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欠薪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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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薪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預案篇一
為進一步加強學校食品配送管理,確保飲食的安全衛生和營養,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食品藥品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加強秋冬季學校食品安全和傳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浙江省教育廳關于進一步加強中小學食堂管理工作的意見》(浙教計〔20xx〕2號)的要求,現就進一步加強學校食品配送管理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國家新修訂實施的《食品安全法》,對學校食品安全管理和責任追究進行了明確規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切實履行監管職責,加強協作,從嚴管理。各地教育行政部門要切實負起食品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責任。要嚴格把好學校食堂準入關,九年制義務教育中小學校和幼兒園的食堂經營服務原則上不得對外承包,要自主經營。采取托管服務的學校食堂,須嚴格企業準入資格要求,通過公開招標等方式,競爭擇優。中標單位負責食堂的日常管理,使用學校的場所和固定設備為學校師生提供餐飲服務。部分不具備舉辦食堂條件的學校,由當地教育行政部門統一組織招投標,確定有食品生產經營許可的餐飲配送企業服務。凡實行托管服務和餐飲配送等外包服務的學校,必須嚴格準入標準,簽訂規范合同,明確雙方權益和責任,合理確定服務期限,對衛生、質量、價格、利益空間等載明實質性條款。各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指導學校制定準入要求,并加強管理。
各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把集體用餐配送單位食品安全工作作為重點監管目標,加大指導和檢查力度,增加監督檢查頻次,督促企業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對集體用餐配送單位加工制作、分餐配送全過程、全鏈條進行監管,確保各環節食品安全風險可控;對不符合餐飲許可條件的,要依法撤銷《餐飲服務許可證》;對設施、條件等達不到要求的,要督促整改到位,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的,要依法進行查處,并通報教育行政部門。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要加大對配送食品的監督,一般應一個月一次進行評估和記錄,及時了解食品口感、學生反映等,并將有關信息匯總反饋。
學校食品安全管理實行學校法人負責制,校長是第一責任人,對學校食堂管理工作負總責。學校要建立學校食堂管理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學校食堂工作的衛生安全與質量管理。對食品配送企業提供的產品,學校應當按照合同要求認真進行查驗,發現存在問題的,要及時研究應對措施,防止不合格食品進入學校。要完善校內民主監督機制,成立校膳管會,由學生代表、學生家長代表、工會干部、教師代表等人員組成,行使對食堂及送餐的檢查、監督、評議等職能。要加強學校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對機制建設,建立并完善學校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預案,細化人員救治、危害控制、事故調查、善后處理、輿情應對等具體方案,并組織演練,確保安全。
各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應建立和完善食物中毒事故信息通報、報告制度,及時將學校食品配送單位經營許可情況、日常監督檢查結果、違法行為查處情況等向教育行政部門通報,重要情況應會同教育行政部門向當地政府或上級監管部門報告。要暢通社會投訴渠道,形成學生、家長及社會各界關心與支持學校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圍。要重視和認真及時處理學生、家長及社會反映的學校食堂食品安全問題。
近期各地要組織開展一次學校食品安全檢查,重點檢查學校托管食堂、食品配送企業招標及合同簽訂備案情況、食品配送企業食品安全情況、學校平時監管情況等。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要及時進行梳理總結,并做好整改。同時要重視學校食堂建設,把學校食堂建設納入中小學校舍安全工程等建設工程,嚴格按照食品安全管理有關要求,設置食品原料處理、食品加工、貯存等場所,配備相應的冷藏、清洗消毒、防蠅防鼠、洗手等設備或設施,改善食堂衛生條件。對配送食品所需的.器具、存放設施、保管場所一并納入條件改善計劃,最大限度地消除食品安全隱患,確保學校食品安全。
欠薪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預案篇二
食品安全突發事件一般表現為集體食物中毒,為了及時處理和控制食物中毒事故,保障本園幼兒及教職工的.身體健康,特制定本預案預案。
長:官偉麗 副組長: 穆春燕
成 員:王小平 張俊杰 何波
