把鑰匙打開這心中之鎖。
(一)思想政治教育
以思想政治教育為貫穿工作的主線。全面引導其正確的人生觀、價值觀、世界觀。將心理危機轉化為壓力,再轉化為動力,逐步將危險性淡化直至剝離。引導其樹立遠大的人生目標,利用所學知識去實現。要注意的是,思政工作不是喊喊口號,更應通過顯性教育和隱性教育結合,通過正確的路徑去實現。
(二)人員配合干預
第一領導層面,統籌指導,對由個例演變的共性問題,需要作出干預指導,落實好危機處理的大方向,完善在校學生心理健康的管理機制建設。第二教師層面,輔導員與授課教師、生活教師等集中監管,動態化管理,及時發現存在的異常苗頭。第三學生層面,形成班委會為工作主體,寢室為基層干預工作的最小單元,以網格化的思想進行干預工作,同時也應發揮預警功能,做到預防為主,干預為輔。第四專家層面,為專業干預的核心力量,是前四層面的有力支撐。第五后勤保障層面。主要為保衛處、宿舍管理部門、后勤服務部門等。
大學生心理危機嚴重的影響校園的和諧,要從實際出發,利用好一切可利用資源,及時有效的處理,確保學生平穩度過校園生活,樹立正確的人生態度,實現自身目標。
心理危機干預預案篇九
(一)干預目的.
1、通過心理危機教育和宣傳,加強學生對危機的了解與認識,提高學生承受挫折的能力,為應對危機做好準備。
2、通過心理咨詢等支持性干預,協助處于危機中的學生把握現狀,重新認識危機事件,盡快恢復心理平衡,順利度過危機,并掌握有效的危機應對策略。
3、通過提供適時的介入幫助防止自傷、自殺或攻擊行為等過激行為。
4、通過構建心理危機干預體系,做到心理困擾早預防、早發現、早診斷、早應對,減少和盡量避免危機對學校正常工作的影響。
5、通過積極創設良好的校園環境,為學生成長營造健康氛圍,努力提高學生的心理健康水平,優化學生的心理素質,促進每一位學生的健康成長和成才。
(二)干預原則
1、預防為主;
2、及時預警;
3、協調有序;
4、加強能力。
1、情緒低落抑郁者(超過半個月);
2、過去有過自殺的企圖或行為者;
4、家庭親友中有自殺史或自殺傾向者;
5、性格有明顯缺陷者;
6、長期有睡眠障礙者;
7、有強烈的罪惡感、缺陷感或不安全感者;
8、感到社會支持系統長期缺乏或喪失者;
9、有明顯的精神障礙者;
10、存在明顯的攻擊性行為或暴力傾向,或其它可能對自身、他人、社會造成危害者;
11、通過心理健康測評篩查出來的需要重點關注的學生。
對近期發出下列警示訊號的學生,應作為心理危機的重點干預對象,及時進行危機評估與干預:
3、情緒突然明顯異常者,如特別煩躁,高度焦慮、恐懼,易感情沖動,或情緒異常低落,或情緒突然從低落變為平靜,或飲食睡眠受到嚴重影響等。
(一)在學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領導小組的統一指揮下,心理咨詢中心和各專業教學部、各班級組成心理危機干預三級工作網絡體系,建立心理危機監測信息交流機制,開展心理危機教育和干預工作。
(二)以學生科和班主任、任課教師等學生工作者為重要力量,做好心理危機干預對象的日常思想教育和監管工作。學生工作者應了解心理危機干預流程,發現學生有異常心理或行為時,應立即采取相應應急措施,并及時與學校心理咨詢中心聯系。
(三)以心理咨詢中心的專兼職人員為核心力量,做好心理危機干預工作。專業人員在心理輔導或咨詢過程中,發現處于危機狀態或需要立即干預的學生,應及時采取相應干預措施,確保學生人身安全。對于有嚴重心理障礙或心理疾病的學生,專業人員應給予評估和會診,及時采取心理治療或轉介等措施。
三、心理危機干預的工作環節
(一)班主任、任課教師和周圍同學發現學生的異常情況后,應及時反饋到學校心理咨詢中心。由學校心理咨詢員及心理危機干預小組進行評估和初步診斷。
如果診斷心理危機程度較輕,能在學校正常學習者,所在班級應密切注意學生心態,指派學生骨干給予關心,及時向心理危機干預小組匯報情況。心理咨詢中心根據班級報告或學生本人要求開展跟蹤咨詢,及時提供心理輔導。如果診斷危機程度較高、不宜在學校繼續學習者,由學校與家長協商解決休學事宜。
(二)對有自殺意念學生的干預措施:班主任、任課教師和周圍同學發現學生的自殺意念后,應及時向各級主管部門報告,并采取以下措施:
1、在心理危機工作小組的指導下,將有自殺意念的學生轉移到安全地點,組織相關人員對其進行監護。
2、由心理咨詢中心對有自殺意念的學生進行評估,如果在校內可以解決,由心理咨詢中心進行心理輔導和干預;如果情況嚴重,及時轉介到專業心理危機干預中心進行救助。
3、盡快通知有自殺意念學生的家長到校,家校雙方共同協商解決
4、善后系統。危機過去之后,干預工作仍然需要。協助經歷危機的學生及其相關人員,如同學、家長、班主任以及危機干預人員正確總結和處理危機遺留的心理問題。重大危機發生后,心理咨詢中心和相關心理危機干預工作小組一起合作在規定時間內形成書面報告。報告內容包括:發生危機的當事人,發生的時間,詳細地點,事件經過,危機原因,性質初步判斷和已采取的措施,需要有關部門的協助和處理的有關事宜等。