當共同就餐人員在就餐后的一段時間內同時出現惡心,嘔吐、腹瀉、腹痛等癥狀時應懷疑食物中毒。此時,第一發現人應立即向學校食物中毒領導小組組長報告,組長在接到報告后,應立即向當地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報告,并通知領導小組成員立即到崗,部署各項就治及處理工作。
1.組織搶救工作由負責人立即聯系醫療單位,及時向醫院運送患者進行救治
2.幼兒園保健醫生做好食物中毒事件的專項登記工作,其內容包括:班級、人數、姓名、發病日期、主要癥狀、處理情況等,并積極協助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做好調查工作,以利于有關部門采取措施、組織搶救、調查分析中毒原則和預防方法。若懷疑為投毒事件,應立即向公安部門報案。由保健醫生負責向部門報告。
3.由園長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說明事故的經過及嚴重程度,必要時請求支援;
4.現場的封閉保護。發生中毒的食堂應立即封閉,任何人不得進入。保護好現場和可疑食物,吃剩的食物不要急于倒掉,食品用工具、容器、餐具等不要急于沖洗,對病人的排泄物(嘔吐物、大便)要保留,以便食品藥品監管部門采樣檢驗,為確定食物中毒提供可靠的情況。
5.在查明情況之前對可疑食物、水源應立即停止食用。查明情況后,對確定的引起食物中毒的食品,應按規定進行處理。
6.在查明情況之前對可疑食物、水源應立即停止食用。查明情況后,對確定的引起食物中毒的食品,應按規定進行處理。
欠薪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預案篇三
處置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為切實做好業主單位的安全防范工作,我司根據業主單位的生產、工作情況,在發生火災、爆炸、地震、鬧事等突發事件時,為保護業主戶單位和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最大程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特制定如下處置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一、組織領導
成立處置突發事件領導小組。以業主單位行政后勤或保衛部門負責人為總指揮、我司現場經理為副指揮、保安隊長為現場指揮、備勤保安員為主要成員的處置突發事件領導小組。在發生火災、爆炸、地震、鬧事等突發事件時,根據此預案,及時有序的組織保安人員,協同公安、消防、120等部門,負責實施處置突發事件的具體工作。
二、工作任務
全體保安人員在處置突發事件工作中,要始終貫徹“預防為主,防處結合”的原則。明確處突工作的任務和責任人,有針對性的經常組織保安人員進行處突演練,提高處置突發事件的可操作性和實效性,不斷提高處突能力,積極做好相關防范工作,保障業主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三、工作措施
保安隊伍是處置突發事件的主要力量,具體負責對突發事件的防范處置工作。因此,保安人員要認真履行職責,嚴密安全防范,不斷提高保安人員的專業技能和處突意識,不斷完善安全措施和應急預案。
1、人司積極組織保安人員學習相關的防火、防爆、反恐和防地震等處突知識,使保安人員熟悉業主單位環境,對業主單位的消防、防爆器材位置以及安全防火通道了如指掌。確保一旦發生突發事件,能夠迅速及時的到達突發事件現場,引導和疏散危險區域的人員、車輛。
2、保安小隊隊長要定期對業主單位進行防火、防爆、防盜等方面的安全大檢查,并根據檢查過程中發現和存在的安全隱患制定出相應的防范措施。并及時上報業主單位,要求其盡快加以解決。
當接到處置突發事件報告后,保安小隊隊長應立即向業主單位和保安公司匯報,并組織在崗和備勤保安員,攜帶防火、防爆等器材,第一時間迅速趕到事發現場,根據分工進行報警、搶救、疏散、警戒等工作。
1、及時報警報案。當執勤保安員發現火災、爆炸和地震等緊急情況時,要根據事故現場實際情況立即向公司、業主單位和當地警方、消防等有關部門報告。報告的內容包括突發事故的時間、地點、有無人員傷亡、貴重物品財產有無損壞情況等。2、緊急出動人員。當接到突發事件報告后,由公司處突副總指揮(保安公司主管領導或大隊長)安排一組保安人員及時趕到事發現場,協同公安、消防、業主單位負責人進行緊急疏散人員、搶救傷員和貴重物品物資的保護、看守、轉移等工作。3、進行現場撲救。由副總指揮安排一組保安人員對突發事件現場立即進行撲救,防止事態的進一步擴大,并負責現場貴重物品物資和易燃易爆物品的轉移、隔離、看護等工作。對受傷人員進行初步的前期救治,安排無關人員撤離等。
1、所有保安人員在處置突發事件過程中服從命令,聽從指揮,全力搶救客戶財產,全力保護人民生民財產安全。
2、各組人員要聽從現場總指揮或副總指揮的統一指揮和調遣,攜帶相應的防護裝置和處置器材按分工進入事發現場進行具體處置。參與處突人員不得相互推諉或臨陣脫逃。
3、處突現場總指揮或副總指揮在處突工作指揮中,要根據突發事件現場情況和保安隊伍人數,合理調整處突力量,做到合理統籌、及時有效、有條不紊。
4、在處置突發事件時,保安人員既要發揚不怕艱苦、機智勇敢、無私奉獻的 5、無畏精神,又要做好自身的防護工作,按要求佩戴好防護器材,盡量避免不必要的受傷。
附件:《處置一般性突發事件的具體應急措施》。
處置一般性突發事件的具體應急措施
一、突發火災事件的應急措施:
1、保安或單位內任何人發現火災突發事件,應立即向值班領導報告,并通知值班人員發出火警警報。值班領導應馬上趕往現場指揮工作。
2、根據火勢大小,視情可撥打“119”請求支援,并向有關專業人員說明起火的詳細位置及起因。
3、值班領導和保安班長應在最短時間內組織義務消防員和保安立即趕到火災現場集結待命組織撲救;另外應對有關人員進行疏散撤離現場,確保每個人員的生命安全。
4、義務消防隊員各司其職,立即組織人員滅火,絕不可隨意處理和拖延時間。
二、突發爆炸物、可疑爆炸物和違禁物品的應急措施:
1、發現可疑人物攜帶物品時,保安和全體人員有權阻止進入,同時匯報值班領導。
2、保安人員檢查發現或接到各類可疑物品時,要立即向值班領導報告,并留守現場,圍起隔離帶,阻止任何人接近可疑物品。
3、初步確認為可疑爆炸物品時,立即組織各層人員進行疏散,并設置臨時警戒線,任何人員不得擅自入內,經值班領導同意撥打“110”報警。
4、對危險品和違法物品攜帶者一經發現,立即扣留,并帶到有關部門進行調查,禁止其離開,待公安人員到現場后進行調查。
5、公安人員到現場后,協助公安人員排除爆炸隱患,積極配合調查。 6、如果爆炸已經發生,保安人員和值班領導、義務消防隊員要立即趕到現場進行搶救,協助運送傷員,穩定人員情緒,保護好現場,有秩序的開展疏散工作。防止肇事者在公共場所散布不滿和制造恐慌。
7、各級相關人員要積極配合領導及公安機關進行案件調查。
三、搶劫案件的應急措施:
1、當發生搶劫案件時,如劫匪持有武器(指槍械),在場員工應避免與匪徒發生正面沖突,保持鎮靜,并觀察匪徒的面貌、身型、衣著、發型及口音等任何特征。如劫匪未持有武器且有足夠人手可以制服匪徒時,則等待適當機會將其擒獲交與警方,但決不可草率從事以免造成不必要的傷亡,待適當時機時按指示向“110”報警。2、如劫匪乘車逃離現場,應記下其車牌號碼、顏色、車款或牌子等,并記清人數。同時可以用通訊工具向110報告方位和地點,以便警方組織力量設卡攔截。3、保護好現場。劫匪遺留的兇器、作案工具等不要用手觸摸。劃出警戒范圍,不要讓無關人員進入現場。
4、如現場在交通要道、公共場所等人多擁擠處劫匪留下的物證,應一一收拾起來用塑料袋裝好,交給警方處理。
6、如有傷者,要立即送往醫院救治,并報告公安機關。 四、斗毆事件的應急措施:
1、當單位內發生斗毆時,應立即制止勸阻及勸散圍觀人群。
2、如雙方不聽制止,事態繼續發展,場面難以控制時,應迅速報告公安機關及知會相關部門人員。保安員應迅速到場戒備,防止損壞單位物品。
3、如單位物品有損壞,則應將毆斗者截留,要求賠償。如有傷者則予以急救后交警方處理。現場須保持原狀以便警方勘查,并協助警方辯認肇事者。4、如斗毆者乘車逃離,應記下車牌號碼、顏色、車型及人數等特征。5、協助警方勘查打斗現場,收繳各種打架斗毆工具。五、食物中毒事件的應急措施:
在單位如發現任何人士有中毒情形,無論是誤服或故意服毒,除立即報警外,還需采以下措施:
(1)、撥打急救中心電話“120”呼救,如醫務人員沒有及時趕來,中毒者有生命危險,要將中毒者送附近醫院搶救,并通知中毒者的單位或親友。
(2)、保護中毒者所在現場,不要讓任何人觸摸有毒或可疑有毒的物品(如:藥物、容器、飲品及食物、嘔吐物等)。
(3)、安排好所需事情以便警車和救護車到達能及時離開。
(4)、防止閑雜人員圍觀。
(5)、發現投毒者或可疑人員,立即滯留,交警方處理。六、突發盜竊事件的應急措施:
1、值班保安或工作人員發現盜竊分子正在作案,應立即通知各個出入口,值班保安組織人員包圍犯罪嫌疑人,爭取當場抓獲,連同作案工具、贓物一并送交公安機關處理,在現場有受害人的要一起到公安機關配合破案。
2、發現盜竊現場,盜竊分子已逃離現場的,要保護好現場,通知相關領導組織人員從外圍包圍現場所有出入口,監控值班人員重點監控各主要出入口,并匯報給值班領導并組織人員對現場附近嚴格清查。
3、保安接到報警鈴聲立即封鎖大門,并對出入人員嚴格檢查,對可疑攜帶盜竊物品的人員暫請對方滯留在值班室,并立即報告值班領導,請求報警,請警方進行盤查。
4、保護作案現場,不能讓任何人觸模現場痕跡和移動現場的物品,經請示值班領導應立即報告公安機關,聽從公安人員處理。 七、執勤中遇到不聽勸阻的應急措施:
保安在執勤過程中,如遇到強行進入不準隨意進入的區域、在不準停車的地方停車等,可采取如下處置方法:
1、處理問題時先敬禮、態度和藹、說話和氣、耐心解釋、以理服人。 2、對不聽勸阻者,盡量想辦法查清其姓名或單位,如實記錄下來及時向領導匯報。
3、一般情況可由保安人員進行核對,核對無誤后告之其我單位的相關制度,請其今后配合工作。
4、發生糾紛時,保安員一定要冷靜,避免爭吵,不能和對方發生任何沖突和過激行為。
5、若遇到個別人員蠻橫無理,打罵保安人員,可立即通知上級主管領導,由上級領導同此人共同協商妥善處理,若情節嚴重,應立即報告公安機關依法處理。 6、保安人員遇到上述情況嚴禁動手打架,本著以理服人的原則妥善處理。八、突發醉酒滋事或精神病人的應急措施:
醉酒者或精神病人失去了正常的理智,有些處于不能自控的狀態,很容易造成傷害,執勤人員應按如下方法處理。
1、進行勸阻或阻攔,讓其離開管轄區域。
2、如果熟悉或認識醉酒者或精神病人,應設法立即通知其工作單位,請他們派人領回,并采取控制和監護措施。
3、若醉酒者或精神病人有危害社會安全的行為,可將其強制送交公安部門,處理過程中注意保護自己。
九、對突發性停電、停水事件的應急措施:
1、保安和單位內任何人員接到突然停電、停水的消息后第一時間通知有關領導和維修電工。
2、維修電工查明停電、停水原因后,根據情況的不同,向值班領導匯報停電、停水原因。
3、維修電工查明原因后,應在最短時間內趕到現場對電路、水管等相關設備進行搶修。
4、電路、水管檢修完成后,要及時送電或送水,如有特殊原因需要延長時間,應再次通知用電或用水單位,并抓緊解決。
5、恢復使用后,要檢查所有設備是否完好,同時發布已恢復使用通知。
永安天立保安服務有限公司
2024年4月
欠薪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預案篇四
第一條為迅速、有效地處置突發事件,并盡早予以防范,確保檔案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及其《實施細則》,省、寧波市《檔案工作條例》和市委、市政府及市檔案局的相關要求,結合本局檔案管理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第二條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是指可能危及檔案安全的汛期警報、火災警報、防盜保密事件等處理與防范措施,以期及時地組織人員,保證檔案安全的活動。
第三條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應堅持統一領導,分工負責,立足防范,分級指導相結合的原則。