(三)對有傷害他人意念或行為學生的干預措施:由學生科、保衛科負責,首先給予控制,保護雙方當事人的人身安全。由心理咨詢中心對當事人進行心理評估。如診斷有傷害他人意念或行為者需要住院治療或回家休息,及時通知家長并與家長協商解決。
(四)對已實施自殺自傷行為學生的干預措施:
1、學生所在班級的班主任,應在聞訊后立即趕赴現場,要立即將其送往醫務室或最近的醫院進行搶救,同時向學生科匯報情況。
2、學生科要及時向校領導和公安部門匯報,由公安部門負責保護、勘察和處理現場,防止事態擴大和對其他學生的不良刺激,并配合、協調有關部門對事件的調查。
3、立即通知實施自殺行為學生的家長到校。
4、對于自殺未遂學生,心理危機干預小組應與家長協商解決。如危機情況尚未解除,必須由家長為其辦理休學或退學手續,轉介到專業心理治療中心進行咨詢和治療,不得讓其繼續留在學校學習,以免影響其心理康復或發生其他意外。
5、對于已實施自殺行為學生周圍的學生,包括同班同學、舍友、好朋友、目擊者等,學校和班級應采取相應的安撫措施。心理咨詢中心可根據需要進行團體心理輔導,避免更大范圍的急性心理危機出現。
(五)對于因心理問題而休學的學生,在其復學以后應采取相應后期跟蹤措施:
1、因心理危機而休學的學生申請復學時,除按學校學生學籍管理辦法辦理外,還應出具有資質醫院、咨詢中心等開具的心理疾病康復證明。
2、學生復學后,學校和班級應對其學習生活進行妥善安排,給予密切關注,了解其心理變化情況,同時幫助該生建立良好的支持系統,引導同學避免與其發生激烈沖突。班主任每月至少與其談心一次,并通過周圍其他同學隨時了解其心理狀況。
3、對于因有強烈的自殺意念或自殺未遂休學而復學的學生,學院還應對他們給予特別的關心,應安排班主任、學生骨干、該生室友等對其密切監護,制定可能發生危機的防備預案,隨時防止該生心理狀況的惡化。
(六)在開展危機干預與危機事故處理過程中,應做好資料的收集與證據保留工作,包括與相關方面打交道的重要的電話錄音、談話錄音、記錄、書信、照片等。學生自殺事故發生后(含已遂和未遂),學生所在班級在事故處理后應將該生的詳細材料(包括遺書、日記、信件復印件)提供給學校心理危機干預領導小組備案。學生因心理問題需退學、休學、轉學、復學的,班級亦應將其詳細資料報學校心理危機干預領導小組備案。
(七)參與危機干預工作的人員應對工作中所涉及干預對象的各種信息嚴格保密。
(八)全校各部門尤其是參與危機干預工作的工作人員,應服從指揮,統一行動,認真履行自己的職責。對因失職造成學生生命損失的,要對責任人實行責任追究。具體來說,在下列情況下,要追究個人責任:
1、危機事件處理過程中需要某些人員協助而不服從協調指揮、造成嚴重后果的;
3、學校心理危機干預小組成員對學生心理危機不聞不問,或知情不報,或不及時上報,或執行學校危機干預方案不力的。
心理危機干預預案篇十
高三,本就是人生的一個關鍵節點,2024屆高三年級又是遼寧新高考改革的起始年級,同學們面臨更多的變化和挑戰。本溪高中一直把學生心理健康教育作為學校的一項重要工作來抓,今年更是在選科走班課時緊張的情況下,為高三學子量身定制了心育課程。學校安排專職心理教師孫世紅和鄭子琪承擔高三心理教學工作,兩位老師努力從積極心理學的視角出發,精心設計課程,采用形式多樣的方法,打造輕松活躍的課堂氛圍,注重學生的分享、體驗、成長,努力為同學們減壓賦能,助力同學們的成長和發展。
從心理學的角度講,我們每個人都與生俱來擁有一種力量,足以改變我們面對世界的態度甚至人生的走向,那就是心態的力量。高三心理課第一節就從此開啟,《說你行,你就行——心理暗示的力量》。
首先,老師 帶領同學們體驗了一個有趣的冥想活動——同學們伴著音樂跟隨著老師的指導語進行冥想體驗,過程中學生都積極參與、用心體驗,感受到了心理暗示的力量。體驗后老師簡單講解了何為“心理暗示”以及心理暗示的操作原理,并請同學們分享了自己生活中有關心理暗示的例子,同學們踴躍發言,大膽表達,積極分享自己生活中的體驗,氣氛十分融洽。
我們“請”來了“功夫熊貓阿寶”為同學們分享心理暗示小技巧。同學們看得十分入迷,并從電影片段中總結出了經典的心理暗示技巧。
最后,老師提醒同學們“心理暗示”并不等同于“空想”;如果想不付出努力而單純靠積極心理暗示來提升實力的話是不可能的,所以我們要時刻記得心理暗示并不是自我欺騙,在保持良好心態的同時,也要有充分的準備、腳踏實地的奮斗與堅守,這樣心理暗示才會成為同學們前行路上強有力的“輔助”,助力同學們成為更好的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