第四條凡涉及突發事件的部門和個人,均應遵守本預案中的有關規定。
第二章事件報告
第五條一旦發生事件預警,應立即向責任處辦公室領導報告,同時向主管領導通報。
第六條主管領導和責任處室領導應按照已發生、可能發生之事件性質和等級,趕赴現場,組織處理。必要時,應迅速報告局領導和上級業務主管部門。
第三章應急處置
第七條本級檔案庫房為特級應急處置的區域;計算機中心和其它檔案保管場所為一級應急處置的區域;檔案查閱利用室為三級應急處置的區域。
第八條各級區域應急處置以本級為主,并視情況請求市公安、消防中心等部門支持。
第九條突發事件發生時,建立以局長為總指揮、業務分管局長具體抓落實和思想發動、其他中層以上領導協作配合的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負責做好組織、協調和指揮處置突發事件的工作。具體名單如下:
總指揮:戴時鑫
現場指揮:余為群
協調:邢良波
成員:鄔益良、鮑廣瑋、葛天威、王燕萍
第十條承擔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的科室職責:
(一)檔案管理員應按檔案存放區域等級依次指導處置:汛警期查漏防潮,發生期不間斷監控排查,危險期按要求立即組織力量把特級區域的檔案向高位轉移。火警期應迅速告知庫區人員撤至安全區域;盜竊泄密發生期應立即控制和保護現場,禁止一切人員進入,同時報告主管領導和公安部門查勘;重大突發事件預警期應做好珍貴和保密檔案撤離準備,發生期應視上級要求和現實需要,指導處置人員搬運至設定區域。
(二)管理員在汛警期作好通氣排濕、設備設施的運行檢查,確保設備設施的正常運作,危險期按要求組織力量把計算機、貴重設備向安全場所轉移;火警期在報119火警的同時,報告安全領導小組,并迅速組織義務消防隊員按消防應急預案的規定程序實施處置。
(三)辦公室應在汛警期及時了解汛警情況,向主管領導和有關科室通報,并協助做好止漏防潮工作,發生期應按主管領導要求和現實需要通知人員到位;火警、失竊泄密發生期應及時掌握信息,協助做好聯絡工作;整體重大突發事件預警期應落實搬運裝具、車輛和場地以應急需,發生期當按上級要求和現實需要,保障后勤到位和信息溝通。
(四)其它科室應按領導指派協助處置。
第四章獎勵懲戒
第十一條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中作出顯著成績的,應報由市有關部門給予表彰獎勵。
第十二條因參加應急處置致傷殘或犧牲人員之善后事項按照國家有關因公(工)受傷致殘或犧牲的規定辦理。
第十三條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中,因玩忽職守等問題,造成嚴重后果的;對借故逃避或拒不執行處置命令的,應按照相關法律和規章對責任人員予以行政處罰;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欠薪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預案篇五
1.1編制目的及依據
為了快速、有效地處理電力建設過程中發生的施工機械設備事故,最大程度地減少人員傷亡、經濟損失和供電影響,維護員工人身安全和社會穩定,根據《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預防與應急處理規定》、《河南省電力公司重特大人身傷亡事故應急預案》,并結合公司實際制定本預案。
1.2適用范圍
1.2.1本預案適用于xx市供電有限責任公司應對和處理電力建設過程中發生的重特大施工機械設備事故,施工機械設備原因引起的機械設備損失、人員傷亡或其它災害造成機械設備損失。
1.2.2本預案用于指導和規范xx市供電有限責任公司各基建施工部門制定重特大施工機械設備事故應急預案。各部門應參照本預案框架的內容和要求,制定本部門的重特大施工機械設備事故應急預案。
1.3工作原則
1.3.1以人為本,健全機制。要把保障員工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作為應急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最大限度地減少施工機械設備事故造成的機械設備損失、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
1.3.2以防為主,防救結合。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突出事故預防工作。單元目標預案要由事故的預防和事故發生后的控制兩個方面構成,明確相關人員的責任制,做到以防為主,防救結合。
1.3.3預防為主,常備不懈。要經常性地做好應對電力建設過程中的重特大施工機械設備事故的思想準備、預案準備、機制準備和工作準備,加強培訓和演練,注重資源整合與兼容,充分利用現有資源,做到預防為主,常備不懈。
1.3.4自救為主,反應迅速。明確各有關部門的職責和權限,主動配合、密切協同、形成合力。確保重特大施工機械設備事故信息及時準確傳遞,充分依靠和發揮各應急專業隊伍在處置生產安全事件中的突擊隊作用,并利用外部一切可利用資源,做到自救為主,反應靈敏迅速。
1.3.5統一指揮,分級管理。在公司電力建設事故應急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組織開展事故預防、事故處理、事故搶險、應急救援、維護穩定、恢復生產等各項應急救援工作,應急救援辦公室統一領導公司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和處理工作,做到統一領導、統一指揮、分工協作、措施果斷。
2.1大型施工機械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2.2主要職責為:
(4)指揮協調重特大施工機械設備事故應急處理預案的實施;
(5)報道、通報和發布公司重特大施工機械設備事故的進展情況。
發生以下情況之一者定為重特大機械設備事故:
3.1重大機械設備事故:直接經濟損失150~1000萬元以下的事故或經濟損失不足以數額30天內不能修復或原機械設備修復后不能達到原來銘牌出力的安全水平的事故。
3.2特大機械設備事故: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及以上的事故。
3.3.機械設備事故的直接經濟損失不足上述規定,但事故性質惡劣,造成嚴重社會影響的,也可定為重大機構設備事故或特大機構設備事故。
3.4職工從事與電力建設有關工作過程中因施工機械故障發生的人身傷亡。
4.1因施工機械故障發生人身傷亡事故,事故單位主要負責人應當立即組織救援,并立即報告公司突發事件應急辦公室和公司安全監察部。
4.2公司突發事件應急辦公室、安全監察部接到事故報告后,立即報告公司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啟動本預案,做好指揮、領導工作。
4.3事故發生后,突發應急領導小組組長或副組長趕赴事故現場進行現場指揮,成立現場指揮部,批準現場救援方案,組織現場搶救。
現場指揮部設綜合協調組、安全保衛組、新聞報道組、后勤保障組、事故調查組、善后處理組,具體承擔事故應急處理工作。
4.4現場救援處置
現場指揮部負責事故現場應急處置和搶險救援以及善后處理的組織指揮工作。總指揮是處置因施工機械故障造成的人身重傷及以上人身事故、重大機械設備損失及電力設備損失的組織者和指揮者,負責組織、指揮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現場指揮部應迅速了解、掌握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情況,涉及或影響范圍,已采取的措施和事故發展趨勢等;迅速制定事故處置方案并組織指揮實施;及時將現場情況向公司報告,必要時提請公司申請社會支持與援助;妥善處理現場新聞報道事宜;組織、配合開展事故調查,組織善后處理工作。
綜合協調組:由行政工作部及安全監察部負責,承接人身傷亡事故和重大機械設備損失及電力設備損失的報告;協調各專業組的應急處理工作;協調社會支持與援助;及時向公司領導和有關政府部門報告事故應急處理進展情況;落實上級關于事故應急處理的指示和批示。
安全保衛組:由保衛部負責,協調組織對事故現場及周邊地區和道路進行管理、控制,組織人員有序疏散。
新聞報道組:由政治工作部負責,組織事故應急處置和搶險救援的新聞報道工作。
后勤保障組:由物流分中心及生活服務中心負責,組織協調有關部門,落實運輸保障和物資保障工作。
事故調查組:由安全監察部負責,配合有關政府部門對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善后處理組:指揮部責成有關部門負責,處理傷亡人員的善后工作。
5.1技術保障
5.1.1現場事故發生后,在現場的其他工作人員,應在班組安全員或受過緊急救護培訓人員的帶領下,組成現場臨時急救小組,立即地開展現場緊急救護工作,并及時向有關醫療部門報告,請求急救醫療支援。
5.1.2現場發生施工機械設備事故、施工機械故障造成的人身重傷及以上人身事故和緊急情況后應按照應急預案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及時搶救人員和財產,并保護好事故現場。
5.1.3公司應定期組織有針對性的反事故演習,落實人身事故處理預案的有關要求。
5.2裝備保障
5.2.1公司保證事故應急經費的投入,做好救援物資的儲備和管理工作。
5.2.2應急處理辦公室應統一掌握全公司大型施工機具的分布情況及狀況,并能夠隨時調用。如作業車輛、起吊設備、越野車輛等機具。
5.3人員保障
加強應急處理隊伍建設和人員技能培訓,通過模擬演練等手段提高各類人員的應急處理能力和救護技能。
重特大施工機械設備事故后,公司應及時組織有關單位和部門認真研究事故發生機理,分析事故發展過程,吸取事故教訓,提出具體措施,進一步完善和改進應急預案。
7.1重特大施工機械設備事故發生后,本預案與同時發生的其他事故專項預案同時啟動。
7.2公司各單位應根據本預案制定實施方案。
7.3本預案由公司生產技術部負責解釋。
欠薪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預案篇六
為全面貫徹落實省環保局應急工作措施要求,確保在本轄區內發生環境污染事故和突發事件時能夠快速響應,有序行動,高效處置,降低危害,實現保護公眾、保護環境的目的,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和省、市環保局有關指示要求,制定黃山區環境污染事故和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預案。
(一)負責對本轄區內突發環境污染事件,污染源或危險廢物的鑒別鑒定,進一步核實污染物的性質。
(二)判定環境污染危害范圍,提出區域隔離、人員撤離及其他防護建議。
(三)參與對污染區域、水域、建筑物表面等消除去污及對染有生物粘劑、化學毒劑的物品和其它危險廢物的善后處理與處置。
(四)完成市環保局應急預案賦予的其他任務。
(一)接到環境污染事故和突發事件通知時,立即通知應急人員,指定集結地點,明確集結時限(20分鐘以內),明確相關要求,展開應急準備工作。
(二)視具體情況報告有關領導,通知相關部門。
受領應急任務內容:1、事件的基本情況;2、本單位的基本任務;3、可能得到的支援及協同規定;4、向上級部門報告情況和通知相關部門。
在分析判斷情況的基礎上,應結合預案、應急任務和實際情況,定下執行應急任務的行動計劃。應急器材、設備、任務、處置方法及應急人員防護等措施。
(一)協同監測應急小組采取應急監測,接收應急監測有關數據;
(二)對污染源進行定性的鑒別鑒定,準確判定污染源的種類、性質、規模;
(三)向上級部門報告鑒別鑒定結果,并提出處置建議。
(四)根據污染源的種類和性質以及應急監測數據,對污染或危害范圍作出概略判定,及時提出人員撤離及防護建議。
(五)根據污染源種類、性質、污染范圍,組織實施消除相應污染。
(六)認定污染類別,選擇處理方法,對污染危害進行最終徹底處置。
(七)及時上報各類污染信息,發生較、特大突發事故是地,及時請求社會救助。
(一)組織人員返回,維護、保養應急設備。
(二)指導有關部門及事故單位查出原因,防止類似問題的重復發生。
(三)進行應急工作總結,編制應急總結報告,上報應急工作情況;
(四)做好器材、車輛、通信設備、醫療及生活的應急保障。
(一)設定應急投訴報告電話:xxxxxx
(二)應急領導小組
成立黃山區突發環境污染事故應急領導小組,統一指導環境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
應急領導小組組長由環保局組長擔任,小組辦公室由環保局副局長及各科主要負責人組成,小組成員為環保局及科、站這到所有成員。
欠薪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預案篇七
1、目的社會穩定事關國家的長治久安,而企業的穩定是全社會穩定的重要方面。我司高度重視穩定工作,以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突出重點,狠抓落實,妥善處理了偶發的外安全事故,保證了公司正常的生產和工作秩序,維護了社會的穩定。公司的穩定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也積累了一定的經驗。但是,隨著國際國內形勢的發展變化,一方面,我國在物質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建設等各個方面都取得了巨大的成就,另一方面,由于各種原因,還存在著不少容易引起不穩定的因素。因此,居安思危,警鐘長鳴,為不斷提高公司處理突發事件的能力,做到應對及時、處置得當,把損失和不良影響降低到最低程度,根據中央以及省市有關文件精神,借鑒其他企業的成功經驗,從公司的實際情況出發,特制定我司應對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預案。
2、適用范圍
本預案僅適用本公司
3、組織領導
為加強對處置突發事件的領導,公司成立處置突發事件的領導小組,由公司領導及相關部門負責人組成。具體組成為:
3.1領導小組:組長由公司主要領導擔任;副組長由公司副總級和主管領導擔任;成員由相關部門負責人組成。
3.2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分管安全工作的公司領導擔任,成員由黨群工會、安全保衛部、人力資源部、后勤保障部、倉儲運輸部、企業管理部、公司辦公室、動力設備部、各車間等部門負責人組成。
4、各職能部門職責
公司各職能部門在突發事件即將發生或已經發生時,必須按以下分工做好工作。
4.1黨群辦、工會:
4.1.1 組織各部門的政治穩定工作及突發事件的處置;
4.1.4 根據不同事件的類型和上級的指示,負責來司采訪者的接待或勸阻;
4.1.5 保證提供有針對性的宣傳材料,機動靈活的宣傳工具和器材;主動與新聞媒體聯絡,堅持正面報導公司的情況,防止誤導。
4.1.7 組織動員各級黨員領導干部和廣大共產黨員充分發揮在穩定工作中的核心和骨干作用。
4.1.8 組織公司有關部門配合公安機關對公開練功、外出滋事、進京上訪等“法輪功”違法人員,依法采取相應緊急措施。
4.1.9 組織相關部門人員穩定職工情緒,做好職工思想工作。
4.2 公司辦公室:
4.2.1 負責組織全司綜合值班;
4.2.2 負責匯總各方面的情況、信息,統一上報下達;
4.2.3 負責對器材、物資的準備調用和上級來人的接待;
4.負責收集相關信息供領導參考。
4.3 各部門(車間):
4.3.3 一旦發生突發事件,各部門、車間領導和班組長在第一時間趕赴現場,深入員工,旗幟鮮明,堅持原則地做好工作,制止和平息事態。
4.3.5 與員工相關的事態平息后,認真負責作好善后工作;
4.4 企業管理部
信息中心要切實做好公司內部網的日常安全維護工作,加強對公司網的監控,及時收集、分析、處理網上信息,并報有關領導;要指派專人實施24小時網絡監控,并及時向上級部門匯報網絡信息動態;在公司網受到敵對勢力的破壞性攻擊或上級部門提出明確要求以及其他確有必要的“特殊時 期”。可報領導小組同意后,對公司網實施臨時關閉。無論何時,一旦發現公司網上的有害信息立即進行備份、刪除,并及時報告公司兩辦和安全保衛部。
4.5 計劃財務部、倉儲運輸部:
4.5.1 準備好公司處置各類突發事件所需經費,由公司準備金中支出;
4.5.2 建立公司處置各類突發事件必備物資儲備庫,一旦緊急啟動,即可投入使用。
4.5.3 保證應急車輛隨時調用。
4.6 設備動力部:
4.6.1 保證水、電、氣的正常供應;
4.6.3 保證公司各重要設備的安全警戒,加強值班檢查,防盜、防人為破壞;
4.7 后勤保障部
4.7.1 加強食堂管理、保證食品衛生,防止中毒事件發生;
4.7.2 負責職工住宅區的治安防范、防火、防盜、防疫、防震、防毒等工作:
4.7.3 各種疫情發生后,立即上報有關部門,并按疫情處理程序和規定做好相關工作。
4.8 安全保衛部:
4.8.1 加強管理,嚴格門衛、保衛制度。做好公司內及重點部位巡邏守衛工作;
4.8.2 通過各種渠道掌握公司政治動態信息,并及時向公司領導和上級機關報告;
4.8.3 與公安、國安機關保持聯系,獲取公司外信息;
4.8.5 檢查督促各機密要害部位加強值班和警戒,確保要害部位安全;
4.8.6 做好公司領導的安全保衛工作。
5、突發事件的處置原則和方法
5.1 處置原則:
5.1.1 旗幟鮮明、態度堅決、行動果斷,把事態控制在公司內,消滅在萌茅狀態;
5.1.2 以各部室、車間為基礎,各自包干負責管好本單位人員;
5.2.3 應急狀態由處置突發事件辦公室提出建議;公司處置突發事件領導小組組長批準即發布實行。
5.3 情況上報程序:
現場人員——相關科室負責人——分管領導——重大突發事件防范和處理領導小組——上級主管部門和所在地有關部門。特殊情況下可越級上報。
5.4 時間要求:
5.4.1 公司內發生重大突發事件,安全保衛人員應在5—10分鐘內到現場,有關人員、相關負責人和分管領導、應在10—15分鐘內趕赴現場,30分鐘內(特殊情況不超過1小時)應向上級主管部門匯報,同時向管轄地有關部門通報情況,尋求配合和支持。
5.4.2 公司外發生與公司有關的重大突發事件,有關人員、相關負責人和分管領導應在知道情況后立即前往事發地點,不得延誤。
5.5 工作要求:
5.5.1 控制事態、消除恐慌、緩和情緒、解決問題、做好相關人員的思想工作和穩定工作。
5.5.2 本著有利于事件處理的原則主動做好引導媒體輿論的工作,把損失和不良影響降低到最低程度。
5.5.3 在處理重大突發事件的過程中,對各種可能出現的問題要有充分的估計,處理方案要周密,辦法要具體,措施要得力。要積極主動尋求事發所在地有關部門的配合和支持。
5.5.4 要保證信息暢通,及時準確通報并公布相關情況,要按規定立即上報有關部門,不得遲報、漏報、瞞報。
5.5.5 做好對事件處理的善后工作和跟蹤工作,要及時認真深入分析事件產生的原因,采取針對性的辦法和措施解決引發事件的各種問題和矛盾。
5.5.6 要認真
總結
處理突發事件的經驗教訓,形成書面材料報公司領導小組,公司領導小組按要求向上級主管部門匯報并向轄區有關部門通報事件的處理情況。5.6 處置方法:
5.6.6 公司內非法集會一一采取適當方式制止進行,及時掌握和追究發起人;
5.6.10 公司外發生與公司有關的重大突發事件,按“股份有限公司突發事件應急預
案”處置。
6、做好物質準備,保障預案的實施
各部門要做好處置突發事件的應急車輛、通訊工具、滅火器材、醫藥器材、攝影器材等物質準備工作,隨時保持良好狀態備用,以應急需。
欠薪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預案篇八
為加強行政機關應急處置工作,提高應對突發事件的.處置能力,形成防范嚴密到位、處置快捷高效的應急管理工作機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和市政府《關于加強基層應急管理工作意見的通知》精神,結合北京市商業法規監督檢查辦公室(以下簡稱執法辦)工作實際,制定本預案。
執法辦在辦公區域內,發生火災事故、群體上訪、斗毆、盜竊以及重大自然災害等,造成(或可能造成)工作人員傷害、財產損失的突發事件時,及時啟動應急預案,采取措施,控制和最大限度減少突發事件造成的危害,保障工作人員生命及財產安全、維護工作秩序和社會穩定。
以預防為主,常備不懈為方針,貫徹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反映及時、措施果斷,職責明確、加強合作為處置突發事件的總體原則。
執法辦成立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小組(以下簡稱工作小組)。工作小組在上級應急處置工作組領導下開展工作。
(一)組織機構
工作小組組長由執法辦主任擔任,副組長由副主任擔任,成員為各科負責人。
工作小組下設辦公室,綜合科科長兼任辦公室主任。
(二)職責劃分
1、組長職責:
(1)領導工作小組工作,負責應急處置工作體系建設,預案啟動、終止和現場指揮。
(2)負責與上級應急處置工作組,局機關有關處室的協調,組織力量處置在辦公區域內發生的突發事件。
(3)定期召開會議研究分析有關突發事件的信息,檢查、督導預案的執行。
2、副組長職責:
(1)協助組長進行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2)領導分管工作內涉及突發事件有關的信息報送、原因分析、事件隱患排查等工作,有針對性地提出工作建議。
(3)檢查分管工作內應急預案的執行情況。
(4)完成上級領導和組長交辦的其他事項。
3、成員職責:
(1)落實上級領導和工作小組作出的方案、決定。
(2)根據職責分工,帶領本科人員完成預定任務,并配合其他科完成相關工作。
(3)教育培養本科人員樹立預防為主、常備不懈的安全防范意識,及時消除各種安全隱患。
(4)組織落實工作小組交辦的其他事項。
4、辦公室職責:
(1)落實上級領導和工作小組作出的方案、決定。
(2)及時修訂執法辦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預案、并報工作小組研究決定。
(3)收集、綜合分析有關突發事件的信息,有針對性地提出工作建議。
(4)負責執法辦人員應急安全教育和演練工作。
(5)向上級工作組匯報預案的執行情況,報送相關信息。
(6)完成上級領導和工作小組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機構設置
1、救援工作組由執法辦一科、二科人員組成,分管領導為組長;負責組織搶險救援、控制事態發展。
2、疏散救護組由執法辦三科人員組成,分管領導為組長;負責組織疏散人員、救護傷員。
3、信息工作組由執法辦法制科人員組成,分管領導為組長;負責信息收集、報送、通知和聯絡。
4、后勤保障組由執法辦綜合科、財務科人員組成,綜合科科長為組長;負責應急物資準備、檢查樓內供電設施安全、提供車輛保障等工作。
5、安全保衛組由新轉業到執法辦工作崗位上的同志組成,辦公室主任兼組長,負責維護現場秩序和控制事態發展。
6、事故調查組由執法辦書記負責,有關人員參加,處置結束后做好事件的調查、分析、處理等工作。
(一)當可能發生或者已經發生突發事件時,現場工作人員要在第一時間向工作小組辦公室報告。辦公室接報告后,要在第一時間向工作小組組長報告。
(二)突發事件發生時,工作小組要在第一時間向上級應急處置工作組報告。報告內容包括:事件發生的經過、原因初步分析、現場已采取的措施、現場指揮人以及聯系方式、電話等。
(三)事件發生后24小時內,要將事件發生的詳細情況書面上報上級應急處置工作組。
(一)火災事故
1、工作人員無論何時發現火情后,除立即報告工作小組外,要立即使用現場的消防器材滅火。
2、確認發生火災后,立即向“119”報警,并通知辦公樓內物業管理人員。
3、工作小組組長下達啟動預案指令,組織工作人員按照職責分工立即趕往火災現場進行滅火。
4、處置措施:
(1)救援工作組人員負責切斷電源,使用滅火器、消防栓等滅火工具,及時撲滅初期火災,如火勢已大,在保證人員安全情況下,盡力控制火勢的蔓延。
(2)疏散救護組、后勤保障組人員在控制火勢的前提下,盡力搶救重要物品,如:現金、帳簿、人事及業務檔案。在火勢無法控制情況下,組織人員迅速撤離。
(3)信息工作組人員負責通知、聯絡,指派專人引導消防車和消防隊員快速進入火災現場,并隨時向上級應急處置工作組報告火災情況。
(4)辦公樓內所有執法辦工作人員聽到或得知火警后,要服從命令,聽從指揮。如火災現場有被困人員,要利用濕毛巾、衣物等紡織物品捂住口鼻,尋找就近安全出口,迅速離開火災現場,撤離到安全地帶。
(5)火災撲救后,組織相關人員保護好火災現場,協助有關部門調查起火原因,查明火災事故責任。
(二)群體上訪事件
1、當發生集體上訪時,負責接待人員應保持冷靜,問清上訪事由后,及時上報主管領導,同時迅速通知安全保衛組人員到現場維持秩序,做好疏通控制工作。
2、對集體上訪人員應保持客觀、冷靜、克制的態度,一般情況下應避免發生沖突或爭吵。
3、如上訪人員較多,不聽勸阻沖入辦公樓或有傷人等暴力行為,執法辦其他人員要協助安全保衛組堅決阻止其過激行為,并立即向“110”報警。
4、當上訪人員沖擊辦公樓或有傷人等暴力行為時,執法辦工作人員都有義務在現場維持秩序,積極協助安保人員的工作。信息工作組人員要進行跟蹤拍攝、錄像等工作,做到有針對性、有重點取證。
(三)斗毆等暴力事件
1、處理斗毆等暴力事件應保持客觀、冷靜、克制的態度,一般情況下應盡量避免與其發生沖突或爭吵。
2、發現或接報有斗毆等暴力事件,應立即報告工作小組,簡要說明現場的情況(地點、人數、斗毆程度、有無使用器械等)。如能處理的,即時處理;否則監視現場,等待工作小組指令。
3、工作小組接報后要立即派工作人員到場制止,將肇事者帶離現場接受調查;如場面無法控制,應立即報警。
4、斗毆事件中如執法辦的財產或工作人員受到傷害,應拍照、保護現場,留下目擊者、扣下肇事者,作詳細調查以明確責任和落實賠償,并及時將受傷人員送往醫院救治。
5、如涉及刑事責任,由當地派出所立案處理。
(四)盜竊等破壞事件
1、發現或接報辦公室內有人盜竊,應組織抓獲現場嫌疑人。如力量不夠,則使用對講機、電話或其它方式盡快報告工作小組,簡要說明現場情況,監視現場等待上級指令。
2、應急處理小組接報后,應迅速組織人員到場制止,并將嫌疑人帶往問話室調查處理。
3、事件中如有財產或人員受到損害,應拍照或錄像,保護現場,留下目擊者,做詳細調查,以明確責任、落實賠償。
4、涉及刑事責任,由當地派出所立案處理。
(五)重大自然災害
1、發生重大自然災害時,工作小組組長下達指令,立即啟動應急預案,組織工作人員按照職責分工全面實施救災工作。
2、救援工作組組織人員進行自救、互救,控制事態發展,疏散救護組負責組織疏散人員、救護傷員。信息工作組馬上收集信息、向上級報告受災情況、根據現場情況撥打報警、急救電話。后勤保障組、安全保衛組做好現場警戒,對重要設施進行排險、搶險,防止天然氣泄漏以及電路故障等。
3、工作小組領導成員要全力維護辦公樓安全和工作人員思想穩定,隨時掌握受災情況。
4、及時向上級應急處置工作組報告受災情況及處置措施。
1、工作小組要切實加強對預案實施工作的組織領導,做到有備無患,一旦發生緊急情況要切實加強現場指揮,杜絕混亂狀況發生。
2、要組織教育全體工作人員提高警惕,熟悉各科所處的位置、消防器材、電力設施、疏散出口等情況,做到心中有數。
3、認真組織宣傳學習,掌握本預案,每季度組織一次應急處置培訓和演練,充分做好應急準備工作。
欠薪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預案篇九
為了預防自然災害突發事件(火災、澇災、地震等自然災害事故),快速有序地進行搶險救災,保護學校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現制定搶險救災應急預案。
1、領導小組
組長 :
組員:
職責:協調處理自然災害突發事件搶險救災.
2、設置三個突發事件應急分隊,各自分工負責。
(1)消防應急分隊
負責人:
成員及聯系方式:吳勝寧 李世平、曾滔、曾強、陳澤民、楊東、李渝、楊杰、王樂勇、王政、陳同軍等。接到報告立即奔赴現場撲滅初期火災、協助撲滅火災。(應急分隊隊員每天24小時通訊暢通)
職責:根據《消防控制程序》《義務消防隊工作職責》處理,保護學校、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2)防汛應急分隊
負責人:
成員及聯系方式:
第一梯隊:應急分隊隊員每天24小時通訊暢通)
第二梯隊:全體保安隊員奔赴現場,職能部門增派中青年積極配合搶險救災.
職責:阻擋、排泄洪澇,保護重點部位,搶救人員物資, 保護學校、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3)地震應急分隊
負責人:
成員及聯系方式:以家屬區保安、巡邏隊員作為家屬區疏散引導員;以教學區保安、巡邏隊員作為家屬區疏散引導員。其他物業服務人員配合做好疏散引導和救助工作。(應急分隊隊員每天24小時通訊暢通)
職責:及時疏散引導家區群眾到達避難地點,及時救助和協助救助傷員,減少人員傷亡。
自然災害突發事件發生后,應嚴格按下列步驟處理:
1、在第一時間報告災害的地點、類別和損害程度。啟動預案。
2、以在現場工作的保安、城管隊員作為第一梯隊,立即奔赴現場搶險救災。
3、其他保安、城管隊員,聞訊盡快奔赴現場;各個部門50歲以下健壯中青年聞訊盡快奔赴現場搶險救災。
1、各應急分隊造具名冊,明確崗位職責和聯系方式,進行崗位培訓,接受領導小組統一指揮.發生自然災害突發事件迅速奔赴現場實施搶險救災.
2、物管中心各業務部門,作好預防自然災害防災減災工作。檢查本部門預防自然災害的程度,發現并堵塞漏洞,實施本部門自然災害防范責任制.制定本部門搶險救災預案,發現災害,率先對管轄范圍自行搶險救災,及時報告引導實施綜合搶險救災。同時為支援學校搶險救災作好人員準備.
3、消防器材儲藏室(滅火器、水帶等),設在慧園小區培訓樓二樓學校安管處。消防科聯系電話xxxxxx;安管處24小時聯系電話xxxxx.各個大樓設有滅火器、消防水帶、逃生應急箱和逃生應急指示燈。
5、地震避難所:設在教學區兩個足球廣場。
地震發生后,地震應急分隊:
(1)地震發生前,根據地震預報有序疏散室內人員到地震避難所。
(2)地震發生后,迅速疏散家屬區各住戶室內人員到地震避難所,搶救被壓人員。
(3)迅速疏散教學區各大樓及學生宿舍室內師生到地震避難所,搶救被壓人員。